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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对分包商的管理原则程序

2024-07-23 阅读 4541

我们对于分包商的管理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无论是总承包的自主分包商或是业主指定分包商,均执行统一的规定和遵守相同的管理程序。

1、严格执行总承包合同

总承包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总承包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本,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文本的要求。在工程实施中,以合同为依据,自始至终将其贯彻执行到整个总承包施工管理全过程中去,确保工程优质如期完成。

2、确保总体目标实现

按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要求,我们将编制详细、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程师签发后,进行实施。

3、分层次的工期管理

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以此有效地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总控制。以总工期为依据,编制工程阶段实施计划、施工准备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设备/机具进场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各分包队伍进场计划等。

4、总承包合同内容作为分包合同的基础

将总合同的条款要求,分解纳入相对应的分包合同中,使分包合同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完全处于受控状态之中,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5、分包商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确认

各分包应按与总承包签定的合同要求,编制出分包工程分部分项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请总承包审批,经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

6、例会管理制度

总承包每周定期与分包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按总承包周计划要求检查分包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布置下周施工生产任务。

7、及时处理问题

总承包现场管理人员与分包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总承包负责解决的问题决不拖迟和延期。

8、坚持书面沟通

施工过程中各类业务联系,除必须口头通知外,总承包均以书面指示书形式及时发给各分包执行。各分包单位与总承包业务交往过程中,以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书面形式与总承包进行联系。由总承包解决的事应及时处理。

9、合理及时拨付工程款

总承包做好各分包的工程进度款审核签证工作。

10、加强总承包协调

总承包关心、指导各分包单位的工作,解决处理、协调分包有关事宜,确保工程顺利进展。同时,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对管理工作的指导,并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篇2:工程项目总分包安全责任制度

1、总包单位的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法规、规范标准,严格按文明安全工地标准组织施工生产,确保实现安全控制批量标和实现文明安全工地达标计划。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根据安全生产组织标准和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生产机械,配备安全检查人员,并设置5-7人(含分包)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负责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及时做出决策,组织督促检查实施并将分包的安全人员纳入总包管理,统一活动。

(3)在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冬雨期施工措施时,必须同时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如改变原方案时必须重新报批,并经常检查措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对于无措施、无交底或针对性不强的不准组织施工。

(4)工程项目经理的有关负责人、施工管理坐吃山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当地政府安全培训,所审取得资格证书,证件的才有资格上岗凡在培训、考核范围内取得安全资格的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准直接组织放开医务室昨从事特种作业。

(5)强化安全教育,除对全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意识教育外,要强化分包新人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面必须达到100%,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坚持转场和调换汤不换药荼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登记建档工作。

(6)根据工程进度情况除进珩不定期、季节性的安全松果外,工程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执行办理组织一次松果,每周由安全部门组织分包进行专业(或全面)检查,对查到的隐患,责成分包和相关人员立即或限期进行消项整改。

(7)工程项目部(总包方)与分包方应在工程实施之前或进场的赐教及时签订含有明确安全目标职责条款划分的经营(管理)合同或协议书,当不能按期签订时,必须签订临时安全协议。

(8)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分包进场时间,应分别签订年度或一次性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或责任状,到总分包在安全管理工作上责任划分明确,有奖有罚。

(9)项目部实行"总我方统一管理,分包方各负其责的施工现场管理体制,负责对发包方、分包和上级各部门或政府部门的综合墨盒调管理工作,工程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0)项目部有权限期责令分包将不能尽责的施工管理人员调离本工程,重新配备符合总包要求的管理工保同。

2、分包单位的职责

(1)分包的项目经理、主管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总包运行的有关规定、标准和总包的有关决定和指示,按总包的要求组织施工。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根据安全生产组织标准设置安全机械,配备安全检查人员,每50人配备一名专职安全人员,不足50人的要设妆职安全人员,并接受工程项目安全部门的业务管理。

(3)分包在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或冬雨期方案措施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消防措施,并经总包审批后方可实施如改变原方案时必须重新报批。

(4)分包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踪检查管理。

(5)分包必须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并履行书面验收手续,建档存查。

(6)分包必须接受总包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安全检查并接受奖罚。在生产例会上应先检查报安全生产情况。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切实把安全教育、检查、措施、交底、防护、文明验收等做到预防为主。

(7)强化安全教育,除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外,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坚持转场和调换工种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保同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

(8)分包必须按总包的要求实行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定点厂家产品采购,使用制度,对个人劳动用品实行定期、定量供应制,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

(9)凡因分包单位管理不严而发生的因工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由分包单位。

(10)各分包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立即用书信捷的方式向总包方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护好现场,如因抢救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11)对安全管理纟漏多,施工现场管理混知己的分包单位除进行罚款处理外,对问题严重、屡禁不改,甚至不服的分包单位,予以解决经济合同。

3、业主指定分包单位

(1)必须具备与分包工程相应的企业资质,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接受总包的监督、协调和指导,实现总包的安全生产目标。

(3)独立完成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对

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措施、设施进行验收。

(4)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辖职工的身体健康负责,为职工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自带设备与手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履行与总包和业主签订的总争包合同及《安全管理责任制》中的有关安全生产条款。

(6)自行完成所辖职工的合法用工手续。

(7)自行开展总包规定的各项安全活动。

篇3: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外分包队伍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做出如下规定:

1施工单位在与外分包队伍签订合同时,对其资质必须认真审核。不准与未经批准进津的、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

2外分包队伍人员进入现场后,各单位必须首先对其全体成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注册登记发证。未经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3在接受企业三级教育的同时,外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人,为该外分包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在本企业备案。

4进入施工现场的外分包队伍,要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需要调换人员时,外分包队伍领导要事先提出调换计划,经本企业同意后方可调换。重新入场的人员要重新进行三级教育和注册登记,否则不得参加施工生产。未经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外分包队伍领导的责任。

5外分包队伍必须遵守和执行"建设部关于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暂行规定"和现行的一切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信守安全生产责任协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

6使用外分包队伍时,要视同本企业的班组一样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及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要本着指导、帮助的原则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7凡外分包队伍使用本企业的机电设备,必须事先办理交接验收手续。非特殊工种工人,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外分包队伍操作简易机具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取的安全资格操作证,无证者不准上岗操作。

8外分包队伍的领导对其职工要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的教育,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不论是领导还是操作工人均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9本企业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外分包队伍的违章冒险作业人员进行处罚、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10外分包人员发生死亡、重伤事故时,我们要与外分包队伍组成联合调查组,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