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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施工防止人身事故重点措施

2024-07-23 阅读 7393

一、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一)防止误入带电间隔、误登带电构架发生触电

1.?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在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停电范围、邻近带电部位和现场危险点。迟到人员、新增人员必须补充交底后,方可参加工作。

2.?作业现场安全围栏设置必须规范,标示清晰、醒目;检修设备与带电设备应有效隔离,严禁将带电设备构架围入工作范围。严禁工作人员越过或移动围栏。

3.?作业人员攀登设备构架、杆塔前,应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开始。

4.?高压开关柜、环网柜内部工作时,应核对柜内设备接线方式,确认柜内带电部位已有效隔离,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工作。

5.?防误装置异常解锁、检修解锁、事故紧急解锁,必须经审批后方可操作。

6.?进入用户配电室验收、勘察、检查工作,必须了解设备接线情况、运行情况,明确带电设备和带电部位,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开展工作。用户配电室停电检修,检修人员必须和用户电工共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

(二)防止安全距离不足及感应电触电

7.?停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8.?在变、配电站(开关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金属梯;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时,应放倒两人搬运。

9.?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和同杆塔架设线路,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必须使用个人保安线,防止感应电。

10.?在500kV带电线路杆塔上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必须穿静电感应防护服、导电鞋等,防止静电感电。

11.?在临近高压线路的杆塔上,使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作业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以防电击。

(三)防止低压作业触电

12.?在低压带电设备上进行检修、施工时,应戴手套,穿绝缘鞋,使用绝缘化工具,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接触运用中配电箱、电表箱前,应用验电笔确认其确无电压后,方可接触。

13.?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电动工具使用时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使用金属外壳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14.?施工检修(试验)电源应安装漏电保安器,使用前应检查试验,确保能正确动作。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取得电源。

(四)防止线路作业触电

15.?电力线路施工,临近(跨越)带电线路时,必须认真验算导线、地线摆(跳)动与其临近(跨越)线路安全距离,如安全距离不足,必须将临近(跨越)线路停电。在同杆塔架设线路上,下层线路带电,上层线路停电作业时,不准进行放、撤导线和地线的工作。

16.?线路放、撤导线时,如交叉跨越带电绝缘导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必须采取隔离、支护等防导线磨刮措施,防止绝缘磨刮损坏后引起触电事故。

17.?禁止在有同杆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停电施工作业。若在同杆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当满足1.0米以上安全距离且采取可靠防止人身触电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层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同杆如有架设通信线、广播电视线,应对其钢绞线进行验电、挂接地线,防止弱电线路带电触电。

(五)防止电缆作业触电

18.?电缆停电作业,必须对电缆逐相充分放电、接地后方可工作。耐压试验前,另一端应设置围栏并挂上警告标示牌;如另一端是上杆的或是锯断电缆处,应派人看守。

19.?截断电缆前,必须核对实际与电缆图纸是否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并采取防灼伤措施(如防护面具等)。

(六)防止倒送电触电

20.?双电源和自备电源用户线路的高压系统接入点应有明显断开点,作业时应将其接入点开关、刀闸断开,防止用户设备反送电。

21.?工作地段各端和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包括用户),都要停电、验电、装设工作接地线。

二、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七)防止高处作业安全措施不完善导致坠落

22.?高度超过1.5m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在杆塔上作业,应使用有后备绳或速差自锁器的双控背带式安全带。

23.?高处作业区周围的临边、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同时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24.?在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准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油毡、彩钢板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进行工作。

(八)防止登高工器具不合格或使用不当导致坠落

25.?登高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设施,如脚扣、安全带、梯子和爬梯等完整牢靠。

26.?高处作业,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27.?安全带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隔离开关(刀闸)支持绝缘子、瓷横担、未经固定的转动横担、线路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支柱绝缘子等)。

28.?使用脚扣登杆,登杆过程必须使用安全带。

(九)防止杆塔基础不牢引发坠落

29.?上杆塔作业前,必须先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

30.?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电杆,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杆架后,再行登杆。

三、防止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事故

(十)防止高处落物伤人

31.?进入高处作业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32.?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工具袋,并在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高空落物区下方不得堆放工具、材料。

33.?高处作业点下方如有人员往来,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禁止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的下方通行或逗留。

34.?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如铺设木板等。

(十一)防止撤放线时意外跑线伤人

35.?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禁止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

36.?放线、紧线前,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导线与牵引绳连接应可靠,线盘架应稳固可靠、转动灵活、制动可靠。

37.?放线、紧线与撤线时,如遇导、地线有卡、挂现象,应松线后处理;处理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卡线处外侧,采用工具处理,禁止用手直接拉、推导线。

38.?放线、紧线与撤线时,人员不得站在或跨在已受力的牵引绳、导线的内角侧和展放的导、地线圈内以及牵引绳或架空线的垂直下方。

(十二)防止重物倾覆、碾压伤人

39.?运载重物不得人货混装。装卸水泥杆时,严防滚杆伤人。

40.?人工搬运重物,人力应足够。重大物件不准直接用肩扛运。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

41.?变压器、开关柜等大件重物在人工搬运过程,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十三)防止起重伤害

42.?起吊重物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起吊前应检查起重机械及其安全装置。作业前要进行“三核对”(即核对吊车吨位和起吊绳具满足荷载要求;核对吊车摆放位置和吊臂仰角;核对吊臂活动范围与设备带电部位安全距离满足规程规定)。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43.?起吊过程,不得解开起重机吊钩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禁止使用起重机械起吊重量不明物体和超负荷起吊。作业时,起重机机身倾斜度不准超过制造厂的规定。

