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机电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保证大楼内所有机电设备正常运作。
2、适用范围
大楼内所有机电设备。
3、职责
机电人员负责设备操作、记录、维修保养工作;运行领班负责监督指导,工程经理负责全面协调工作。
4、工作程序
1)机电人员工在安装、维修机电设备之前,应了解、熟悉本机电设备的结构和性能。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修理工作。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
3)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部分,以及把手伸入栅栏内。
4)应防止异物进入机电设备内,并勿让腐蚀性液体溅到机上,以防出现危险。
5)遇有机电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
5、停、送电操作规定
1)正常情况下的倒闸操作
(1)工程部提前两天书面通知运行班停、送电范围(包括变压器报停,启用)。
(2)运行班接到通知后,一天内完成以下工作:
a.立即通知供配电专业人员接到现场,根据负荷分布情况实地考察其可行性;
b.若不可行(不合安规)应立即汇报情况,并说明原因;
c.若可行,则应明确停、送电时间、范围,填好操作票后,由相关领导审批,同时将停、送电情况书面通知客户中心。
(3)客户中心接到通知后,提前一天贴了停电通知以告之业主。
(4)倒闸操作前,运行人员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电梯降至首层,如有必要,可将发电机操作开关置于停机位置。
(5)确定时间,在监护人的临护下,操作人员按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6)倒闸操作完成后,运行人员要检查电梯的运行情况,发电机操作开关置于自动位置。
(7)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2)紧急状态下的倒闸操作
a.发现配电房有冒烟、短路等异常情况或发生火警等重大事故时,运行人员有权立即进行全部或部分负荷停电操作:根据情况立即断开低压配电柜上电源开关,或断开高压柜高压开关。
b.停电后立即通知管理处和有关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到现场后立即检查事故原因,在查出确定的原因后方可恢复部分或全部供电。对损坏部分应尽快修复,以恢复正常供电,消防中心值班员应通过消防广播对停电原因进行解释。
c.做好各种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6、相关文件
篇2:设备机电安全操作章程
一、目的:建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机械设备操作管理。
三、程序:
1.生产操作的设备,均应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防火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并要经常教育工人贯彻执行。
2.各种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以及其机械对人体有发生伤害的部分,都要设有安全装置。
3.传动带,明齿轮、砂轮、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要设安全装置。
4.发动机动力传动装置中,人员可能接触的部分,应围以坚固的金属栅栏罩子。
5.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应的安全措施。
6.机械设备在停止,加油,检查,维修时为防止他人启动,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7.机械转动时严禁用手拿擦布清扫轴或轴头的转动部分。
8.机械转动时严禁进行安装拆卸,修理等工作。
9.使用部门及其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要照明充足的适宜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10.可燃气体管道,要达到防止泄漏的基本要求。
11.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用电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临时停电,停工或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
为了保持设备良好状态,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日常保养
1.日常保养内容:上班开机前应检查设备各紧固件是否牢固,指示表是否失灵,润滑油料是否充足,操作部件是否可靠,安全保护是否完整等项目。不足之处予以完善。开机前空转三至五分钟加以观察,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下班前应将机台清扫干净,足润滑油,必要时交待下一班操作人员。
2.旬保养和月保养
A.设备根据其工作性质和使用时间确定实行旬保养或月保养。
B.保养内容:检查调整各部位配合间隙,清洗或清洁各类过滤网,过滤器,必要时更换,检查润滑油质必要时加以更换过滤清洁污染部位。
三、设备的定期保养维修制度
1.新设备入厂一年内为厂商保修期,过保修期后设备纳入定期保养与维修计划。
2.设备的定期保养由机电科,按规定的时间和保养内容实施。
3.机电科成立设备保养组,专门负责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4.各部门必须按规定的时间配合设备的定期保养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阻碍。
5.保养和维修工作完成的设备,及时填写记录表,贴上保养标签,标签应保持完好,不得撕毁或涂改。
三、禁止乱丢弃设备,如发现丢弃的设备,查明所属部门后,根据责任轻重,决定处罚、赔偿。部门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四、本制度从颁布起执行。
篇3:建筑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底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保护,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集约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千伏1-20千伏35-110千伏154千伏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1.5245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