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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断电仪检修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2049

1.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1次。

2.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严禁在井下拆机带电修理。

5.严禁非瓦斯断电仪检修工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6.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

7.瓦斯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

8.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9.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10.备齐维修、安装所用工具、仪器、仪表以及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1.电网电压必须与瓦斯断电仪电源电压相同,电网电压波动不超过±15%。

12.备齐主机和附带设备的连接线和维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

13.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维修: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备检。

安装:仪器检查→登记→安装→检查质量→登记。

14.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安装

(1)对拟安装(新购买或收回)的瓦斯断电仪,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国标GB3836—1983《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要求。还应保证仪器外形应无严重损伤变形,观察窗、指示灯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失落。

(2)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电源线、传感器和断电执行器线。

(3)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4)瓦斯断电仪送电后,如无异常情况,调节传感器上调零电位器,回到“0”位,预热30分钟,再继续逐项检查。

(5)调整“报警”点,可采用偏调法,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的报警点。

②调节“报警”电位器,使主机和声光器报警,并发出红色闪光信号和起伏的报警声。

③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复调整几次,直到调准为止,返回“0”位。

(6)调整“断电”点和检查复电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断电点,调节“断电”电位器,使断电灯亮(此时主机断电接线柱用万用表电阻档测量常开点为“0”,常闭点为“∞”)。

②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于报警点时,瓦斯断电仪自动复电,断电灯熄灭。

(7)调整、维修完毕后,装机预热等待进行校验。

(8)保险丝和元器件损坏时,必须用相同容量、型号的代换。

(9)更换黑白元件时,要更换相应的补偿电阻。

(10)电烙铁应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电损坏集成块。

(11)主机属矿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维修时需保护好防爆结合面。

15.瓦斯断电仪的安装

(1)将校验完毕的瓦斯断电仪装车运至预定安装地点、带齐所需工具。

(2)瓦斯断电仪的安装可以参照“机电设备安装工”的操作规程进行。

(3)瓦斯断电仪的接线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接线图进行连接。

(4)连接好以后,需进行一次工作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6.瓦斯断电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1996(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标准气体瓶阀门,检查瓶内气体压力及接头气密性。

(2)将被校验瓦斯断电仪调好机械零点,供电预热30分钟。

(3)旋下探头的黑元件罩,装上带有气嘴的密封气罩。

(4)调整好瓦斯断电仪电气零点,按瓦斯断电仪规定流量用1.0%中烷标准气体校准3次,使仪器指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一致。

(5)依次用1.0%、3.0%甲烷标准气体校验仪器的基本误差,应分别不超过±0.1%、±0.3%。

(6)用1.5%甲烷标准气体校验瓦斯断电仪的报警、断电误差,不越过±0.1%。

(7)以上项目校验完毕后,关闭各气瓶阀门。

(8)待回零后停电,拆除瓦斯断电仪所有连线,上好护盖。

(9)校验完毕后,填写维修校验记录。

17.瓦斯断电仪的检定条件可以参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8.填写瓦斯断电仪安装记录,并填入监控设备布置图中。

19.做好交接班工作,瓦斯断电仪台账要清楚、实际。

篇2: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定:

1、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1次。

2、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的瓦断电仪的传感器,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严禁在井下拆机带电修理。

5、严禁非瓦斯断电仪检修工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6、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

7、瓦斯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

8、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9、标准气样的存入、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二、正常操作

(一)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安装

1、对拟安装新购买或收回的瓦斯断电仪,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国标GB3836—1983《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要求。还应保证仪器外形应无严重损伤变形,观察窗、指示灯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失落。

2、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电源线,传感器和断电执行器线。

3、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4、瓦斯断电仪送电后,如无异常情况,调节传感器上调零电位器,回到“0”位,预热30分钟,再继续逐项检查。

5、调整“报警”点,可采用偏调法,具体操作如下:

(1)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的报警点。

(2)调节“报警”电位器,使主机和声光器报警,并发出红色闪光信号和起伏的报警声。

(3)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复调整几次,直到调准为止,返回“0”位。

6、调整“断电”点和检查复电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1)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断电点,调节“断电”电位器,使断电灯亮(此时主机断电接线柱用万用表电阻档测量常开点为“0”,常闭点为“∞”。)

(2)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于报警点时,瓦斯断电仪自动复电,断电灯熄灭。

7、调整、维修完毕后,装机预热等待进行校验。

8、保险丝和元器件损坏时,必须用相同容量、型号的代换。

9、更换黑白元件时,要更换相应的补偿电阻。

10、电烙铁应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电损坏集成块。

11、主机属矿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维修时需保护好防爆结合面。

(二)瓦斯断电仪的安装

1、将校验完毕的瓦斯断电仪装车运送到预定安装地点,带齐所需工具。

2、瓦斯断电仪的安装可以参照“机电设备安装”的相关操作规范进行。

3、瓦斯断电仪的接线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接线图进行连接。

4、连接好以后,需进行一次工作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特殊操作:瓦斯断电仪检定

1、瓦斯断电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1996《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标准气体阀门,检查瓶内气体压力及接头气密性。

