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作业断电程序简明指导书
1、检修(包括清库、清料等故障处理作业,以下统称检修作业)的检修小组负责人是本组的安全负责人。
2、作业前,检修小组负责人与运行班长联系停机检修或作业事宜。经同意后,联系中控操作人员由其进行停机、记录,并在交接班时向下班中控员及运行班长交接清楚。
3、检修小组负责人负责将进行检修、作业的设备及影响作业人员安全的其他关联设备的机旁控制箱钥匙开关打到检修位置。具备挂牌上锁条件的挂牌上锁。
4、检修小组负责人负责或指定专人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由电气专业人员将配电室内待检修、作业及关联设备的控制柜抽屉柜(开关柜)拉出,并通知中控在操作记录上记录。具备挂牌上锁条件的挂牌上锁。
5、所有参与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在自己进入检修、作业前检查现场机旁开关是否打到了检修位置,并与电气人员、中控人员通话核实该项工作是否已备案记录、是否已实施了断电。具备挂牌上锁条件的挂牌上锁。
6、检修作业过程中,运行班巡检人员、运行班长必须对本班本区域检修、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核查其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对不安全行为进行制止并通知相关领导。
7、检修、作业结束后,送电前由检修负责人检查检修、作业现场人员是否已撤离到安全区域。具备开机条件后,由该负责人与中控、电气专业人员按规定程序联系送电,将机旁开关打到机旁位置进行试车或打到中控试车。挂牌上锁的按照解锁程序解锁。
8、试车完成后,检修、作业小组将该设备移交给运行班组操作管理。挂牌上锁按照解锁程序解锁。
检修、作业断电确认签字表
检修、作业时间
201年月日
检修、作业负责人:
派工人:
检修、作业内容
检修、作业设备
因安全需要,需停机的关联设备
设备机旁控制开关检查
设备编号、名称
是否打到了检修位置
断电操作人员签字
检修作业负责人签字
1
2
3
4
5
电气室抽屉柜、开关柜检查
1
2
3
4
5
参与检修、作业人员断电检查确认签字
参与检修作业人员安全撤离时确认签字
现场巡检、检查人员签字
严格落实《检维修作业断电、挂牌上锁八项规定》
承诺书
本人已参加《检维修作业断电、挂牌上锁八项规定》专项培训,熟知规定及附件《检修、作业断电确认签字表》的内容及要求,承诺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并坚决执行。
培训单位:
公司部门工段(或班组)
员工签名:
篇2: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定:
1、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1次。
2、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的瓦断电仪的传感器,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严禁在井下拆机带电修理。
5、严禁非瓦斯断电仪检修工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6、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
7、瓦斯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
8、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9、标准气样的存入、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二、正常操作
(一)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安装
1、对拟安装新购买或收回的瓦斯断电仪,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国标GB3836—1983《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要求。还应保证仪器外形应无严重损伤变形,观察窗、指示灯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失落。
2、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电源线,传感器和断电执行器线。
3、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4、瓦斯断电仪送电后,如无异常情况,调节传感器上调零电位器,回到“0”位,预热30分钟,再继续逐项检查。
5、调整“报警”点,可采用偏调法,具体操作如下:
(1)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的报警点。
(2)调节“报警”电位器,使主机和声光器报警,并发出红色闪光信号和起伏的报警声。
(3)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复调整几次,直到调准为止,返回“0”位。
6、调整“断电”点和检查复电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1)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断电点,调节“断电”电位器,使断电灯亮(此时主机断电接线柱用万用表电阻档测量常开点为“0”,常闭点为“∞”。)
(2)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于报警点时,瓦斯断电仪自动复电,断电灯熄灭。
7、调整、维修完毕后,装机预热等待进行校验。
8、保险丝和元器件损坏时,必须用相同容量、型号的代换。
9、更换黑白元件时,要更换相应的补偿电阻。
10、电烙铁应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电损坏集成块。
11、主机属矿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维修时需保护好防爆结合面。
(二)瓦斯断电仪的安装
1、将校验完毕的瓦斯断电仪装车运送到预定安装地点,带齐所需工具。
2、瓦斯断电仪的安装可以参照“机电设备安装”的相关操作规范进行。
3、瓦斯断电仪的接线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接线图进行连接。
4、连接好以后,需进行一次工作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特殊操作:瓦斯断电仪检定
1、瓦斯断电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1996《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标准气体阀门,检查瓶内气体压力及接头气密性。
(2)将被校验的瓦斯断电仪调好机械零点,供电预热30分钟。
(4)旋下传感器的黑元件罩,装上带有气嘴的密封气罩。
(4)调整好瓦斯断电仪电气零点,按瓦斯断电仪规定流量用1.0%的甲烷标准气体校准3次,使仪器指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一致。
(5)依次用1.0%、3.0%的甲烷标准气体校验仪器的基本误差,应分别不超过±0.1%、±0.3%。
