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分包商管理制度施工要求

分包商管理制度施工要求

2024-07-22 阅读 9123

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均由本公司指定的分包单位按规范要求施工:

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实力资质,以及团队综合实力,通过公司领导及工程部的考核方能进行接收施工;

2、?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一经发现将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并取消分包资格,由工程部备案后不得参与公司分包;

4、?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体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实施,分包协议由采购部签订;

5、?分包单位签约后应按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

6、?工程部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与监督,项目负责人会对施工现场不定时抽查,如有不合格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的将予以整改并同时加以处罚,处罚金额视情节轻重而定;

7、?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身承担;

8、?分包单位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计划方案精心施工,对施工过程的每个细节都应仔细查看;

9、?分包单位正式进场施工前必须联系业主与主要工作人员(监理员、现场管理员、施工人员)到施工现场查看分析,并召开工程预备会议,向业主介绍主要工作人员及配合人员,介绍施工程序,方便业主配合;

10、?材料进场后必须配合工程部负责人以及甲方监理共同验收,如发现材料进场与合同所规定品牌规格不符,工程部负责人有权提出及时更换并加以期限,如在规定时间内还未更换,将处以1000-20000元的罚款,额度视材料的成本价而定;

11、?所有材料进场通过监理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及时提供报验资料,材料清单(如:名称、产地、规格、数量等)样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等文件,并及时交至公司档案管理员,及时做于资料报验,如因未及时提供而造成无法让甲方监理审核通过签证的,而导致工期延误的将予1000-5000元的罚款;

12、?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需要协调,沟通

以及处理的,现场负责人应配合项目负责人及时处理;

具体施工过程条例:

1)、施工人员到现场首先要先熟悉图纸,按图纸结合实际施工;未按施工要求自行胡乱施工的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2)、铜管安装时应保证横平竖直,管径尺寸要与图纸吻合,接口处应用胶带包扎好(包扎不宜过紧)防止有杂物进入铜管内,分支管液管、气管分流处管径需大于等于后端气液管道,离内机300处需增加吊杆,过内墙铜管套管用PVC或镀锌钢管,如被发现防护措施未做以及品牌规格不一致公司将处于1000-30000元的罚款;

3)、保温管接口必须切平然后用胶水粘合再用胶带包扎(包扎不宜过紧),分支管处及各保温接口处需包扎严密,防止产生冷桥,品牌应一致,如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公司将处以1000-5000元罚款;

4)、焊接时必须要充氮气保证铜管内壁完整,焊接处焊条饱满,如不充氮气焊接或有瓶无氮气焊接,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以上并整改;

5)、冷凝水管排放是要保证有规定的坡度,内机按照各空调品牌厂家要求,设提升弯头或存水弯头,要有试水试验,由监理、工程部工程负责人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否则后果由分包自负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6)、内机安装支架需垂直,内机做好除尘处理,防止灰尘堆积及零配件损坏,如留施工遗留问题由各施工方自行处理,不得斜拉、弯曲,吊杆下端增加双螺母,吊装内机时注意排水口处略低10MM左右,便于排水顺畅。风管机安装需注意回风方式,根据现场增加回风弯头降低噪音。吸顶机面板安装需与吊顶面合缝,摇摆电机插键必须连接好,面板与内机需合缝,避免漏风形成回风短路。

7)、信号线线管安装需横平竖直,PVC线管弯头处用弹簧管折弯避免出现大于90度现象,防止折扁,结头处上PVC胶水。紧定管线管结头处用线管直接,直接上螺帽需拧断,线管管路需过线处增加过线盒或金属软管,不允许有裸露信号线,信号线连接处必须连接牢固,不允许出现铜丝裸露在外及压线等现象,导致通信不畅。信号线线管单独排管处必须增加单独支架,不允许与其他相关单位支架混用,线管必须用弹簧卡固定,不允许松动、晃动。

?8)、调试时真空应用4升真空泵抽至

-755Hmg,达到厂家要求真空度。由于没抽净而造成系统效果不好,责任自负,并处罚500元以上每次;

9)、加制冷剂应定量追加,按照系统管道长度计算,并有外机注明,便于日后维修系统。由于缺冷媒而造成系统效果不好后果自负,并处罚500元以上每次;

8)、调试时外机螺丝螺帽不应缺少,否则处罚500元以上每次,并整改;

9)、电源线内外连接时应用软管连接,软管应进机器,否则处罚100元以上每次;线管应与铜管分开走,不能乱拉乱接,否则发现一次处500元罚款每次;

10)聚氨酯风管内缝应打玻璃胶,外缝应用强力铝箔胶纸贴,否则处罚100每次;