44.?在起吊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不得从人头顶通过,吊臂下严禁站人。

45.?起吊电杆等长物件应打临时拉线,防止突然倾倒。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46.?重量达到起重设备额定负荷90%及以上,以及起重设备在带电导体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方可作业。

47.?在变电站内施工时,起重机车轮、支腿的前端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应大于沟、坑深度的1.2倍;支腿应撑在枕木上。临近带电设备施工,车身应使用不小于16mm2的软铜线可靠接地。

48.?在街道、马路上施工时,应设围栏,并设置警示标志牌。不准在暗沟(包括电缆沟)、地下管线等上面作业;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铺设钢板等防护措施。

(十四)防止溅物伤人

49.?使用的砂轮必须装有防护罩,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并站在砂轮的侧面。

50.?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应戴防护眼镜。

51.?使用钻床,清除钻孔内金属碎屑时,应先停止钻头的转动。

(十五)防止机械伤人和物体打击

52.?转动机械和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应装设可靠的防护罩方可使用。

53.?在操作转动机械设备时,严禁用手扶持加工件或戴手套操作。

54.?人工打桩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禁止戴手套或单手抡大锤,周围不准有人靠近。

四、防止人员中毒事故

(十六)防止SF6气体中毒

55.?在SF6配电装置室低位区应安装能报警的氧量仪和SF6气体泄漏报警仪,在工作人员入口处应装设显示器。

56.?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前,必须先通风15分钟,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57.?进行SF6气体采样和处理漏气时,应戴防毒面具。

