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作报告制度上墙管理制度
工程工作报告制度--上墙管理制度
为保证物业管理的正常运作,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实行逐级报告工作制度,本管理规定作为工程部内部上墙管理制度。
1、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领班:
1.1设备有异常情况;
1.2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1.3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1.4值班人员因故暂时离岗;
1.5其他需要与上级报告的事项。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工程主管:
2.1重要设备非正常的启停或有异常情况或停机抢修;
2.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或作了技术参数设置调整及改动;
2.3系统性设备故障及检修;
2.4重要零部件更换、修理、加工或改造;
2.5员工加班、补休、调假、调班、请假;
2.6凡有业户投诉的事项。
3、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物业物业服务中心经理:
3.1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长时间停机修理;
3.2影响用户使用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3系统设备运行方式的重大改变;
3.4重要设备主要零部件的更换、修理、外判加工;
3.5系统设备及重要设备的技术改造;
3.6系统设备或主要设备的增改工程及外判施工;
3.7领班及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工程部人员结构变动;
3.8高级技术员(骨干员工)/领班以上员工调班、休假。
4、下列情况必须撰写突发事件报告:
4.1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事故,或有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
4.2管道跑水,引起设施、设备损坏;
4.3意外的停电、停水、停空调、停燃气等重大设备故障或事故;
4.4玻璃幕墙或外墙门、窗意外坠落;
4.5地库由于各种原因严重积水;
4.6其他有损失或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本特别事件报告须由物业物业服务中心抄报分公司经理和总公司主管部门。
5、相关记录
5.1工程部值班日志及相关巡查记录
5.2突发事件报告
篇2:监理工作报告制度范本
1、项目监理部每月五日前向业主,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报送上月《监理月报》。
2、《监理月报》报送责任划分:
(1)常规《监理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2)属区站监督的项目:质监、安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属总站监督的项目:质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安监月报由公司工程部报送。
(4)监理周报、快报等其它形式的报告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监理月报》是反映工程实际运行的重要资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并完成后加盖总监印章和公司公章。
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各类重大问题,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向业主、监督部门和公司报告。
5、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项目监理工作情况。
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不超时限地向公司领导报告。
7、对于监理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在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并提出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供工程正式验收时参考。
8、《监理月报》等其它报告必须使用深圳市统一表式。
篇3:物业工程部工作报告制度
(一)下列情况报告领班:
1.主要设备因故需临时停或开;
2.主要设备因故需要临时调整;
3.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抬修理;
4.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5.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6.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二)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
1.重点设备因故需进行调整;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抬检修。
4.系统故障及检修;
5.中央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6.领工具、备件、材料;
7.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8.外协联系。
(三)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管理的设备故障或停工;
3.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主要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外协施工;
7.领班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组织结构调整;
8.主管病假、事假、补休、换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