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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筑施工作业安全知识

2024-07-22 阅读 9293

第一节?脚手架搭设及拆除

1、脚手架搭设作业安全要点

(1)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及以上)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

(2)脚手架搭设时,应逐排、逐步地进行搭设。

(3)脚下应有足够数量的脚手板,并应铺设平稳,且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4)架上作业人员应做好分工和配合,传递杆件掌握好重心,平稳传递;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引起身体或杆件平衡。

(5)在搭设作业过程中,地面人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

(6)架设材料要随用随上,以免放置不当时掉落。

2、脚手架使用安全要点

(1)大雾、及雨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

(2)作业现场应设安全围挡和警示标志,无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3)作业人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在无可靠的安全带扣持物时,应拉设安全网。

(4)禁止从脚手架上往下投掷工具和物品。

(5)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载荷放置材料,严禁超载。

(6)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清洁,不要乱放材料、工具,以免造成落物伤人。

(7)严禁在架面上打闹嬉戏、后退行走和跨坐在外防护横杆上休息。不要在架面上抢行、跑跳,应注意身体不要失衡。

(8)在架面上运送材料经过作业人员头顶时,要及时发出避让的信号。材料要轻放,不许采用倾倒、猛磕或其他卸料方式。

3、脚手架拆除作业安全要点

(1)拆除时一定要按照先上后下、先外后里、先架面材料后构架材料和先结构件后附墙件的顺序,一件一件地松开连接,取出并随即吊下。

(2)拆脚手板、杆件、门架及其他较长、较重、有连接的部件时,必须要多人一起进行;禁止单人进行拆除,防止把持杆件不稳、失衡而发生事故。

(3)因拆除上部或一侧的附墙拉结而使架子不稳时,应架设临时撑拉措施,以防因架子晃动影响作业安全。

(4)拆除现场应有安全维护,并设专人看管,非作业人员不准进入拆除作业区内。

(5)严禁将拆除的杆件和材料向地面抛掷。

(6)在带电设备附近拆脚手架时,应停电作业。

第二节?施工现场临时停电

1、?施工临时用电的一般要求

(1)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

(2)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接头不准裸露。当发现有接头裸露或破皮漏电时,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橡皮线时,应架空敷设,不得拖地使用,以防人踩、车轧。有水作业时,要将电源电缆用钢索架起。

(4)高压线的下方不得搭设临建,不准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

(5)在高压线的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6m以上的水平距离,达不到6m距离时,必须采用隔离防护措施,防止作业人员在作业时,金属料具碰触高压线路,造成触电事故。

(6)开关箱内的电气安装与接线,必须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严禁操作。

(7)电闸保险丝断了,应立即找电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接好保险丝;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或更换保险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8)当发现电线坠地或设备漏电时,切不可随意跑动或触摸金属物体,并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9)在使用电力工具及其他手提设备之前,须检查电线是否损坏,如有损坏,应先行更换或修理。

(10)凡移动式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1)在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时,如电焊机、水泵、小型土木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12)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线和电缆出现磨损、被夹、被割或其他问题,使金属导体的绝缘体外层受损,导致触电。

(13)在地面或楼面上运送材料时,不要踏在电线上;手推车、堆放钢模板、跳板、钢筋时不要压在电线上。

(14)严禁带点检修机械,机械发生故障时,应由专业人员在停电状态下进行维修,必须在闸刀处挂上“正在检修,不得合闸”的警示牌。

(15)现场局部照明的行灯(手持照明灯)及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

(16)现场高达设备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7)电焊机要设独立开关,机外壳做接零或接地保护,并安装可靠的防护装置。

2、电工作业安全要点

(1)建筑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属于特殊作业工种,必须经有关部门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操作证上岗。

(2)在带电作业或停电检修时,佩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绝缘柄的工具。

(3)在高处作业时,使用带电安全带;从事装卸高压熔丝,锯断电缆,或打开运行中的电盒,浇灌电缆混合剂,蓄电池注入电解液等工作时,要带护目镜。

(4)停电操作时,必须先停负荷,后拉开关(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5)停电或检修作业时,要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闸刀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6)电工带电作业应由两人及两人以上协调进行,其中一人做监护人,工作人员要听从监护人的指挥。

