首页 > 职责大全 > 通防副部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

通防副部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

2024-07-22 阅读 9604

一、积极协助部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二、组织进行通防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在分工范围内,组织、监督有关人员完成相应的分工。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井下通防设施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协助总工程师、部长搞好通防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四、按照分工要求,在“一通三防”、瓦斯治理设计、措施等方面严格把关,组织完成风量测定、气体浓度测量、粉尘浓度测量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负责监督检查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负责组织试验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通防管理水平。

篇2:安全副矿长瓦斯治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落实党的瓦斯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协助矿长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管理细则》的规定。

三、督促、检查矿所属各系统落实三大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管理细则》及瓦斯治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情况。

四、督促有关科、队完善瓦斯治理规章制度,组织安检人员、评估人员,对各施工现场的瓦斯治理措施进行检查、评估,坚持“四不生产”原则。

五、监督瓦斯治理工作计划的落实。

六、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瓦斯治理工作,掌握矿井瓦斯隐患,并提出针对性瓦斯治理措施。

七、监督全矿职工的瓦斯治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瓦斯治理意识和技术素质。

八、矿井发生瓦斯事故后,协助矿长立即组织抢救并进行调查、勘查,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主持追查分析事故的会议,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篇3:机电副矿长瓦斯治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分管全矿机电安全管理工作,并对矿长负责。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按瓦斯矿井要求选好、管好全矿机电设备。消灭电气失爆,消灭不合要求设备。抓好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3、组织并落实机电职工瓦斯治理知识学习培训和考核。加强安全思想教育。

4、按瓦斯治理要求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瓦斯治理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