(十七)防止电缆隧道内人员中毒

58.?电缆隧道内的照明、防火、防水和通风措施必须齐全。

59.?进入电缆隧道工作,必须先将浊气排出,经检测合格后方准开始作业,作业期间应保持隧道内空气流通顺畅。

60.?挖电缆沟时应先探明临近有无煤气管道,防止管道漏气。在电缆隧道施工,应每日监测隧道或井内气体情况。

篇2:农网配电典型作业防止较大以上人身事故措施要求

1?一般规定农网配电作业中,以下作业类型安全风险相对较高:放线、撤线与紧线作业;邻近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施工;立(撤)杆塔、补装杆塔构件;在移动平台、构筑物上作业;在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她段从事土石方工程、进人深沟(洞)作业;电力设施受灾后抢修作业;起重作业和复杂环境中的人力运输;配电抢修作业。1.1?对于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农网配电作业,一应根据工作任务的复杂性、作业环境等因素,实行分级勘察。1.1.1?下述作业项目,一般应由县供电企业分管领导组织勘察:(1)跨越10(6)千伏带电线路;(2)跨越铁路、高速公路;(3)发生重大灾害后恢复供电等作业环境复杂、易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的工作;(4)网(省)、市供电企业规定应由其组织勘察的其他作业项目。1.1.2?下述作业项月,一般应由县供电企业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勘察:(1)跨越不由本单位运行管理的线路;(2)跨越三级及以上公路、通航河流;(3)对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的某回线路实施停电作业、邻近带电线路作业等环境较为复杂、易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工作;(4)从事放(撤)线、立(撤)杆作业,且施工中导线、工器具以及其他非绝缘物可能触及(邻近)带电线路、设备;(5)在地下管线(如电力、燃气、石油管线等)附近开挖;(6)网(省)、市、_县供电企业规定应由其组织勘察的其他作业项目。1.1.3?下述作业项目,一般应由县供电企业生产工区负责组织勘察:(1)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土石方工程;(2)在交叉跨(穿)越的地段更换绝缘子、调整弧垂;(3)撤除导线,杆塔;(4)跨越低压带电线路;(5)网(省)、市、县供电企业规定应由其组织勘察的其他作业项目。1.1.4?下述作业项目,县调宜派员参加现场勘察:(1)放(撤)线跨(穿)越2条及以上10(6)千伏及以上线路;(2)发生重大灾害后恢复供电等作业环境复杂、易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的工作;(3)网(省)、市供电企业规定应由其参加勘察的其他作业项目。1.2?对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农网检修、施工作业,县供电企业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应根据勘察记录,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监督、施工作业单位人员等分析现场工作条件,在清楚作业环境基础上,确定作业全过程中的危险点,制定危险点预控措施;并落实到施工(即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和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中。1.3?基层单位负责人要经常深人现场进行督导。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应加强对现场作业的指导和监督。1.4?应建立作业风险平估制度,对作业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安全风险较高的作业,应强化对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2?防止在防线、撤线与紧线作业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提示】此类作业,主要防止作业过程中因倒杆塔和触电,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如撤(紧)线时,要防止杆塔因受力失去平衡而倾倒;跨越铁路、公路、通航河流时,要防止交通工具拖拽导线而拉倒杆塔;防止施工中跨越公路的导线挂、扯交通工具而引发交通事故;跨(穿)越带电线路、邻近带电线路施工时,防止非绝缘体与带电体接触,造成作业人员触电。2.1?一般安全要求2.1.1?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绘制与工作线路交叉、平行(邻近)、跨(穿)越线路图,施工方案由县供电包企业生产领导(总工)批准;跨越带电的线路、电气化铁路、高速公路的施工方案报地(市)公司批准。2.1.2?施工前,工作负责人与现场监护人要共同逐项确认工作地段跨(穿)越线路的安全措施已按施工方案落实到位,不存在遗漏或其他问题。2.1.3?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放线、撤线和紧线等作业工器具,满足安全施工要求。2.1.4?施工时,搭设或拆除跨越架应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相关规定。搭设跨铁路、高速公路的跨越架,还应事先与被跨越设施的管理单位取得联系,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必要时请其派员监督。2.1.5?放线、撤线和紧线作业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联络信号,并做到通讯畅通,并派人跟踪观察导线与牵引绳连接处受力情况。2.2?防止杆塔在施工中失去平衡倒塌2.2.1?撤线作业,勘察时应先检查电杆的杆根(基础)、拉线是否牢固,电杆埋深是否足够。对拉线及拉线棒锈蚀严重的杆塔,应增设临时拉线;对有环裂纹、露筋严重的电杆,应先采取补强、加固措施后,再进行撤线作业。2.2.2?更换导线作业,对锈蚀严重的拉线及拉线棒,有环裂纹、露筋严重的电杆,应先予以更换。2.2.3?紧(撤)线作业,应对杆塔主要受力点进行受力分析和计算,明确临锚的布置位置及要求,牵引锚桩的设置应满足安全施工措施的规定。2.2.4?耐张杆塔要先安装临时拉线。断线时,应使用机械或绳索使导线缓慢落地,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松线。2.3?防止交通工具拖拽导线,拉倒杆塔2.3.1?跨越铁路、公路、通航河流施工,施工前应向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时,请其配合。2.3.1.1?跨越公路施工时,应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2处及以上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需要时,应申请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封路等限制措施,确保施工安全。2.3.1.2?跨越通航河流施工时,应请航监部门配合,必要时采取封航措施。2.3.2?采取搭设跨越架跨越铁路、公路,作业过程中跨越架应有专人看守,看守人与工作负责人应保持通信畅通,信号统一、清楚。2.3.3?跨越铁路、公路、通航河流施工,放线、撤线与紧线过程中,除在杆上渡线的人员外,在牵引导线时,其他人员不得在杆塔上作业。2.4?跨越电力线路施工时的要求2.4.1?跨越电力线路施工时,被跨越的线路一般应停电并接地。2.4.2?如果采取无跨越架跨越带电电力线路施工时,必须按照带电作业的要求组织施工,并由从事带电作业的专业人员承担作业任务。一同时,加强现场安全监护,实施专人监护。2.4.3?搭设跨越架带电跨越施工的要求2.4.3.1?施工前,应停用被跨越的10(6)kV带电线路的“重合闸”装置。施工期间,若该线路发生故障跳闸时,在未取得施工工作负责人同意前,严禁强送电。2.4.3.2?牵引工具及导线应接地,并使用绝缘牵引绳。跨越档相邻两侧杆塔上的放线滑车应使用闭口滑车并可靠接地。2.4.3.3?作业过程中,跨越处应有专人看守,看守人与工作负责人应保持通信通畅。2.4.3.4?作业人员不得在跨越架内侧攀登或作业,并严禁从封架顶上通过。导线通过跨越架时,应用绝缘绳作引渡,严禁采用由人带线头或抛扔钢丝绳的方法进行;引渡或牵引过程中,跨越架上不得有人。2.5?穿越带电线路施工时的要求2.5.1?勘察和制定施工方案时,应校核施工线路与被穿越线路的交叉距离,考虑施工中导线的跳跃后,应满足表2-l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几被穿越线路应停电并予接地(对配电线路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路径等方式进行)。表2-1?安?全?距?离交叉(邻近)电力线路电压等级(kV)10及以下35(20)110(66)220330500安全距离(m)1.02.53.04.05.06.02.5.2?若在线路上拔地段穿越带电线路,应验算导线在自由状态下与带电线路的距离,在考虑施工中导线的跳跃后,应满足表2-1规定的安全距离,并采取以下措施:2.5.2.1?牵引导线时,应在被穿越线路的下方埋设桩锚,将导线压放到桩锚上的滑轮内。2.5.2.2?紧线、挂线时,在穿越档内可采用绝缘无极绳环,控制导线的跳跃,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2.6?在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进行放(撤)线时的要求2.6.1?此类作业的施工“三措一案”,须由地(市)公司批准。