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物业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物业电梯定期报检制度样本
1、目的
为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程序
1安装告知书原件
2安装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首次报检的安装单位须提供)复印件
3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4装箱单复印件
5井道布置图(建筑部门认可的蓝图且有设计院的公章)复印件
6部件安装图复印件
7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上行保护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复印件
8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器示意图及符号说明复印件
9电气敷线图复印件
10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复印件
11施工单位自检报告(盖使用单位与安装单位的公章)原件
12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盖安装单位公章)原件
13安装过程记录(盖安装单位公章)原件
14隐蔽工程记录(盖安装单位公章)原件
15电梯三日试运行记录(盖安装单位公章)原件
16电梯运行管理制度(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使用单位提供)复印件
17设备销售与安装合同复印件
18改造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及图样和计算资料电梯改造需提交
注:
1、安装自检报告、安装过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需一台一份装订。
2、自检报告与过程记录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3、安装单位的公章必须是总公司有效资质的公章(不能盖公司下属部门),如工程部、项目部等之类的公章。
电梯验收前应提供资料说明
1.1制造企业应提供
1、装箱单;
2、产品出厂合格证;
3、机房井道布置图;
4、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标准功能表);
5、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6、电气敷线图;
7、部件安装图;
8、安装说明书;
9、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上行保护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1.2安装单位应提供
1、自检记录和检验报告;
2、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3、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1.3改造单位应提供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等资料,必要时还应提供图样和计算资料。
1.4使用单位应提供
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制造和安装单位验收时提供的资料,维修、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并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
定期检验和改造、大修后进行验收检验时,使用单位应向检验机构提供上述资料。
篇2:电梯定期报检工作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篇3:电梯定期报检制度范本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格式)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处于正常、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用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特检所申请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本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向特检所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检所申请定期检验。申请电梯定期检验时应该携带以下资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一周期检验报告、维保合同,以及检验所需的费用。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由电梯安全管理员向特检所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安全管理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检所申请安全检验。
3.4安全管理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3.5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员负责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电梯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6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向特检所申请复检,检验合格的电梯方可继续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