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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划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2024-07-23 阅读 2796

1.协助科长完成各项工作,并经常检查分管工作的完成情况。

2.根据企业的经营战略目标,组织编制企业年、季、月生产和资金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编制有关统计报表。

3.认真组织检查落实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情况,按时完成各类生产计划的修改与调整,参加各类计划工程的验收。

4.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生产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了解各种材料、定额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向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提出修改计划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5.收集、整理各类生产经营计划管理资料、历史资料、统计资料和原始资料,检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资料齐全。

6.按时、准确、全面完成有关考核工作,掌握有关准确数据,为全矿的企划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7.做好企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8.听取采纳领导和职工的有关合理化建议。

9.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篇2: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抓好工程的贯通测量,确保安全贯通。

第二条抓好资料分析研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确性,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和“煤矿安全规程”。

第四条协助总工程师参加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以及冬防、夏防计划。

第五条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情况,作好地质资料的分析研究及搞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提出矿井防治水方案,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第六条要会同有关单位搞好矿井瓦斯地质工作并绘制矿井瓦斯地质图,以利安全生产。

地测科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负责为编制生产规划、计划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提供水文地质、地质构造、瓦斯、煤层赋存情况等资料,确保生产与施工安全。

第二条负责批准设计或审查断层、煤(岩)柱、矿井隔离煤(岩)柱、巷道隔水岩柱、巷道距煤层的安全岩柱等防治水或防治瓦斯的各种安全岩柱。

第三条及时收集采掘过程中揭露的水文地质资料,编制矿井水文地质图。

第四条按时测量矿井涌水量及钻孔水位,编制年或历年矿井涌水量曲线图。

第五条根据通风区提供的矿井分地点瓦斯涌出量,结合矿井地质构造特征,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搞好瓦斯突出预测预报工作。

第六条对疑水区(断层、破碎带、被淹井巷、含水层、岩柱变小、可疑钻孔处等)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并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必须保持石门揭煤的安全岩柱和巷道距煤层的安全岩柱的设计厚度,杜绝误揭煤层或其它事故发生。

第八条负责矿井防洪系统设计,每年夏季前提出防洪工程计划及矿井防洪安全措施。

第九条及时编制采、掘、开工作面的地质说明书及新采区的地质报告,提出各种地质说明书。

第十条按时钻探煤层厚度,编制全矿井1:2000煤厚图和采掘工作面1:500煤厚图。

篇3:安检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对分管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积极认真做好分管业务工作,当好科长的助手。

2.监督检查各单位在生产中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措施及矿领导、科长的安全生产指令、指示、意见执行情况,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3.依法依章监督检查,按章办事,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情枉法、不当老好人,狠抓安全生产管理。

4.参加集团公司、矿、科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会议、现场办公,参加班前会,参加科室值班,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布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安瓦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5.参加制定、修订并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每月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

6.参加抢险救援,组织一般工伤事故追查。

7.参加矿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并提出措施、意见。

8.组织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工作考核评比,并提出奖惩意见。

9.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学习。

10.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认真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指导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发现隐患立即向调度室或科长汇报,并在安全部门内通报,督促安瓦员监督检查,认真把好隐患处理关,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撤人。

11.向科长或矿上汇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及提出搞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矿井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2.按时完成矿、科安排的临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