2.6.2?在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的上层线路放(撤)导线工作,下层线路应停电,并予接地。同杆塔架设的线路停电登杆作业,杆塔上所有10kV及以下的线路必须停电并予接地。2.6.3?登杆塔和在杆塔上工作时,每基有人工作的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登杆作业前,应认真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双重编号无误,核对杆塔色标,判别标识无误,方可在监护下登杆作业。2.6.4?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部位的距离,应满足表2-2中的安全距离。表2-2与带电体最小安全距离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1035110(66)220330500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与带电体的距离(m)2.03.54.05.06.07.0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m)1.72.02.54.05.06.02.6.5?严禁进入带电线路横担或在该横担上放置任何物件。严禁在杆塔上盘卷或放开绑线。2.6.6?在停电线路一侧吊起或向下放落工具、材料等物体时,应使用绝缘绳传递,物件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2的规定。2.6.7?防线、撤线与紧线与紧线时,应控制导线或架空地线摆(跳)动,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2.6.8?应采用绝缘牵引绳牵引导线,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放落和架设过程中的导线亦应接地,以防止产生感应电。2.6.9?施工时要注意气象变化,遇有5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3?防止在立(撤)杆塔、补装杆塔构件作业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提示】此类作业,主要是防止触电、杆塔坍塌和重物打击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如,防止立(撤)杆塔、补装构件时发生倾倒、坍塌,发生人员高处坠落,造成物体打击;邻近带电设备作业时,物件与带电设备接触,造成触电。3.1?一般安全要求3.1.1?立(撤)杆塔等大型作业应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难度较大的施工任务,如邻近带电设备、泥沼地、杆塔严重倾斜、杆塔构件缺失严重等条件下组织施工,应制定“三措一案”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并经本单位生产领导(总工)批准后执行。3.1.2?立(撤)杆塔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要交待施工方法、指挥信号,并组织对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进行学习,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3.1.3?在新立杆塔的杆基尚未完全夯实前,严禁攀登。多人上下同一杆塔时应逐个进行。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严禁调整或拆除拉线。3.1.4?同一杆塔上有多人作业时,应指定专人负责本杆塔上的安全及技术工作,并监护杆塔上作业人员。31.5?在山坡上立杆时应注意拉绳的角度,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3.1.6?临时拉线的地锚应埋设牢固,回填土逐层夯实,一个锚桩上的临时拉线不得超过两根,临时拉线绑扎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3.1.7?利用已有杆塔立(撤)杆,应先检查杆塔强度及根部的牢固程度,必要时增设临时拉线并补强。3.2?在人流密集区、邻近道路施工时的要求3.2.1?在人流密集区附近立(撤)杆时,应划定警戒范围、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疏导行人。3.2.2?邻近道路施工时,应制定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并设警戒范围或警告标志,必要时请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3.3?立(撤)杆塔时,防止倒杆塔的要求3.3.1?撤除老旧钢筋混凝土电杆时,应检查电杆埋设深度,电杆是否完好,电杆有环裂纹或露筋严重时,应加固后,作业人员再登杆;撤线前,应在转角杆、终端杆的承力反方向打好临时拉线。3.3.2?严禁随意整体拉倒旧电杆或在电杆上有导线的情况下整体放倒。3.3.3?使用抱杆立(撤)杆塔时,抱杆下部应固定牢固,在松软土质处立杆时,应防止抱杆沉陷的措施;在坚硬或冰雪冻结的地面上立杆时,应有防止抱杆滑移的措施;当抱杆受力后发生不均匀沉陷时,应及时调整。3.3.4?立杆过程中除指定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离开杆塔高度的1.2倍距离以外,所有人员不得站在正在起立的杆塔下或牵引系统下方。如需下坑拔正杆根时,应停止牵引,在工作负责人指导监护下并站在起立方向外侧工作。3.3.5?电杆起立到700后应减缓速度、并注意各侧拉线,起立至800时,停止牵引,用临时拉线调整杆塔。3.3.6?牵引时,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受力桩川庙时拉线不得固定在有可能移动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牵引时应安排专人密切监视锚桩的受力情况,如有异常要立即停止牵引作业。临时拉线应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承力后方可拆除。3.3.7?使用吊车立(撤)杆时,绳套应绑在杆塔重心位置之上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增加临时拉绳等措施防止杆塔倾倒、摇摆。3.4?邻近带电设备施工时防止触电的要求3.4.1?应设专人监护。整体组立(撤)杆塔时,杆塔与带电设备的距离应大于倒杆距离(杆塔最边缘至杆塔全高加上表2-2中最小安全距离)。3.4.2?拉线、临时拉线、施工机具、牵引绳及材料在立(撤)杆过程中,应能保证与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小于表2-2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带电设备应停电并予接地。严禁采取举起、拨开带电导线等方式来增加电气距离。3.5?采用顶杆(叉杆)竖立电杆时的基本安全要求3.5.1?顶杆(叉杆)只可用于竖立8米以下拔梢杆;立杆时必须由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3.5.2?施工人员应均匀分布在电杆两边,在杆梢离地1.5m时应立即使用顶杆(叉杆),并配合人力前移顶杆(叉杆)。电杆起立到700时应减缓速度,注意调整好各侧拉绳,防止电杆失去平衡发生倒杆。3.6?补装杆塔构件时防止垮塌的要求3.6.1?作业前应检查拉线、基础和杆塔受力状况。对倾斜严重或铁件缺失严重的杆塔,应采取加设临时拉绳、支撑杆等措施对杆塔进行临时加固。3.6.2?作业过程中,应按顺序装拆,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确需拆除时,应预先作好补强措施。4?防止在平台、构筑物上作业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提示】此类作业,主要是防止发生平台倾倒、构筑物塌陷,以及在带电设施附近作业时发生触电,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4.1?应由专业人员搭设脚手架、高处作业平台。使用中不得超过额定载荷。4.2?作业时,移动式脚手架、高处作业平台应与牢固的构件绑牢,并将其滚轮固定住。移动脚手架、高处作业平台前,脚手架上、平台上的材料、工具等应清理干净,在架上作业的人员回到地面或牢固的工作面后,方可移动。4.3?凡高度超过2米的脚手架、作业平台,在可能发生坠落面侧应设置固定式防护栏杆。平台的工作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在没有设置防护栏杆的脚手架、作业平台上工作,或坠落相对高度超过1.5米以上时,必须使用安全带等可靠的安全措施。4.4?邻近带电设备作业时,在脚手架、平台上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与带电设4.5?在屋面安装配电变压器时的基本安全要求4.5.1?安装前应验算屋面的承载强度。吊装变压器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和监护。4.5.2?安装前要对屋面的上部、周围建筑物及电力设施进行勘察,确定吊车摆放位置,保证吊装过程中吊臂、钢丝绳、变压器与周围建筑物及带电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5?防止在土石方工程、进入深沟(洞)作业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提示】此类作业,主要是防止挖沟(洞)时发生垮塌;作业人员进人深沟(洞)时发生窒息、气体中毒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沟(洞)中作业,损坏运行中电缆,造成触电;使用的移动电器漏电,造成触电。