(6)用1.5%甲烷标准气体校验瓦斯断电仪的报警、断电误差,不越过±0.1%。
(7)以上项目校验完毕后,关闭各气瓶阀门。
(8)待回零后停电,拆除瓦斯断电仪所有连线,上好护盖。
(9)校验完毕后,填写维修校验记录。
2、瓦斯断电仪的检定条件可以参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篇3: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定适用于顶拉公司的瓦斯断电仪检修工。
第2条瓦斯断电仪检修工应完成下列工作:负责瓦斯断电仪的安装、调试、标校、维修、撤除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瓦斯断电仪检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瓦斯断电仪检修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瓦斯断电仪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断电仪有关安装、使用规定。
4、了解瓦斯断电仪的安装要求。
5、了解风电、瓦斯电闭锁的原理。
6、了解瓦斯断电仪的主要性能指标。
7、了解强电与弱电的基本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1次。
第6条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第7条使用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8条严禁在井下拆机带电修理。
第9条严禁非瓦斯断电仪检修工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第10条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1条瓦斯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
第12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第13条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四、操作准备
第14条备齐维修、安装所用工具、仪器、仪表以及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第15条电网主电压必须与瓦斯断电仪电源电压相同,电网电压波动为超过±15%。
第16条备齐主机和附带设备的连接线和维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
五、操作顺序
第17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维修: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备检。
安装:仪器检查→登记→安装→检查质量→登记。
六、正常操作
(一)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安装
第18条对拟安装(新购买或收回)的瓦斯断电仪,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国标GB3836--1983《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要求。还应保证仪器外形应无严重损伤变形,观察窗、指示灯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失落。
第19条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电源线、传感器和断电执行器线。
第20条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第21条瓦斯断电仪送电后,如无异常情况,调节传感器上调零电位器,回到“0”位,预热30分钟,再继续逐项检查。
第22条调整“报警”点,可采用偏调法,具体操作如下:
1、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的报警点。
2、调节“报警”电位器,使主机和声光器报警,并发出红色闪光信号和起伏报警声。
3、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复调整几次,直到调准为止,返回“0”位。
第23条调整“断电”点和检查复电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1、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断电点,调节“断电”电位器,使断电灯亮(此时主机断电接线柱用万用表电阻档测量常开点为“0”,常闭点为“∞”)。
2、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于报警点时,瓦斯断电仪自动复电,断电灯熄灭。
第24条调整、维修完毕后,装机预热等待进行校验。
第25条保险丝和元器件损坏时,必须用相同容量、型号的代换。
第26条更换黑白元件时,要更换相应的补偿电阻。
第27条电烙铁应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电损坏集成块。
第28条主机属矿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维修时需保护好防爆结合面。
(二)瓦斯断电仪的安装
第29条将校验完毕的瓦斯断电仪装车运至预定安装地点、带齐所需工具。
第30条瓦斯断电仪的安装可以参照“机电设备安装工”的操作规程进行。
第31条瓦斯断电仪的接线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接线圈进行连接。
第32条连接好以后,需进行一次工作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特殊操作:瓦斯断电仪检定
第33条瓦斯断电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1996(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标准气体瓶阀门,检查瓶内气体压力及接头气密性。
2、将被校验瓦斯断电仪调好机械零点,供电预热30分钟。
3、旋下探头的黑元件罩,装上带有气嘴的密封气罩。
4、调整了瓦斯断电仪电气零点,按瓦斯断电仪规定流量用1.0%的甲烷标准气体校准3次,使仪器指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一致。
5、依次用1.0%、3.0%的甲烷标准气体校验仪器的基本误差,应分别不超过±0.1%、±0.3%。
6、用1.5%甲烷标准气体校验瓦斯断电仪的报警、断电误差,不超过±0.1%。
7、以上基础上校验完毕后,关闭各气瓶阀门。
8、待回零后停电,拆除瓦斯断电仪所有连线,上好护盖。
9、校验完毕后,填写维修校验记录。
第34条瓦斯断电仪的检定条件可以参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八、收尾工作
第35条填写瓦斯断电仪安装记录,并填入监控设备布置图中。
第36条做好交接班工作,瓦斯断电仪台账要清楚、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