(7)电工在施工现场内不得架设裸导线。

(8)架空线路的终端杆及转角杆要做重复接地。线路架设时要整齐牢固,不得成束捆扎。

(9)绑扎各种绝缘导线时不得使用裸导线,不允许将导线绑在金属杆或金属脚手架上。

(10)施工现场的每台用电设备都应有独立专用的开关箱,箱内刀闸(开关)及漏电保护器只能控制一台设备,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11)施工照明及电气设备用线要使用护套缆线,严禁使用花线、塑胶软线等不合格及外皮破损的电线。

(12)现场固定设备的配电线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设,应穿管埋地敷设,管内不得有接头,管口要密封。

开关箱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并应有足够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和通道。

第三节?拆除作业

拆除工程应自上而下进行,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施工中不但要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还应确保未拆除部分的稳定。

拆除作业中应注意以下安全要点:

(1)施工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在施工前,应将电线、燃气管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与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3)拆除作业现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

(5)拆除过程中,为确保未拆除部分建筑的稳定,应根据结构特点,有的部位应先进行加固,再继续拆除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督指导;

(6)禁止挖掏;

(7)不准将墙体推倒在楼板上,防止将楼板压塌,发生事故;

(8)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手脚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建应由安全的放置场所;

(9)拆下的物料,不准向下抛,拆除较大构件要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运走,散碎材料用溜放槽溜下,清理运走;

(10)墙体必须推倒时,应按规定制订安全措施,推倒前,发出信号、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第四节?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

(1)高处作业人员须身穿紧身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2)遇到大雾、大雨和6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高1~1.2m的防护栏,栏杆外挂密目封闭。地步四周铺18cm高档脚板。平台板为5cm厚木脚板。平台设梯子,工作业人员上、下。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间距为30cm。

(4)高处作业人员严禁暂时不用的工具,应装入工具袋,随拿随用。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6)高处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跨越阳台,以及在非规定的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7)高处作业时,所用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且不可妨碍通行。

2、临边作业安全要点

?临边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缘没有维护设施或虽有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0.8m的作业。

?临边作业时,应做好如下安全防护。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手脚架的屋面等临边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使用里脚手架砌墙时,墙外周用密目网封闭。

(3)使用外脚手架砌墙时,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内侧与墙体之间也应将空隙封闭,防止坠人、落物。

(4)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用取满挂小眼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做全封闭处理。

(5)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洞口作业安全要点

?孔与洞口旁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m及以上的桩孔、入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上的作业称为洞口作业。

?洞口作业时,应做好如下安全防护。

(1)根据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闭牢固、严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如要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

(2)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置红灯警示。

(3)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改版、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4)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或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5)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应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6)边长在1.5m洞口,四周应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网的四周要栓挂牢固、严密。

(7)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0.8m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8)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9)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型、条型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攀登作业安全要点

攀登作业是指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项的高处作业。例如借助梯子、建筑结构,脚手架等进行的登高作业。这类作业由于条件多变,攀登设施不固定,容易发生危险。

攀登作业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1)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翻越。

(2)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体攀登。

(3)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

(4)禁止沿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业。

(5)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6)梯子底部应坚实、防滑,不得垫高使用;上端要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档,跳板捆绑要牢固,不得探头。

5、交叉作业安全要点

?交叉作业是指在同一工作面进行不同的作业,或者是在同一立体空间不同的作业面进行不同或相同的作业。

交叉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

(2)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第五节?起重吊装作业

(1)起重吊装属于危险作业,应有专项施工方案。

(2)应按照要求在作业区周边设置警戒线,并设明显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特别危险处应设监护人员。

(3)吊装作业中,所有人员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在卷扬机与地滑轮穿越钢丝绳的区域,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过。

(4)吊装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5)吊物之前,必须清楚物件的实际重量,不准起吊不明重量和埋在地下的物体。

(6)当物件没有固定吊点时,必须按规定选择吊点,并捆扎牢靠,使重物在吊运过程中保持平衡和吊点不产生位移。

(7)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不准带故障使用。

(8)起重指挥人员不准兼作司索工,应认真观察周围环境,确保信号正确无误。

(9)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

(10)构件存放场地应该平整坚实。构件叠放用木方垫平,必须稳固,不准超高。各层木方上下对正,构件立方必须稳定,必要时要设置相应的支撑。

(11)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的构件中穿行,防止发生构件倒塌伤人事故。

第六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1、?正确佩戴安全帽

(1)选择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帽由帽衬和帽壳两部分组成,帽衬与帽壳不能紧贴,应有一定间隙(帽衬顶部间隙为20~50mm,四周为5~20mm);当有物料坠落到安全帽壳上时,帽衬可以起到缓冲作用,不使颈椎受到伤害。