5.1?开挖泥水坑、流沙坑等施工作业,施工所用电动抽水泵及其他移动电气设备应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5.2?坑洞开挖,不用挡土板时,坑壁应留有适当坡度,一般参照表5-1预留。表5-1??坡度土质类别砂土、砾土、淤泥砂质黏土黏土、黄土硬黏土坡度(深:宽)1:0.751:0.51:0.31:0.155.3?在城镇、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挖沟(坑),应与管理或产权单位取得联系,查明地下设施种类、走向、位置、埋深,最好能够取得地下设施施工图、走向图等。已开挖的沟(坑)应设盖板或可靠遮拦,挂警告标牌,夜间设置警示照明灯,并设专人看守。5.4?在电缆及煤气(天然气)管道等地下设施附近开挖时,应事先取得有关运行管理单位的同意。必要时,请其派人到现场监护。严禁用冲击工具或机械挖掘。5.5?开挖中,发现不能辨认的物品,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严禁随意敲击或耍弄。5.6?在松软土质挖坑洞时,应采取加挡板、撑木等防止塌方的措施,不得由下部掏挖土层。采用的挡板、撑木等强度要符合作业现场需要。堆放的材料、渣土,距坑边距离应大于0.8米,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严禁作业人员在坑内休息。5.7?爆破作业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应有专人指挥。正式实施爆破前,其他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带。同时应检查危险区内是否有人停留,并派专人警戒,严禁任何人进人危险区。遇有哑炮时,应至少等20分钟后再行处理,非排爆专业人员不得靠近。5.8?在下水道、煤气(天然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的附近从事挖沟(坑)时,应在地面上设监护人;在挖深超过2米的沟(坑)时,应采取如戴防毒面具、带救生绳,并向坑中送风等安全措施。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沟(坑)内的工作人员,防止人员气体中毒。5.9?电缆井内工作时,禁止只打开一只井盖(单眼井除外)乙进人电缆井内作业,应先用吹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电缆沟的盖板开启后,应自然通风一段时间后再进人沟内工作。电缆井内工作时,通风设备应保持常开,以保证空气流通。6?防止在重大灾害后抢修电力设施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提示】抢修作特点:运行方式调整多;用户自备发电机发电时,可能造成反送电:杆塔及基础受损;参与抢修作业人员较多。要坚持统一指挥,加强现场督导。为此应将停电、故障线路视为带电线路,在所有可能来电侧验电接地。6.1?发生重大灾害后的电力设施抢修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畅通信息。6.2?各级调度要向抗灾抢修指挥人员及时通报运行方式的变化及已恢复的线路情况。6.3?加强对用户自备电源使用管理。加大对灾后自备发电机使用情况的检查、登记,安装可靠的闭锁装置确保与电网隔离,防止发生反送电。6.4?抢修因灾受损的电力设施前,运行管理单位应会同抢修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时应查明工作范围内线路受损的情况及线路交叉跨越、自备电源和双电源情况。6.5?外单位抢修队伍参与抢修作业,须由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派专人具体负责与调度联系,办理相关的工作许可手续,并落实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设施抢修完毕后,恢复送电前,运行管理单位应会问外单位抢修队伍,对抢修后的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按程序汇报、送电。7?防止在起重作业和人力运输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提示】此类作业,主要是防止起重机械倾翻、防止被起吊(搬移)物体倾翻,造成物体打击;防止装卸物件时滚动或翻倒;防止在带电设备附近吊装时发生触电。7.1?起重机械起吊物品时,不得超过额定荷载。吊件重量达到起重机额定负荷的95%时,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由起重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7.2?起吊前,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包括吊绳。特别是确认起重机四个垂直支腿应支撑在牢固可靠硬实的地面上,确保起重机不会因起吊过程中重心变化而发生倾覆。确认牢固可靠后,方可作业。起吊时,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起吊时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7.3?吊件吊起10厘米时应暂停,检查吊车四个支腿受力是否均衡,检查吊车整体平衡度,检查吊车制动装置,检查捆绑物体的牢固度,上述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起吊。7.4?起吊物应绑牢,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在同一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7.5?在起吊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不得从人头顶通过,吊臂旋转半径以内严禁站人。7.6?起吊成堆物件时,应采取防止滚动或翻倒的措施。钢筋混凝土电杆应分层起吊,每次吊起前,剩余电杆应用木楔掩牢,防止散堆伤人。7.7?吊件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7.8?吊车在带电设备下方或附近吊装时,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有技术人员在场指导。吊车操作人员应与地面现场监护人及工作负责人保持实时通讯畅通。吊车应接地,严禁起重臂跨越带电线路进行作业,起重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与带电体(在最大偏斜时)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7-1的规定。拉绳应使用绝缘绳。表7-1?起重机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11~2035~与线路最大风偏时的安全距离(m)1.52.04.06.07.08.57.9?人力运输的道路应事先清除障碍物;抬运笨重物件或电杆,经过山区道路,其宽度不宜小于1.2米,坡度不宜大于1:4。7.10?重大物件不得直接用肩扛运;抬运时应步调一致,同起同落,并有人指挥。7.11?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8?防止在配电抢修作业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提示】此类作业,因事发突然,作业准备时间短,容易发生因勘察不到位、抢修方案不周全、安全措施不全面,发生因同杆架设路灯线路带电、自备发电机返送电、断落的导线与带电线路接触,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8.1?配电抢修应使用应急抢修单,做好防触电(反送电)、防高坠、防倒断杆等的安全措施。8.2?抢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勘察作业现场,开出抢修单。应特别注意事故应急抢修现场保留的带电部位或注意事项(环境、人、机具等)和双电源情况。8.3?配电抢修涉及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必须得到调度许可后方可进行抢修工作。8.4?因好、故障而停电的线路应视为随时有来电可能,应在高低压各侧验电、装设接地线。8.5?因外力破坏造成配电线路断杆(线),抢修工作开始前,应仔细检查断杆(线)两侧的电杆是否断裂,并做好防止倒(断)杆的措施。8.6?配电电缆抢修时还应遵守以下要求:8.6.1?电缆故障声测定点时,禁止直接用手触摸电缆外皮或冒烟小洞。8.6.2?据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人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其他人员应距离8米以外。8.7?抢修现场应严格履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工作负责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抢修任务、工作程序、人员安排、抢修中危险点及控制措施。工作负责人应认真监护,随时提醒,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8.8?抢修中涉及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等设备的,应根据一次系统接线示意图,明确验电、接地装置位置。在知晓现场设备接线方式的情况下,进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8.9?抢修任务完成后,工作负责人要组织抢修人员清理抢修现场,确保所有抢修人员已经全部撤离,接地线已经拆除,设备具备恢复送电条件时,方可向工作许可人汇报。