11)铜管与水管要用四根吊筋固定,若用一根,处罚500元每次;

12)施工场所不允许与他人打架斗殴,与其他施工方员工吵架罚款200元以上每次,打架斗殴罚款1000元以上每次;与甲方吵架罚款500元以上每次,打架斗殴罚款3000元以上每次;

13)在施工过程中应紧密配合管理,不服从甲方、监理及我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处以300元以上罚款每次;

14)外机必须垫减震垫,若发现罚款300元以上每次;

15)穿内墙应用PVC套管,若发现一次罚款300元以上每次;出外墙应用镀锌钢管,否则发现一次处500元罚款每次;

16)施工现场禁止喝酒,若发现酒后工作处罚1000元每次,施工现场若发现员工偷盗他人物品,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以上每次;情节严重者罚款后清理出场;

17)分包工程队在施工过程中统一着装,戴安全帽违者处罚50元每次,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赌博、等一系列违反安全的行为,违者一次罚款100元或视甲方处罚金额而定;

18)售后服务不及时,处罚200元以上每次,对公司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罚500元以上每次;

整个工程必须按规定的期限顺利完成,如因延误工期而导致工程款无法顺利到账,分包负责人也有义务承担。

打造精品工程,共创明天辉煌!

18.7屋面、厨、卫防水卷材施工的安全措施

1、施工前应首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患有皮肤病、支气管炎病、结核病、眼病以及对沥青、橡胶刺激过敏的人员,不得参加操作。

3、按有关规定配给劳保用品并合理使用,操作人员不得赤脚或穿短袖服进行作业,应将裤脚袖口扎紧,手不得直接接触沥青,接触有毒材料必须戴口罩和加强通风。

4、操作时应注意风向、防止下风操作人员中毒受伤。

5、防水卷材和粘结剂属易燃品,在存放的仓库以及施工现场内都要严禁烟火,如需明火时必须有防火措施。

6、运输线路应畅通,各项运输设施应牢固可靠,屋面空洞及檐口、天沟,应有安全措施。

7、高空作业人员不得过分集中,必要时应系安全带。

8、屋面施工时,不允许穿带钉子鞋的人员进入。

9、浇油者与铺卷材者应保持一定距离,以免粘结剂沾在他人身上。

10、在屋檐处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11、如遇大风和雨天时应停止作业。

12、操作时,感觉头痛或者恶心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经常从事沥青工作的工人,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18.8门窗制安工程的安全措施

1、按设计要求认真做好门窗的防雷接地预埋工作。

2、带电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高空作用时必须系安全带(绳)。

3、操作前必须仔细检查电源和各种小型机械运转是否正常。

4、玻璃安装时,必须进行保护,以免坠落伤人。

5、严格按照门窗操作规范的规定及设计要求进行预埋联接,门窗后塞口必须采用石棉绳填塞饱满。

6、6级以上大风时,停止作业。

?18.9涂料油漆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置通风设备,方能施工。

2、在用钢丝刷、板锉、气动工具清除铁锈、铁鳞时为避免眼睛沾污和受伤,需戴上防护眼睛。

3、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需戴防毒口罩,如对眼睛有害,需戴上密封式眼镜进行保护。

4、在涂刷红丹防锈漆或含铅颜料油漆时,要注意防止铅中毒,操作时要戴口罩。

5、直接喷涂硝基漆或其它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时,不准使用明火。

6、高空作用时,必须栓安全带。

7、为了避免静电集聚引起事故,对罐体涂漆或喷涂应接地线装置。

8、涂刷大面积场地时(室内)照明和电气设备必须按防爆等级规定进行安装。

9、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或者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处换换空气,如仍不舒服,应去保健站或工地卫生员处治疗。

?18.10公共通道的安全防护措施。

1、凡是施工建筑物进出口处,都必须挂上安全警示牌,通道内贴上安全标语。

2、主要通道搭设安全防护棚,采用钢管架料扣件固定双层防护棚,上层竹胶板和竹跳板封闭铺设,下层用竹跳板铺设,必须保证过往行人安全。

3、各通道内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灯明、道通。

4、由工地保安负责工地通道行人的安全监督工作。

篇2:工程项目对分包商管理原则工作程序

工程项目对分包商的管理原则与程序

我们对于分包商的管理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无论是总承包的自主分包商或是业主指定分包商,均执行统一的规定和遵守相同的管理程序。

1、严格执行总承包合同

总承包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总承包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本,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文本的要求。在工程实施中,以合同为依据,自始至终将其贯彻执行到整个总承包施工管理全过程中去,确保工程优质如期完成。

2、确保总体目标实现

按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要求,我们将编制详细、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程师签发后,进行实施。