(2)必须系紧下颚带;当人体发生坠落时,由于安全帽戴在头部,起到对头部的保护作用。

2、正确使用安全带

(1)高处作业人员,在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不系安全带作业是违法的。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3、其他防护用品的使用

(1)从事带电作业的操作人员,如:电、气焊工人,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或电气焊手套,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2)从事有尘、有毒、噪声等有害作业的操作人员,需佩戴防尘、防毒口罩和防噪声耳塞等防护用品。

4、操作旋转机械设备的人员防护

?操作旋转机械设备的人员,应穿“三紧”(袖口紧,下摆紧,裤脚紧)工作服;不准戴手套、围巾;女工的发辫要盘在工作帽内,不准漏出帽外。

第七节?正确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工具使用前,应经专职电工检验接线是否正确,防止零线与相线错接造成事故。

(2)长期搁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由电工测量绝缘性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3)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接长,当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电闸箱解决。

(4)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更换,当原有插头损坏后,严禁直接将电线的金属丝插插座。

(5)发现工具外壳、手柄破裂,应停止使用,进行更换。

(6)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7)手持式工具的旋转部件应有防护装置。

(8)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9)手握式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

篇2:厂区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厂区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章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条为了保证厂区建筑施工有关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建筑施工任务的完成,特制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施工部门,以及承接厂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

第二章施工的一般要求

第三条施工部门有关技术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负责对有关作业人员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未受到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都不允许参加施工工作。

第四条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以及工作棚等临时性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施工单位负责审核,有关部门会签,经厂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新建项目等必须经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工程竣工后,应由厂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以及技安环保、工业卫生、机动、保卫、工会等部门参加的验收小组,经验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他不适合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六条对于高空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按厂安(1984)309号文件《五一三厂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第七条在建筑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防护棚或其他安全隔离设施,否则不允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第八条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通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积雪,要采取防滑措施。第九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三章施工现场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该合符安全卫生要求,在现场上的附属设施、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和其他临时工程位置,都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详细规定。

第十一条在施工现场周围应该用篱笆、木板或者铁丝网等围设栅栏。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标志,危险地区应该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十三条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保持通畅,并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况应该不少于十公尺。

第十四条工地内行驶的斗车、小平车等道路应该平坦。机动车辆应该完好,并具有厂区运输车辆驾驶操作证的人员负责操作。

第十五条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沟。排水沟应该不妨碍工程地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因该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第十六条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架要设支架。现场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废料等应该及时清理。木板上的钉子应该拔掉或打弯。

第十七条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他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舍内,并严加保管。沥青应该存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不易熔化的场所。

第四章脚手架

第十八条木杆应该以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竹竿应该以四年以上的毛竹为标准,青嫩、枯黄,或者有裂纹、虫蛀的都不许使用。

第十九条使用木杆做脚手架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杆做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点五公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九公分(对于小头直径在六个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双杆合并使用的办法)。

第二十条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大横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二公尺,木脚手的立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五公分,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三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零点七五公尺。

第二十一条架子必须设斜拉杆和支杆,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无法顶支杆的时候,架子要同建筑物连接牢固,立杆和支杆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应该视土壤性质决定,在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先将土坑夯实,如果是竹竿,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以防下沉,遇土松或者无法挖坑的时候,必须绑扫地杆子。

第二十二条凡是搭设高达十公尺以上的竹脚手架,要在立杆旁加设顶撑或者使用双行立杆,竹脚手的小横杆,它的两头伸出大横杆的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杆和立杆的交叉处都要绑牢。

第二十三条搭架子应采取坚韧的麻绳、综绳、草绳、铁丝或者篾条切实扎绑,并且要经常检查。

第二十四条斜道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五公分,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条的间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弯平台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二十五条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编制的竹脚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丝必须拧紧。

第二十六条脚手板和斜道板要铺满于架子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脚手架的工作面外侧,应该设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并且要加设一公尺高的防护栏杆。

第二十七条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该适当地加固。

第二十八条悬吊式脚手架应该以坚固的材料构成,脚手板间不能有间隙,并且应该设防护栏杆,吊架挑梁应该插在墙壁的牢固部分,严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应该垫入五公分厚的垫木。

