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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2024-07-22 阅读 6793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二、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三、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防)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四、必须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监控量(探)测数据超标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

五、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

六、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掘进作业面应实施机械化作业,严禁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七、必须按照规定设置逃生通道,严禁在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作业。

八、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违规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九、必须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装备,严禁事故发生后违章指挥、冒险施救。

篇2: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范本

?瓦斯隧道

1?瓦斯隧道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包括预防瓦斯突出、喷出的措施和揭煤方法。

2?瓦斯隧道施工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瓦斯知识和防瓦斯危害的安全教育。

3?瓦斯隧道的施工单位应建立救护队伍。救护装备和救护车辆不得用于救护以外的其他工作。

4?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

5?瓦斯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瓦斯隧道洞口必须设置经专业培训的专职瓦斯监测人员,每60min检测一次。

2?检测瓦斯用的仪器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凡经大修的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瓦斯浓度检测地点及范围:

1)每个断面应检查拱顶和两侧拱脚,墙脚各距坑道周边20cm处;

2)开挖面风流及爆破地点附近20m内的风流和局部坍塌处;

3)局部风机前后10m内的风流中;

4)电动机及其开关20m以内的风流中。

6?瓦斯隧道施工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停止电钻钻孔;当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施工,撤出工作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当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m3,浓度大于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复电开动机器,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掘进工作面,只准人工复电。

5?回风巷或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6?低瓦斯工区洞内任意处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加强通风监测。

7?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爆破制”。

2?瓦斯工区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

3?瓦斯工区必须采用电力起爆,严禁使用半秒、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4?洞内爆破时,人员应撤至洞外。当隧道太长时,单线必须撤至300m以外,双线上半断面必须撤至400m以外,双线全断面必须撤至500m以外。

5?炮孔的装药及填塞:

1)炮孔深度不得小于0.60m,相邻炮孔间距不得小于0.4m。

2)在煤层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孔深度的1/2。

3)在岩层中爆破时:当炮孔深度在0.9m及以下时,装药长度不得超过孔深的1/2;孔深在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超过孔深的2/3。

4)炮孔堵塞材料可用水炮泥或不燃性、可塑性的松散材料(黏土或黏土与砂子的混合物等)。使用水炮泥时,其后部必须用不小于0.15m的炮泥将炮孔填满堵严,无填塞或填塞长度不足的炮孔严禁爆破。

5)装药前应清除炮孔内的煤(岩)粉。

6)严禁反向装药。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装药爆破:

1)装药和爆破前,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

2)爆破地点20m内堆放的机具设备、石碴、材料等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3)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时。

7?爆破母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

2)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运输机等导电体接触。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坑道的两侧。当必需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应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悬挂距离。

3)严禁用轨道、金属管、大地等作回路。

4)爆破前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8?瓦斯隧道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瓦斯隧道通风设施应保持完好。调节、迁移、拆除通风设施的工作,应由通风管理人员担任。

2?瓦斯隧道通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制订处理措施:

1)主要风机停转;

2)通风系统遭受破坏;

3)推进开挖面停风;

4)打开封闭区。

3?洞内供风量应通过计算确定,且每人每分钟不得少于4m3。

4?瓦斯隧道的主风机应有两条独立的供电线路。

5?临时停工地段不宜停风,停风时应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与警告牌,人员不得进入。

9?瓦斯隧道照明与电气信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照明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瓦斯隧道不应大于220V,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应大于110V;

2)输电线路不得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3)严重瓦斯隧道和煤与瓦斯突出隧道照明电器应使用防爆型,开关应设在进风道或洞口。

2?矿灯充电房应离洞口50m以外。

3?瓦斯隧道内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能同时发声和发光。

4?竖井、斜井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应直接接在供电线路上,不应分接其他负荷。

5?隧道内的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10?瓦斯隧道的防火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瓦斯隧道施工必须制定防火措施。

2?洞内严禁产生高温和发生火花的作业。洞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等作业;确需用焊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在有自然倾向的煤层中施工时,必须事先制订专项的安全措施,预防煤层自燃。

洞内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和休息室,暖风道、压入式通风的风洞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并应至少装设两道防火门。

4?洞内发生火灾时,应根据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状况,立即采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

5?当洞内火灾不能直接扑灭时,必须封闭火区,直到经过取样分析,确认火区已经熄灭后方可启封。启封火区应逐段恢复通风。当测出风流中含一氧化碳或有其他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启封火区和火区初期恢复通风的工作必须由专业的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内风流所经过的巷道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启封火区完毕后3d内,每班由救护队员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气温和空气成分,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方可恢复施工。

11?瓦斯隧道的救护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瓦斯隧道应备有急救和抢救设备,并指定专人保管,经常保持其良好状态,急救和抢救设备不得挪作他用。

2?高瓦斯和瓦斯突出工区应配备救护队,在事故发生时非救护队成员不得进洞抢救。

3?救护队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救工作,严禁个人单独行动。

4?事故处理救护基地,应设在安全区附近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带。

12?揭煤防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参加揭煤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2?有瓦斯突出的煤层揭煤,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到洞外;

3?应加强通风管理,开挖面应有足够新鲜空气;

4?石门揭煤当瓦斯压力为0.6~1.0Mpa时,可采用振动爆破法;

5?揭煤前应清除洞口和通风机房周围50m范围内一切火源。

篇3:隧道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实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例行制度,每月定于28日为安全生产检查日。

2、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部安全总监组织,各部门、施工队参加,检查时应根据季节性变化或影响的因素和具体情况,确定所要检查的重点。

3、进行安全大检查时必须做到:目的明确、突出重点、要求具体、效果显著,防止走马观花和漏查漏检,要求每次检查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率100%。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提出解决办法,对于各类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应做到: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一时未能整改好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每次安全大检查应做好原始记录和汇总工作,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对严重违章者采取“惩、教”相结合的形式,帮助提高认识,并在项目部安全会上进行通报。

6、施工现场实行安全员跟班巡回检查,做到每日至少一次对所在作业面的自查和整改,做到隐患不过夜,隐患不消除不交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