3、分层次的工期管理

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以此有效地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总控制。以总工期为依据,编制工程阶段实施计划、施工准备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设备/机具进场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各分包队伍进场计划等。

4、总承包合同内容作为分包合同的基础

将总合同的条款要求,分解纳入相对应的分包合同中,使分包合同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完全处于受控状态之中,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5、分包商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确认

各分包应按与总承包签定的合同要求,编制出分包工程分部分项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请总承包审批,经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

6、例会管理制度

总承包每周定期与分包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按总承包周计划要求检查分包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布置下周施工生产任务。

7、及时处理问题

总承包现场管理人员与分包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总承包负责解决的问题决不拖迟和延期。

8、坚持书面沟通

施工过程中各类业务联系,除必须口头通知外,总承包均以书面指示书形式及时发给各分包执行。各分包单位与总承包业务交往过程中,以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书面形式与总承包进行联系。由总承包解决的事应及时处理。

9、合理及时拨付工程款

总承包做好各分包的工程进度款审核签证工作。

10、加强总承包协调

总承包关心、指导各分包单位的工作,解决处理、协调分包有关事宜,确保工程顺利进展。同时,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对管理工作的指导,并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篇3:项目经理部分包商物资管理规定

项目经理部分包商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理部物资管理工作、规范操作行为,实现物资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物资管理工作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理部引进并经业主(工程师)同意的合格分包商施工队伍。

第三条经理部下设物资部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保管、供应、调剂及与材料相关的业主(工程师)的衔接和配合;负责制定降低物耗措施,分工号限额发料,物资统计报表的编制;负责工地物资管理及与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进行物资结帐和清算;负责建立健全与质量体系文件有关的基础台帐、表格及操作程序。

第四条物资部负责向各分包商施工队伍提供本工程所需的钢材及商品砼,其它所有材料均由分包商施工队伍自行采购。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

第五条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党委书记、副经理为副组长,工程、合约、财务、材料、试验、机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采购小组,负责对材料供应商资质的审查,评定工作。

第六条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物资监察小组,负责对采购材料的数量、单价的监督。

第七条工程部门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需用时间、所用部位等相关资料;材料部门负责市场调查,采购工作的实施;财务部门负责价格监督;试验部门负责质量检验;监察部门负责全过程监控。

第八条物资部根据需采购材料的质量标准、数量和时间要求及掌握的市场信息,进行市场调查,选择若干个有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会员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的生产(供应)商,然后中就其管理状况、技术力量、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包装、运输、供货能力等进行综合比较,重点选择几家较好的生产(供应)商,报采购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供货。

第九条物资部要在采购材料前把选取的相关最优生产(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报送业主(工程师)审核,只有经过业主(工程师)的同意方能进行材料的进货。

第十条对于钢材、商品砼的采购,其数量应根据工程部门提供的施工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并充分考虑现有材料的存货量和修旧利废,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带来的节约因素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第十一条对于进入工程实体且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材料如水泥、砂石、外加剂、防水材料、电焊条等的采购,分包商施工队伍必须在材料采购前7天报送相关材料生产(供应)厂商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会员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到物资部,由物资部初步审定后报业主(工程师)并经同意方能进货,如果分包商施工队伍提供的材料供应商的资质不能通过业主(工程师)的审核,那么就必须从经理部指定的并经过业主(工程师)同意的材料供应商进行供货,具体单价由分包商施工队伍自行谈判。

第十二条物资部每月进行市场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预测下期市场价格走向,以便在采购材料中争取主动,力争为经理部节约采购资金。

第三章物资供应、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钢材、商品砼的领取原则上由分包商施工队伍的负责人办理,如负责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进行材料的领取,应委托专人代替,并出具盖有分包商施工队伍公章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对各分包商施工队伍施工所需大批量钢材、商品砼需提前3天向物资部提供所需商品砼、钢材的规格、数量及需用时间的书面物资申请计划(表格附后),并且所提申请计划必须经过工区负责人签字确认,物资部才予以供应。在商品砼、钢材运达施工现场时,由分包商施工队伍负责验收其数量、质量、规格是否合符,并派专人签收供应厂商的送货单,物资部也应负责核对。供应厂商、分包商施工队伍、物资部三方各持一份送货单,作为物资部与供应厂商、分包商施工队伍结算的原始依据,如数量有异议,必须在交货现场提出,以便三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由经理部向各分包商施工队伍供应的每批材料,分包商都必须在物资部签认本批材料的发料单。