篇3:某某供电公司防止人身事故措施范本

第一部分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止人身事故的二十一项重点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反人身事故做为全年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规范生产员工作业行为。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切实做好危险点的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坚决遏止违章现象,公司结合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出延边供电公司《防止人身事故措施》,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

本措施适用于延边供电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包括多经、集体、基建、农网),全公司各级生产人员必须熟悉本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本细则由延边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准则

一、各单位安全第一负责人要按照安全职责的要求主持相关安全生产例会,参加班组组织的安全活动,批阅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深入了解本单位反人身事故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防范措施,布置工作要针对本单位存在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因素,提出意见和要求,已布置的工作要及时认真检查落实的情况,绝不允许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迟迟未能解决的事情发生。

二、各单位领导及职能人员及时全面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反人身事故的指示、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措施和提出各专业的具体指导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加以解决,不留死角;对安全培训教育、劳动组织、基础管理工作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加以解决,同时把问题反馈给上级领导;各单位要把反人身事故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要坚持常抓不懈。

三、各单位领导、专工、安全员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通报、简报、快报,讨论事故原因,吸取教训,结合本单位、本班组的实际,查找威胁人身安全的因素,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四、班组长和工作负责人要熟悉、掌握本专业防止人身事故的控制措施,对班组成员防止人身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部分变电专业

一、各项作业(检修、试验、施工、修造、操作)必须按照各类相关规程进行,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不得少项、漏项,更不能盲目蛮干。

二、检修时,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检修工艺规程,不得随意改动检修方案。

三、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污染环境的物品,按规定存放的要求妥善保管,并有专人负责。

四、对储有毒、有害气体的电气设备(六氟化硫开关等)检修或取样,应带防毒面具,选择好气体排放点,防止人员中毒事故发生。

五、作业班全体成员必须明确工作任务(地点)、带电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采用正确的工作方法和保证安全的防范措施。

六、坚决制止各级领导和各类管理人员在作业现场进行违章指挥;坚决制止各岗位工人的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七、工作班在进行各类作业前,认真查找危险点,并制定控制措施。认真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对每一作业任务进行认真交底,对每一不安全的动作进行剖析查处。

八、作业现场无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或措施不完善的,不能开工,若工作负责人或领导强令开工,作业成员有权拒绝作业。

九、作业现场无必备的固定(或临时)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健全,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作业。

十、对电容器放电,应从靠近操作人员侧逐项、逐级接地短路,防止人身感电。

十一、试验电源刀闸断开时,刀闸把手必须断开到可靠位置,防止他人碰触误合电源开关,造成人身感电。试验刀闸无防护罩严禁使用,施工电源必须接带触电保安器的电源。

十二、坚决执行安全作业六项纪律(1.执行工作票,监护制;2.登高作业绑安全带、带安全帽;3.登木杆作业要检查杆根;4.停电作业必需验电挂地线;5.带电作业要严格保持安全距离;6.严禁无证人员驾车)。

十三、攀登梯子作业时,梯子必须坚固。梯子与地面的角度60度左右,梯子脚要有防滑措施,靠在管子上使用梯子时,梯子顶端要捆扎牢固。

十四、登杆作业在检查杆基时,如发现不牢固或其它异常,必须采取可靠的防倒杆措施,方可登杆。

十五、要定期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癜痫病的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十六、车辆管理要做到“六个严禁”,除严禁无证人员驾车外,还要做到:严禁无内部准驾证人员驾车;严禁非领导指派人员驾车;严禁开带病车;严禁超速行驶。

