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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程部工作报告制度

2024-07-10 阅读 3182

(一)下列情况报告领班:

1.主要设备因故需临时停或开;

2.主要设备因故需要临时调整;

3.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抬修理;

4.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5.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6.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二)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

1.重点设备因故需进行调整;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抬检修。

4.系统故障及检修;

5.中央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6.领工具、备件、材料;

7.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8.外协联系。

(三)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管理的设备故障或停工;

3.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主要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外协施工;

7.领班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组织结构调整;

8.主管病假、事假、补休、换班。

篇2:监理工作报告制度范本

1、项目监理部每月五日前向业主,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报送上月《监理月报》。

2、《监理月报》报送责任划分:

(1)常规《监理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2)属区站监督的项目:质监、安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属总站监督的项目:质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安监月报由公司工程部报送。

(4)监理周报、快报等其它形式的报告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监理月报》是反映工程实际运行的重要资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并完成后加盖总监印章和公司公章。

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各类重大问题,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向业主、监督部门和公司报告。

5、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项目监理工作情况。

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不超时限地向公司领导报告。

7、对于监理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在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并提出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供工程正式验收时参考。

8、《监理月报》等其它报告必须使用深圳市统一表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