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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主管岗位责任制

2024-07-22 阅读 4875

一、在站长领导下,协助站长做好安全监察工作,并对分管范围内的检查工作直接负责。

二、协助站长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和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察。

三、参与制定安全规划、安全规章制度,参与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

四、参与安全大检查,参与事故分析追查会,监督检查驻在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

五、参与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审查,演习和落实。

六、参与监督检查矿井采掘、机电、运输、通风等生产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性,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七、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进度情况。

八、协助站长组织安监人员和各单位安全检查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九、完成安监局和站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2:安全监察部主管工作职责

1、对公司安全生产技术负全面责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措施,并督促其贯彻和落实。

2、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技术革新活动,总结推广科研和安全技术革新成果。

3、组织参加公司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4、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技术分析,提出整改技术方案,并监督执行。

5、组织消除生产技术中的不安全隐患,杜绝冒险作业,不断采用和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手段,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确保生产环境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6、有计划的组织员工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生产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重点部位的员工和重点技术工种要经过技术培训和考试。杜绝无证上岗和非法操作行为。

7、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压力容器,必须采取消除隐患的措施,未整改之前不得继续使用。

8、在签定有关技术设备的合同中,必须有保证安全性能指标的条款。

9、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利环境的生产指令。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察主管

一、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协助站长监督检查驻在矿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规程等情况,检查督促支持各级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参加矿井工程项目、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方面的规程、措施的审查。

四、参与组织安监部门定期分析安全动态、事故原因,分析各生产系统的安全情况;加强薄弱环节的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五、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全矿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

六、对死亡、重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参与对事故的调查、追查、分析和处理。

七、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各种安全活动,并积极提出开展安全活动的意见。

八、协助站长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

九、坚持专管和群管相结合,搞好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