十七、从事电气方面工作的人员,必须明确带电部位,并根据工作任务的不同,做好防止触电的各项技术措施。

十八、要随时保证各种电动工具的合格好用,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并按规定在电源处装设漏电保安器,着用合格的绝缘用具。

十九、作业人员必须悉系统、设备,工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得溜号或兼做它项作业。

二十、作业人员不得在失去监护的情况下作业,攀登临近带电设备的停电检修单元架构、动力电源设备间隔及其它设备架构上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误入、误登带电设备,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二十一、临时电源必须按标准设置,有可靠的防触电及防弧光烧伤装置,并设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其使用状况。

二十二、高处作业要带好安全帽,作业的全过程中,必须时刻保证有安全带或标准安全护栏的保护。

二十三、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帽带,防止脱落。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双保险安全带,以防止人员坠落。对于可能落物的作业,并在明显处设置必要的警示装置并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下方人员受到落物的打击。

二十四、使用各种机械,必须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及相关专业规程的规定,明确使用操作方法,正确着用安全防护用品,做好对使用者的手、脚、眼睛及面部、头等部位的全面防护工作。

二十五、使用砂轮工作要戴护目镜,带手套时不得使用电钻;正确使用榔头、扁铲及带柄的锉刀等。防止使用中的工器具突然掉头、掉柄而伤人。

二十六、各单位对雇佣的外包工、临时工以及各别专业工种的人员,必须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经审核后严格执行。行使中应设专人加强日常的检查监督,发现违反安全的行为立即制止,不及时纠正的应予清除,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以包代管现象发生。

二十七、施工单位的活动支架、安全围栏、孔洞盖板、手扶水平扶绳、安全网、施工电源等施工安全设施,要符合原电力部电综(1997)669号文附件《火电工程安全设施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作业。

二十八、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工期,不得以任何行政、经济的手段赶工期。

二十九、各单位发生人身事故或未遂事件后,要结合事故或未遂事件原因、暴露出的问题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对职工进行系统的、深层次的安全培训教育,举一反三,让职工真正清楚事故或事件的原因、预防的措施,并在以后的同类型工作中,重新检查这些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坚决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三十、凡参与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触电急救法、人工呼吸及现场事故救助常识的培训,坚持在职工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触电急救法、人工呼吸法及现场事故救助常识的培训、熟悉、掌握并会使用这些方法。

第三部分送电专业

一、生产班组长和工作负责人要由责任心强、对工作负责的人员担当,不但熟悉本班人员情况,还要熟悉设备运行情况,对本班谁是违章的重点人物要清楚,做好防护重点,在所辖设备中交叉、跨越、平行地段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在作业中采取相应的防止人身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

二、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施工、检修工艺进行,并对检修设备实行安全责任卡制度,检修过的设备在下次检修前发生问题,要追究检修人员责任。

三、实行安全合格证,持证上岗工作制。每个参加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规程和应知应会及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考核平时遵章守纪情况,经考试合格者发给安全合格证,方可参加现场工作。

四、大力开展反“三违”活动,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要营造一个人人都遵章守纪讲安全,痛斥违章行为的氛围,

五、严格执行“两票”和安全交底制度,在开工前列队宣读工作票,并对保留带电部位和所设安全措施进行提问,作业人员对现场有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提出,不准有对工作任务不清或保留带电部位不明确的人员进行作业。

六、开工的作业现场必须要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得先开工后补安全技术措施,送电线路安全监察专工严格把关,作业现场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不完善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或停止作业。

七、作业现场要根据工作票上的要求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安全设施不符合工作票要求或设施不健全、不合格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进行作业。

八、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五不准、六不干”

五不准:1、未戴安全帽,不准在杆上作业;

2、未绑安全带,不准在杆上作业;

3、不使用手绳,不准上下传递东西;

4、不使用工具袋,不准登高作业;

5、未检查杆根,不准登杆。

六不干:1、没工作票不干;

2、没监护人不干;

3、没明显断开点不干;

4、安全距离不够不干;

5、没挂地线不干;

6、安全用具和施工用具不合格不干。

九、登杆塔前必须核对线路名称、左线右线的位置及标志色与袖标颜色核对,防止误登。登杆塔作业必须检查杆基和脚钉,如发现不牢固或其它异常现象,必须采取支叉杆和打临时拉线等措施。在横担上作业必须检查横担腐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十、作业用车必须由专职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及司机疲劳状态下驾车;严禁车辆带病出车;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其它无证人员驾车。

十一、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保证安全的“三明确”即在作业时明确任务,明确操作方法,明确安全和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安规第二章第三节的规定,即:同杆塔并架多回线路或临近并行线路,其中一回线路停电作业时,必须每基杆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要做到不间断地监护。

十二、高空作业要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坠器等安全用具。

安全帽:要将安全帽的松紧调到与头部合适的位置并将帽带扣紧,防止作业时安全帽脱落。线路停电作业必须戴近电报警安全帽。

安全带和防坠器:安全带和防坠器应系在牢固的构件上,防止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割断。系安全带和防坠器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杆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十三、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线路停电作业必须戴报警安全帽,登杆塔验电时必须在安全距离以外系安全带戴绝缘手套验电,验明确无电压后,解开安全带登至可挂地线的位置再系安全带挂地线。杆塔上作业必须使用手绳或工具袋,不得上下抛掷工具。

