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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区域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办法预案规程制度

2024-07-18 阅读 6986

物业区域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办法和预案规程

1、目的

明确辖区内设备系统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理程序,规范应变措施,提高应急实施效率,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最大程度减少业主/用户/业主的损失,避免人员伤亡。

2、适用范围

适合于本物业物业区域内供电、供水、空调等系统的突发事件处理。

3、职责

3.1值班人员负责向工程维修部主管报告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

3.2工程维修部主管负责做好现场的指挥工作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3.3管理员负责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用户/业主发出通知并张贴于公告栏。

3.4维修人员负责故障的排除及处理工作。

4、实施程序

4.1设备故障处理规程

4.1.1故障分类:设备在运行中,凡由于人为或非人为因素造成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的情况均为故障,凡故障发生时,均应视情况分重大故障和一般故障两级处理。

A、重大故障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故障导致经济损失达人民币万元以上;因故障引起整个小区停水、停电、停冷气等。

B、除上述重大故障外,其它为一般故障。

4.1.2重大故障处理职责:凡发生重大故障,由值班人员立即报告工程维修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并按相关应急处理程序采取措施,工程维修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接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指挥故障处理。

4.1.3对于一般故障,由工程维修部主管处理

4.1.4设备故障处理通则:

A、发生故障时,值班员应立即处理:一般故障应先汇报后处理,事后作好记录;重大故障应一面处理,一面汇报,无法处理的应尽快报告工程维修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

B、根据表计的指示和设备的外部征象,判断故障的全面情况,尽快限制故障的发展,迅速地排除危急人员及设备安全的因素。

C、最迅速地恢复设备(设施)至正常运作状态。

D、对于需要立即抢修的设备,值班员应判断故障部分和性质后在工程技术人员到达之前,把工作现场安全措施做好。

E、发生故障应仔细注意表计和信号的指示,并记录操作的时间和故障现象。

4.2供电电源停电故障处理规程

4.2.1在接到供电部门发出的停电通知后,管理处应在一小时内通知业主/用户/业主。

4.2.2正常情况下的倒闸操作,管理处接到通知后,提前一天发出停电通知。

4.2.3若供电系统全部停电,启动发电机组,保证小区消防供电需要。

4.2.4如因小区内故障引起供电回路故障,应在排除故障后恢复送电。

4.2.5如设备或线路的电器联络部分因过载或短路产生发热、发红,不能继续运行时,应设法将负荷倒换至其它设备线路供电或者降低负荷,并继续观察,采取相应措施。

4.2.6低压配电盘母线及其引出线故障时,应将故障段母线隔离,然后设法对未受影响的部分恢复送电。

4.3停水及故障处理规程

4.3.1接到自来水管理处发出的停水通知后,管理处应在一小时内通知业主/用户。

4.3.2若安排水池清洗,管理处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发出通告,通告内容包括清洗时间、停水时间,影响范围等。

4.3.3给排水设备故障一般处理程序

A、供水泵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应马上启动备用泵,然后及时对故障泵进行维修。

B、排污泵出现故障时,应迅速抢修,若一时不能修复,应准备临时供用设备。

C、若供水管网出现故障,发生泄露等影响正常供水,值班人员应立即关闭泄露部位前端阀门,属市政供水管网及时通知水务集团公司维修部门抢修,属小区内管网值班人员组织抢修。

D、排污管、雨水井等因堵塞造成下水不畅、浸水等,值班人员立即进行疏通。

4.3.4空调故障处理规程

A、当主机发生故障时,启动备用机组投入运行,并且检查排除故障。

B、由于检修或其它原因导致冷却水或冷冻水大量外泄时,应立即停止系统的运行,排除故障后再补水投入运行。

C、当故障停电时,立即关闭机组。待恢复供电后,再重新启动运行,同时做好记录。

篇2:设备事故统计处理制度

1、设备因非正常的损坏造成停产或降低效能(停机修理时间或修理费用达到一定标准,或虽暂不停机修理,但内伤严重者)均属为设备事故。

2、设备事故的划分:

2.1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设备事故:

2.1.1一般生产设备停产四昼夜以上的。

2.1.2设备修理费用达2000元以上(不包括生产费用损失费)。

2.1.3全厂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或一个车间中断60分钟以上的。

2.1.4设备性能严重受损的。

2.2其余的设备事故为一般设备事故。

3、设备事故的性质:

3.1责任事故:凡属人为原因,如:操作错误、维护保养不当、超规范加工、工艺不合理、瞎指挥等,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精度降低者。

3.2质量事故:凡因设备质量不好或检修、安装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

3.3自然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灾害或自然磨损致使设备损坏或效能降低者。

4、设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4.1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逐级上报,责任单位领导应及时上报企业管理办公室,设备重大事故应在一小时内报告主管厂长。

4.2一般事故由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规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调查分析,企业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重大设备事故及厂控设备事故,由企业管理办公室主持,主管厂长、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分析处理。

4.3事故责任单位,根据事故分析结果,在三天内认真填写事故报告表,报送企业管理办公室,厂控设备事故需报告主管厂长批示处理意见。

4.4对事故责任者,除教育外,还要视情况给以严肃处理,如批评或行政处分。情况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一般事故发生后,对于责任者,扣当月奖金总额5%--10%;重大事故责任者按奖金总额20%——50%加重扣罚,并扣除主管领导当月奖金总额的10%。

4.5企业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将处罚信息报主管厂长,事故责任者或其领导人对事故不按期限处理,隐瞒事故真相,破坏现场,欺骗上级或知情不报者,应按责任事故加重处理,最高处罚不能超过当月奖金总额的60%。

4.6设备事故发生后的抢修工作,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其经费自行负责。抢修如需采购零件应由企业管理办公室签字方可采购。

篇3: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总则

为合理处理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统称为机械事故。

(2)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2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7~14天者。

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1~5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15~30天者。

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1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非责任事故:指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行为。

(3)事故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后应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处理。

2)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3)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处理方法

1)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2)大事故由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3)重大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逐级上班,按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对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总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