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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能源消耗统计工作规程制度

2024-07-18 阅读 7896

住宅区能源消耗统计工作规程

1.目的

规范能源消耗统计工作,保证能源消耗统计数据准确,信息反馈迅速。

2.范围

适用于**城电量、水量和油料等的消耗统计工作。

3.职责

3.1工程主管职责

3.1.1负责总电表和各分总电表原始数据的记录;

3.1.2负责总用电量和各分项的数据统计与分析;

3.1.3负责绘制用电量的各种统计报表;

3.1.4负责业户新装电(水)表的审批。

3.2清洁主管职责

3.2.1负责总水表和各分总水表原始数据的记录;

3.2.2负责总用水量和各分项的数据统计与分析;

3.2.3负责绘制用水量的各种统计报表;

3.3计费员职责。

3.3.1负责各业户用电(水)量的统计;

3.3.2负责各业户用电(水)费用和空调费用的统计。

3.4维修班职责

3.4.1负责大厦各分电表和水表原始数据的记录;

3.2.2负责设备用油量原始数据的记录。

3.5空调班职责

3.5.1负责业户空调用量原始数据的记录;

3.5.2负责设备用油量原始数据的记录。

4、工作规程

4.1原始数据记录

4.1.1每月22日抄写电表记录,17日抄写水表记录,22日抄写空调用量记录,半年抄写一

次用油量记录。以上抄表日期如遇节假日,可提前或顺延。

4.1.2原始数据记录的抄写要做到项目齐全,数字真实,不得用铅笔和红字抄写,严禁弄虚作假。抄写完成后应在记录上签名。

4.1.3原始数据记录应由专职人员抄写。抄写当月读数应与上月读数对比,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差错。

4.1.4原始数据记录传递要按规定流程运转,保证渠道畅通,传递及时。

4.1.5原始数据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4.2统计台帐和报表

4.2.1统计台帐按各班组和主管分别设立,实行分工负责,统一管理。

4.2.2统计台帐由专人负责填写,要求按各原始凭证进行完整、系统、准确、及时地登记和整理汇总。

4.2.3统计报表要按照规定的表格、内容和程序于每月30日前逐级上报。上报管理处上级单位的报表应经管理处经理签字。

4.2.4统计台帐和报表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4.3分析报告

4.3.1各主管应不定期的向管理处经理上交能源消耗情况分析报告,为管理处管理经营提供数字依据。

4.3.2能源消耗出现非正常情况,应及时提供分析报告。

5.相关记录:

5.1《工作日志》

5.2《电量读数抄报表》QR/WI-DS-061

5.3《东山广场用电量月度统计表》QR/WI-DS-069

5.4《月耗水量统计表》QR/WI-DS-065

篇2:某后勤集团能源消耗统计管理规定

后勤集团能源消耗统计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规范后勤集团的能源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北京z大学能源消耗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结合后勤集团的实际情况,现对能源消耗统计做如下规定。

一、后勤集团能源消耗统计的范围为学校、集团水、电、天然气、汽油、柴油等消耗实际使用量,各能源使用部门须根据实际消耗量如实上报学校和集团。

(一)学校水、电总表计量数,由学校资产处与集团动力与工程服务公司抄表记录核对。动力与工程服务公司负责将总表计量数上报给学校资产处。

(二)集团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统计本单位水、电表分表数据,每月月底前将使用数据上报集团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汇总后交与财务部入账,经营管理部定期核查。

(三)学校供暖天然气的计量,由动力与工程服务公司负责在供暖季的每月月底将使用量上报集团经营管理部。

(四)各公司除供暖以外(包括餐饮、开水房等)采用银行托收承付方式结算所用的天然气消耗量,每月由使用单位与煤气公司共同查表确认,统计数据以天然气表上所显示的实际消耗量为准。

(五)对于自购的水、电、天然气、汽油、柴油等能源(包括各单位报销的所有汽油费、柴油费),必须做到当月的费用当月报销。各单位在报销时,必须按单价标准,分类填写所报的数量、单价、金额,财务人员进行复核后,将数量、金额一并计入能源专署会计科目,作为统计数据。

二、集团各单位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能源消耗统计人员,明确能源消耗统计负责人,按照学校和集团的统一要求和规定,及时准确地填报统计数据,不得虚报或漏报。

三、集团各单位要建立定岗、定时、定人的抄表制度,每月末对所属能源消耗进行记录,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本规定由集团经营管理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