第二十九条吊架所用的钢丝绳,它的粗细应该按照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用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

第三十条安装管式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联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和移动。

第三十一条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在安装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垫平。

第三十二条安装金属脚手架的地点,如果有电气配线的设备,在安装和使用金属脚手架期间,应该将它断电和拆除。

第三十三条里脚手架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墙的三十公分。砌墙高达四公尺的时候,要在墙外安设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墙身每砌高四公尺,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应随墙身提高。

第三十四条里脚手架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坚固的材料做成,伸出墙外部分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所铺脚手板不能有间隙,并且要设有防护栏杆和十八公分高的挡

脚板。

第三十五条挑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单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零点六公尺,双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1.2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应该设防滑木条,凡是超过三公尺的跳板,必须设支撑。第三十六条梯子必须坚实,不得缺层,梯阶的间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三十七条两梯连接使用的时候,在连接处要用金属卡子卡牢,或者用铁丝绑牢,必要的时候可设支撑加固。

第三十八条梯子要搭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应该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立十度为适宜。

第三十九条凡是承载机械的或者超过十五公尺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可以搭设。

第四十条脚手架要经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

第五章土石方工程

第四十一条进行土方工程前,应该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瓦斯管道、电缆、自来水管等)的调查和勘查工作。

第四十二条挖掘基坑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者玩弄。

第四十三条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四条挖掘土方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第四十五条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和固壁支架,由于土质疏松和较宽、脚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办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挖出泥土的堆放处所和在坑边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离坑边零点八公尺,高度不能超过一点五公尺,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该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

第四十六条拆除固壁支架的时候,因该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要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第四十七条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许进行其它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上。

第四十八条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必须注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撑。在沟坑边使用机械工作的时候,应该详细检查计算坑内支撑强度,必要的时候另行加强支撑。

第六章机电设备和安装

第四十九条工地内加设的临时电线。必须按厂(1987)64号文件《临时线路接用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或者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第五十条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五十一条电线和电源相接的时候,应该设开关和插销,不许随便搭挂,露天的开关应该装在特制的箱匣内上锁,有专人负责。

第五十二条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工作的时候,行灯电压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第五十三条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的时候,都要有保护性接地。

第五十四条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

第五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符合规格,并且应该进行定期试验和检修。修理的时候,要先切断电源,如果必须带电工作,应该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第五十六条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第五十七条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五十八条乙炔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要距离明火十公尺。

第五十九条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和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处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所采用保护措施。

第六十条风动工具的气阀,必须不漏气和易于开闭。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能进行调整和更换零件。

第六十一条一切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放置移动式机器的时候,应该防止其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动和倾倒。

第六十二条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接、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六十三条机器的转动摩檫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第六十四条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起重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起重和牵引机械并且要标明安全速度。

第六十五条各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起重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悬臂起重机应该有起重量指示器、轨道臂式起重机,必须安有夹轨钳。

第六十六条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该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的时候应该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上或者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的时候,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第六十七条传送带的起卸处应该装设专用平台,禁止用手在带上直接卸去材料。传送机运转时,禁止用手清理卷轮、滑车和传送带上的附着物。

第六十八条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六十九条安装机械的时候,不许将机械的拉线绑在脚手架上,没有经过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准用脚手架作滑车和起重机的支架。

第七十条擦洗和修理机械的时候,应该采取措施以防止机械传动部分因受电流或者自重作用而自行转动。擦洗机器不能使用含铅的汽油。

第七十一条安装、拆洗、试运和修理机器的时候,应该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一切和工作无关的人员都不许接近。

第七十二条各种机电设备都应该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电工专职人员操纵、装拆和检修。

第七章拆除工程

第七十三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对建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厂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批准后,才可以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第七十四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十五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第七十六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管道、水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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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同时,应该在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第七十八条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第七十九条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八十条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二)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再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三)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第八十一条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应该有工作技术人员、编制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严格按规定执行,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八十二条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第八十三条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着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者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于一定处所。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修、建施工现场还必须严格执行修建施工安全规程。

第八十五条各种建筑、木工以及移动电器等设备(工具),还必须遵守本设备(工具)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由项目经理张国庆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教育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3、高处作业中上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6、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衡,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物件;

7、在分层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楼层周边设置安全网;

8、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安全通道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9、构件吊装时,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

10、绑扎柱子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绑扎3m以上柱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