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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生产副主任岗位职责

2024-07-22 阅读 4904

1.协助主任做好调度工作,并负责组织室内有关人员共同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2、掌握矿的年、季、月生产工作安排。协助主任协调、指挥平衡生产,及时了解安全质量情况和生产动态,当井下现场出现重大问题或发生重大问题或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参加处理或抢险救灾。

3、了解掌握采掘部署、综采安排及采掘接续衔接情况。要着重掌握采区设备和采掘设备的性能,了解矿井大型固定设备运转状况,并参加固定设备的检修计划编制。

4、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时,督促有关单位和科室采区措施,及时处理。

5、负责贯彻上级机关和矿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指示、命令,跟踪落实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6、参加有关生产会议,督促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对生产中的关键问题,组织人员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提出专题分析材料,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7、负责完成集团公司、矿领导及主任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篇2:调度室兼任日常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日常副主任在调度值班副主任及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各类统计报表的填制及上报,资料的整理及保管。熟练掌握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避灾路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必备知识。

一、岗位责任

第1条负责各类文件,通知、通报、报表、整理归挡,年,月,季的生产产量,进尺统计及当日生产完成统计工作。

第2条对各类台账要求数字(据)准确无误,字迹清晰、工整、账面整洁,各类资料及时存挡。

第3条负责调度室安全评估、双基、质量标准化资料的填制及整理,生产统计各种表格上报及保存。

第4条根据主任安排按时参加地面各种检查,调度人员外出培训时按照主任安排做好替班,值班期间严格按值班副主任岗位标准执行。

第5条做好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及其它调度组织的会议记录,根据主任安排做好会议纪要及各种通知的发送及下达。

第6条根据红黄旗区队的评比情况,及时通知机厂悬挂和更换红黄旗,按时上报红黄旗评比资料。

第7条按时参加地面安全检查,根据上级评估、双基、质量标准化检查要求及时向业务单位索取各类图纸,并及时悬挂更换。

第8条会同办公室搞好接待工作,树立调度形象,保证用具干净卫生。

第9条认真做好本单位考勤及工作量分配汇总上报,劳保福利领取发放,并每月张榜公布调度人员的分配情况。

第10条对违犯管理条款的单位、个人及时出具单据,按时通知被罚单位及个人。

第11条下班前及时关闭微机和显示器(因工作加班或转交井上值班主任除外),。

二、责任追究

第12条由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日常副主任警告处分,构成犯追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下井期间违章安排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下井期间对工人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替班当班期间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汇报的。

第13条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日常副主任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汇报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4条对各类文件,通知、通报、报表、整理归挡不及时,年,月,季的生产产量,进尺统计,当日生产完成统计,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负直接责任及主要责任(领导安排的除外)。

第15条造成各类台账数字(据)不准确,字迹不工整、清晰、账面不整洁,负直接责任。

第16条上级检查调度室安全评估、双基、质量标准化资料,达不到一级标准(特殊情况除外),负直接及主要责任。

第17条替班当班期间未按值班副主任标准执行,影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18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于行政处分、经济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篇3:调度室井上值班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调度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当班生产、安全调度工作。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避灾路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必备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责任

第1条认真组织调度班前会,并做好值班记录。当班检查井下调度员的交接班记录和机台员的记录是否齐全完整(主要问题是否反映如实)。每月检查矿值班查岗记录,以上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抽查记录。

第2条值班期间认真对井下调度员、井上机台员、统计员、监磅员的工作进行不定时抽查(现场或电话),对当班违纪人员予以处罚。

第3条对现场反馈的信息,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

第4条升井的料车及时安排相关单位卸车,对煤场,井口等主要场所进行巡查,每班不少于2次。

第5条对井下所需或急需的材料、设备、设施及时跟踪调配、安排。

第6条值班期间对生产一线、辅助区队需调度协调,要及时给予解决,不准推委扯皮。

第7条值班期间下井巡查,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对现场各环节部位要有协调意见和建议。多余备用材料、设施,设备,要做到心中有数,并有记录,工作需要时要超前向调度室主任或生产矿长汇报。

第8条月检时要不定时到现场跟综检修情况,了解检修时间,并不定时汇报相关领导。

第9条主任外出时,按照主任安排认真组织调度分管的各类会议、参加有关措施会审。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10条要定期更换矿值班室、生产矿长值班室床上用品,利用当班业余时间搞好调度(会议)室及室内外卫生清理工作,做到下班前卫生合格。

第11条积极配合矿接待工作,做到礼貌待人,树立调度形象。

第12条对现场出现的突发性问题,要按照规程,措施及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处理,按程序汇报,并做好记录。

第13条按照矿组织学习计划,会同主任制定调度学习计划并跟综学习情况。

二、责任追究

第14条由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井上值班副主任警告处分,构成犯追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安排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下井时对工人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当班期间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汇报的。

第15条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井上值班副主任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汇报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6条井上值班副主任当班期间对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负主要责任,调度机台或井下发生无人值班或值班不认真,井上值班副主任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7条当班期间对现场反馈的信息,不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又不及时汇报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负主要责任。

第18条当班期间对井下所需或急需的材料、设备、设施未及时跟踪安排或推委扯皮。升井的料车未及时安排相关单位卸车,造成车辆周转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9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于行政处分、经济罚款,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