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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2024-07-13 阅读 3352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施工中应尽量减少交叉作业。必需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3、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4、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5、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6、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柱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7、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8、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9、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c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10、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注意事项:

1、审查和落实相关作业指导书中有关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

2、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自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场地尽量错开。

3、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4、交叉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

5、在夜间和光线不足的地方禁止进行交叉作业。

6、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7、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

8、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9、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逗留。

10、在系统试运时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必要时由试运人员进行监护。

11、路线交叉施工现场必须摆置和悬挂具有夜间视用功能的施工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警示牌。

12、夜间施工作业要装置警示灯和指示灯,并派出安全保卫人员,维护、疏通过往车辆,确保施工和交通安全。

13、日常在路线交叉作业面,应设置安排交通疏导人员,指挥疏导交通,不造成交通堵塞现像以保证路线交通安全通畅。

14、路线交叉施工,交叉上方作业面应加设安全保护网,应设置扶拦杆,档脚板。

篇2:火车皮卸砂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因棒磨砂含泥水较多,铁运分公司火车拉运砂石卸车时存在粘车甚至发生车皮跌落砂仓的事故,砂石粘车现象发生时,需要抓斗吊配合将车皮表面一层含泥水较多的砂子抓出,为了配合好砂石运输工作,保证火车卸砂、车皮抓砂此项特殊作业过程的安全,维护我矿正常的充填生产作业秩序,针对车皮抓砂过程与铁运公司存在的交叉作业,特制订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1、天车作业人员要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无证作业;开车前,检查各安全装置、限位、吊具(抓斗、钢丝绳)、电铃等部件的可靠性。

2、火车车皮抓砂范围的确定:进入砂仓的火车车皮表面磨砂摇成平面的长度超过3米,或有明显大泥块,方可进行抓砂作业,其它情况一律不得进行此作业。

3、抓砂作业程序的启动:需要进行火车车皮抓砂作业时,由铁运公司调度室通知二矿区调度室,然后由矿调度室通知充填工区天车工进行抓砂作业,天车工未经允许禁止私自进行抓砂作业。

4、进行车皮抓砂作业时,铁路运输分公司必须在现场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指挥火车司机和天车工抓砂作业的衔接配合,防止在天车抓砂作业过程中火车突然行走造成事故。

5、天车工进行抓砂作业时,每节车皮最多只能抓1/3,避免刮蹭造成设备或人员伤害,避免损坏火车车皮或天车抓斗。

6、天车工作业时要注意交叉作业安全,注意驾驶,行车平稳,抓砂作业时抓斗要轻放,避免刮蹭造成设备或人员伤害。

7、维修人员要做好天车的日常维护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8、工区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交叉作业的安全监管,协调好各种交叉作业,杜绝违章违纪现象,规范劳保用品穿戴,杜绝车辆伤害等事故发生。

9、当发生刮蹭事故时,由调度室协调各家作业人员分析协调处理事宜。

充填工区

篇3:高处与交叉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加强对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和权力,消除安全隐患。

2.责任和权力:

2.1工程处:

1、安排施工时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施工前必须编写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3、必须按规定安装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4、必须保障特殊高处作业的通讯顺畅。

5、施工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6、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的安全规定。

7、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8、特种工必须取证上岗。

2.2项目部安监科

1、负责按规定审批安全措施。

2、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标准。

3、检查并督促整改个人违章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4、检查特种工取证情况和施工人员体检情况。

5、协调交叉作业中不同单位间的安全关系。

3.具体程序:

3.1工程处作业前组织施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3.2工程处作业前必须按批准的安全措施进行交底签字。

3.3工程处作业前必须检查,完善相应的安全设施。

3.4施工中项目部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整改单按"三定"原则整改。

3.5交叉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与交叉单位联系,设计并安装安全设施。

3.6施工完毕后,安装单位负责按规定拆除不用的安全隔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