十四、在作业中要正确着用安全防护用品。穿工作服要系好扭扣、工作鞋要系好鞋带,手套污脏破损的要及时更换,不穿作业服不许进入作业现场作业。

十五、对于外包工、临时工、实习生以及新入局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参加作业时必须派专人监护指导,不得让其单独进行作业。

十六、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安全工器具要按要求定期检查试验,保证安全工器具始终处在合格状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十七、各种施工计划的安排与措施的制定,必须经现场调查后,认真编制符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各单位严格按大修、更改、春检计划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误或更改施工计划。

十八、对人身事故或未遂,要严格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查处,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让职工深深体会事故给企业和职工及其家属带来的危害,并在以后的同类型工作中,重温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坚决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四部分配电专业

一、配电设备作业现场和新建、改造工程等,必须在开工前编制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生技部、安监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不完善,不能开工。

二、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工具,安全设施的布置,必须符合本次作业安全措施要求,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的作业现场施工,要按工作票中补充安全措施要求设好护栏,并设专人看守,高低压线路坚持高低压两侧挂接地线,挂地线前必须三相验电,确无电压,验电时应保持安全距离10kV人身与带电体保持大于0.7m安全距离。没有安全设施或设施不健全、不合格的不得开工进行作业。

三、登杆作业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的有关规定:上杆前应先检查杆基是否牢固,遇有冲刷、取土或上拔的电杆,应先培土加固,支好杆架或打临时拉线后,再行上杆。同杆架设的双回线,登杆前必须核对上、下层标志色及线路名称。

四、从事配电专业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带电部位,工作前要事先清楚了解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并根据工作任务的不同,做好防止触电的各项技术措施。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开工前必须列队宣读工作票,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安全交底。

配电登杆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近电报警器,为防触电增设第二道防线。

五、作业人员不得失去监护的情况下攀登单回停电的并架线路。配电间隔及设备架构上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同时严格执行安规第七章的规定,作业人员对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要符合安规线路部分第127条表2,第129条表3的规定,监护人不间断地监护,防止误入,误登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线路变电所电缆引入线对地、对建筑物的安全距离要符合安全距离要符合规程规定,安全标示牌应齐全。

与66kV同杆并架的10kV线路,在架设10kV线路时,要求导线先接地后架设。

配电线路要在变电所出口、分支、转角、终端、电缆杆上,悬挂线路名称牌,杆号必须齐全,更换或改造后的杆塔必须在一周内喷好杆号。

穿越高压或低压线路的拉线必须装设绝缘子,以防拉线断线,搭在导线上带电伤人。

变台二次刀闸,要按计划更换为摘挂式刀闸,减少上台更换保险次数。

按规定取消架设在我公司配电线路杆上未经批准的有线电视线路、通讯线路和其它悬挂物。

事故巡线,一律视为线路带电,发现故障点,必须首先向调度汇报,得到调度许可后,方可验电、挂地线、进行工作。对于线路断线落地等危及行人安全的地段,要派专人看守。

在街道、市内事故抢修、立撤杆塔等大型作业除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在明显处设置必要的语言警示牌,防止行人和下方人员受到落物的打击。

工作地段有路灯线路时,应先停路灯的电源开关及刀闸,穿越路灯线路,应验电确无电压后挂地线。

对于变电亭变压器室内安全距离不够的部分应按规定装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固定遮栏,其它部位装设1.2m遮栏。

对没有明显断开点的柱上开关,尽快在电源侧加装刀闸。

六、临时电源必须按标准设置,有可靠的防止触电及防弧光烧伤装置,并设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其使用状况。

七、高处作业要正确使用安全帽、双保险安全带、线路停电登杆作业必须带报警安全帽(电压挡调至10kV挡),高处作业,必要时应带防坠器。进入作业现场必须着装合格,戴安全帽,系好帽带。

登高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系在牢固地方,身体转位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攀登杆塔利用脚钉时,应先检查脚钉是否牢固;脚扣必须定期进行试验,使用前还需进行外观检查;

登杆时应首先检查攀扶构件固定是否牢靠,无问题后,才可以攀扶,以免构件松脱造成高处跌落。

紧线、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及杆根,如不能适用时,应加设临时拉线加固,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做法松线。

杆上有人工作时,严禁调正或拆除拉线。

八、防止设备爆炸伤害事故,对变电亭内设备要按周期进行检修、试验。

九、新投避雷器必须采用硅橡胶的氧化锌避雷器、原有的阀型避雷器也要逐步更换为硅橡胶氧化锌避雷器。

十、加强柱上开关的运行管理,开关动作及时填入卡片中,柱上开关必须定期进行检修、试验,绝不允许超期运行,要尽快实现地面操作。

十一、防止误操作伤害事故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许可人报告,待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倒闸操作,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先停低压、后停高压,送电顺序相反。

装设地线,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验电,确无电压,方可装设地线,装设地线必须先挂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必须连接可靠,不准缠绕。

送电前,必须认真核对所装设的地线是否全部拆除,核对无误后再进行送电。

十二、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紧线时,紧线器与导线规格应对应,在紧线过程中,除紧线杆外,其它杆严禁有人工作。

看线盘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既要防止线盘飞车,又要防止飞车时将人带起伤人。

作业中有吊车配合时,吊车应设专人指挥,起吊时,吊臂下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十三、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吉林省电力公司,吉电安环[1998]317号文件(工作项目7)中标准。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保证各种电动工具的合格好用,并熟悉工具的性能,明确操作方法,并按规定在电源处装设漏电保安器,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