第十六条所有进场用于工程实体及对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材料必须向业主(工程师)提供所进材料每批次的质量证书、国家行业标准或上海市政建设有关标准等相关文件及其合格证副本。在材料使用前,还必须经过二次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供给业主(工程师),期间所发生的二次检验费用均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如果业主(工程师)要见证取样,经理部、各分包商队伍要积极配合并提供条件。只有经过业主(工程师)在试验证书或相关等效的证书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所采购的材料才能用于工程施工。如果经二次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无论是经理部采购的还是分包商施工队伍采购的均需立即移出施工现场,并进行更换,如给经理部造成经济损失的,还需要追究相关各方责任。

第五章限额供料及总控量控制

第十七条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总体工程及单项工程应耗材料总量,物资部建立总体工程及各单项工程(工点)的限额发料台帐,对分包商施工队伍实行限额发料。

第十八条物资部应严格按工程部提供的各分包商单项工程需用材料数量、规格进行供应,如分包商所提物资申请计划数量或规格与工程部有出入,物资部应及时与工程部、作业部联系,确定是否是变更所需还是计划有误;当分包商所提计划总量超过工程部计划量时,应及时向经理部领导汇报并积极与各部门联系,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只有征得领导同意及相关部门认可后方能超额发料。

第十九条物资部在季末、年终进行物资核销,根据经理部已完工程的验工数量所应耗材料与分包商施工队伍实际领用材料对比进行核销,分析节约或超额原因,以指导下一步工作。

第二十条在经理部管段范围内,如发现分包商施工队伍倒卖工程材料,蒙取利益,则按倒卖材料总价的2倍加以罚款,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章物资仓库管理

第二十一条所有进入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库房的已验收和待验收材料必须按合同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运输及存放。

第二十二条合同文件中没有明文规定的主要材料的运输,按节约物流费用,减少运输损耗,确保运输安全的原则,经理部可在充分考虑上海市政工程的有关要求下,自由地选择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径、运输数量,确保材料的包装、性能完好无损,满足施工所需。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材料如管片的运输、管片的存放应以合同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应获得业主(工程师)的许可。

第二十四条材料的存放场所应根据材料的理化性能、存放时间长短、收发作业频次、批量大小、防火安全、装卸条件等因素,综合进行考虑和分配。

第二十五条材料的存放要作到正确,整齐,安全稳固,合理苫盖,过目成数,查点方便,标识明显,尽力实行"五五化堆码",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整洁、美观,各存放点都应有平面示意图、安全防火措施

、足够的防火器材及十防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所有进入施工现场材料的搬运、堆码都必须征得业主(工程师)的同意,并且所有堆放材料的场地都必须按合同文件中的规定进行硬化及合理布局。

第二十七条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经理部以上要求严格执行,各分包商施工队伍有义务配合经理部各部门进行文明、安全工地建设。如果由于分包商队伍材料的堆码,库房的设置不合理给经理部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经理部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物资报表与帐物结算管理

第二十八条根据公司现行规定的统计范围,编审程序,时间要求,现有的物资报表分为:TW1表、TW1附表、TW2表、TW3表、TW4表、TW5表、TW6表、TJB-1表、TJB-4表、全部物资进供存表、主要材料核算表、料具设备报表、限额发料台账、材料动态等十四类。

第二十九条物资管理人员必须按照物资目录要求建立物资收、发、存管理台帐,物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计量单位、进料日期、凭证编号、收入来源、领用单位或工号、收发数量、金额等内容记载准确,按规定时间、格式要求将相关凭证及报表移送相关部门,并办理签认手续。

第三十条各类物资报表应采用对比分析、平均分析、动态分析等统计方法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预测今后物资工作的走向,积极为公司领导出谋划策。

第三十一条努力实现经理部物资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各类物资报表力争通过计算机进行制作、汇总,物资收发及动态等相关凭证、报表应整理装订,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第三十二条供应单价:由经理部供应的各种材料单价根据经理部与各分包商施工队伍合同上签定的单价为准。

第三十三条扣款时间及方式:每月20日作为经理部与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进行盘点清算扣款时间,由物资部制定本月材料扣款清单(表格附后),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三十四条材料运杂费:材料从进货地点到各施工地点的运杂费由经理部承担。

第三十五条材料装卸费:直接运到施工现场的装卸费由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自行承担,并自行组织人员装卸及材料数量的点收。

第三十六条财务部每月根据物资部提供的各分包商施工队伍扣款清单进行材料费用的扣除。

第九章物资纪律

第三十七条物资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准以权谋私,不准有帐外料,不准滥收或随意提高物资费用。

第三十八条物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尽职尽责做好工作,不得玩忽职守或不负责任,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三十九条严格遵守统计法,不得假报、虚报、瞒报各类统计数字,认真做好节约、统计、物资清查、监察等项工作。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R413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

(附物资申请计划表、材料扣款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