(2)将被校验的瓦斯断电仪调好机械零点,供电预热30分钟。

(4)旋下传感器的黑元件罩,装上带有气嘴的密封气罩。

(4)调整好瓦斯断电仪电气零点,按瓦斯断电仪规定流量用1.0%的甲烷标准气体校准3次,使仪器指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一致。

(5)依次用1.0%、3.0%的甲烷标准气体校验仪器的基本误差,应分别不超过±0.1%、±0.3%。

(6)用1.5%甲烷标准气体校验瓦斯断电仪的报警、断电误差,不越过±0.1%。

(7)以上项目校验完毕后,关闭各气瓶阀门。

(8)待回零后停电,拆除瓦斯断电仪所有连线,上好护盖。

(9)校验完毕后,填写维修校验记录。

2、瓦斯断电仪的检定条件可以参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篇3: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定适用于顶拉公司的瓦斯断电仪检修工。

第2条瓦斯断电仪检修工应完成下列工作:负责瓦斯断电仪的安装、调试、标校、维修、撤除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瓦斯断电仪检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瓦斯断电仪检修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瓦斯断电仪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断电仪有关安装、使用规定。

4、了解瓦斯断电仪的安装要求。

5、了解风电、瓦斯电闭锁的原理。

6、了解瓦斯断电仪的主要性能指标。

7、了解强电与弱电的基本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1次。

第6条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第7条使用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8条严禁在井下拆机带电修理。

第9条严禁非瓦斯断电仪检修工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第10条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1条瓦斯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

第12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第13条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四、操作准备

第14条备齐维修、安装所用工具、仪器、仪表以及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第15条电网主电压必须与瓦斯断电仪电源电压相同,电网电压波动为超过±15%。

第16条备齐主机和附带设备的连接线和维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

五、操作顺序

第17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维修: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备检。

安装:仪器检查→登记→安装→检查质量→登记。

六、正常操作

(一)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安装

第18条对拟安装(新购买或收回)的瓦斯断电仪,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国标GB3836--1983《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要求。还应保证仪器外形应无严重损伤变形,观察窗、指示灯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失落。

第19条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电源线、传感器和断电执行器线。

第20条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第21条瓦斯断电仪送电后,如无异常情况,调节传感器上调零电位器,回到“0”位,预热30分钟,再继续逐项检查。

第22条调整“报警”点,可采用偏调法,具体操作如下:

1、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的报警点。

2、调节“报警”电位器,使主机和声光器报警,并发出红色闪光信号和起伏报警声。

3、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复调整几次,直到调准为止,返回“0”位。

第23条调整“断电”点和检查复电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1、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断电点,调节“断电”电位器,使断电灯亮(此时主机断电接线柱用万用表电阻档测量常开点为“0”,常闭点为“∞”)。

2、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于报警点时,瓦斯断电仪自动复电,断电灯熄灭。

第24条调整、维修完毕后,装机预热等待进行校验。

第25条保险丝和元器件损坏时,必须用相同容量、型号的代换。

第26条更换黑白元件时,要更换相应的补偿电阻。

第27条电烙铁应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电损坏集成块。

第28条主机属矿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维修时需保护好防爆结合面。

(二)瓦斯断电仪的安装

第29条将校验完毕的瓦斯断电仪装车运至预定安装地点、带齐所需工具。

第30条瓦斯断电仪的安装可以参照“机电设备安装工”的操作规程进行。

第31条瓦斯断电仪的接线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接线圈进行连接。

第32条连接好以后,需进行一次工作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特殊操作:瓦斯断电仪检定

第33条瓦斯断电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1996(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标准气体瓶阀门,检查瓶内气体压力及接头气密性。

2、将被校验瓦斯断电仪调好机械零点,供电预热30分钟。

3、旋下探头的黑元件罩,装上带有气嘴的密封气罩。

4、调整了瓦斯断电仪电气零点,按瓦斯断电仪规定流量用1.0%的甲烷标准气体校准3次,使仪器指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一致。

5、依次用1.0%、3.0%的甲烷标准气体校验仪器的基本误差,应分别不超过±0.1%、±0.3%。

6、用1.5%甲烷标准气体校验瓦斯断电仪的报警、断电误差,不超过±0.1%。

7、以上基础上校验完毕后,关闭各气瓶阀门。

8、待回零后停电,拆除瓦斯断电仪所有连线,上好护盖。

9、校验完毕后,填写维修校验记录。

第34条瓦斯断电仪的检定条件可以参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八、收尾工作

第35条填写瓦斯断电仪安装记录,并填入监控设备布置图中。

第36条做好交接班工作,瓦斯断电仪台账要清楚、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