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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回转系统故障排除方法

2024-07-18 阅读 6922

故障

可能的原因

排除方法

臂架在各个方向的回转作业失常

卸荷阀损坏

更换卸荷阀

发动机转速过低

重新调整或更换必要的零件

液压油面低

将液压油加高到正确的液面

控制杆居中位置不正确。转台轴承上的润滑剂不足

将控制杆徐徐推入中间位置,保持平衡的停止动作,正确润滑轴承

机械未能找平

采用外伸支腿,找平机械

油马达损坏

更换油马达

严重超负荷

减少负荷

液压软管或接头受阻部分堵塞。油泵在转弯段内出现气穴

更换软管或接头

转台螺栓扭矩不正确

均匀地重新调整转台螺栓的转矩

上、下小齿轮轴轴承上预负荷过大

根据需要调整

油马达螺栓拧紧,扭矩不正确

重新调整油马达螺栓,拧紧转矩

回转套失灵

卸上回转套并做必要的修理

油泵磨损或损坏

修理或更换损坏的零件

臂架只在一个方向上回转作业失灵

卸荷阀不工作

清洗、重新调整或更换卸荷阀

超重机不平

找平

由于连续极限回转,转台轴承失灵

将机械在两个方向回转360度几次并润滑转台轴承

软管或接头堵塞

更换软管或接头

遥控转换调压阀失灵

更换转换调压阀

转台小齿轮损坏

更换小齿轮

臂架在任何方向都不能回转

溢流阀损坏

卸下、清洗并修理或更换溢流阀

油马达损坏

修理或更换油马达

油马达联轴器损坏

更换联轴器

转台制动器不能正确释放

根据需要修理

交换卸荷压力全失效

更换交换压力阀

回转套发生内磨损

卸下回转套并修理

油泵截面磨损或损坏

更换油泵截面

各方向的回转作业缓慢

卸荷阀损坏

调整、修理或换阀

转台制动器调整不正确

重新调整

交换卸荷阀调整不正确

调整阀门

转台轴承润滑不正确

按推荐规范润滑轴承

软管和接头的安装尺寸不正确

参考制造厂的推荐规范调整

液压软管或接头堵塞

清洗或更换损坏的零件

输出轴轴承磨损或损坏

更换轴承

外伸支腿选择开关损坏

修理或更换开关

油马达磨损或损坏

修理或更换马达

油泵磨损或损坏

修理或更换控制泵

当转台控制杆位于中间位置时油马达继续工作

控制阀损坏或阀芯卡滞

修理或更换控制阀

油马达回转方向错误

油口连接不正确

改正油口连接

油马达噪声较大

系统内有空气

从循环的最高部位排除空气并重新加满油

油马达失灵

修理或更换油马达

篇2:固定回转起重机操作规程

1、起重机应经特种设备检测站检测合格后在有效期内使用,司机在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应经常检查起重机安全状况,严禁带病作业。

2、司机应持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司机应穿戴好规定的劳护用品方准上岗,不得穿高跟皮鞋操作。

3、起重机工作时不准任何人攀附在机械上检修、保养等作业。司机室内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特别不能携带孩童,动机时应先关好车门。

4、在起吊第一关货物或起吊接近最大起重量货物时须在吊离地面0.5米处进行试吊,确认无问题,方可开始作业。

5、司机在每次动作变换前应注意观察,确认没有问题再鸣铃示意,开始动作,情况不明时不准动作。

6、在吊装时做到七禁止:一禁止固定吊重载变幅;二禁止在货物上、下面站人(包括吊运人员);三禁止斜拉吊甚至牵拉车船等,应垂直起吊;四禁止货物从人头顶越过;五禁止用脚伸入吊起的货物下取放衬垫等物件;六禁止货物套索或吊装工具不合规定起吊;七禁止用手校正吊高0.5米以上的货物。

7、司机工作时应思想集中,谨慎开车,工作间隙时不准将重物悬空停留,工作时不谈笑,不饮食,不干私活。

8、作业完毕,须切断总电源,将各开关手柄置于“零位”。抓斗应妥善放在地上不悬空。司机应关锁好门窗方准离开。

篇3:固定回转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设置目的为加强对我公司固定回转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杜绝违章操作事故的发生。为此,特设置本项目。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固定回转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3.安全操作规程3.1、总则3.1.1、起重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持有技监部门签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设备。3.1.2、起重机建立工作日志,每班对机械、安全装置、电器的运行情况作记录,为今后的维修工作提供原始数据。3.1.3、司机必须熟悉起重机的润滑点,开机前做好润滑工作。3.1.4、司机必须了解所起吊的货物重量,并有权拒绝起吊超重或不明重量的货物。3.1.5、一般情况下,当风压超过245N/m2时,应停止工作;当风压超过784N/m2时,必须将起重臂放下水平状态,并用支架垫牢。3.1.6、起重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许大于4Ω,接地不少于二处。3.2、起重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1)、钢丝绳、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2)、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负荷。(3)、限位开关不灵敏或失灵。(4)、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7)、电气接零保护装置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8)、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或转子、电阻一相开路。(9)、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10)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检验合格。3.3、工作前检查3.3.1、检查钢丝绳、吊钩、抓斗、吊挂物及起重机要联接件的紧固可靠性。3.3.2、检查所有安全附件及安全装置、操纵系统是否灵活、安全、可靠、准确。3.3.3、检查润滑系统是否正常,并按规定注油润滑。3.3.4、空载运行5~10min,返复试旋转、吊臂、吊钩的制动及限位开关是否正常。3.4、作业中遵守事项3.4.1、安全操作一般要求:⑴.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钢丝绳、安全装置及安全附件进行仔细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⑵.开机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予断续铃声或报警。⑶.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⑷.操纵变幅吊臂时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

⑸.作业时,吊臂可变倾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起重臂的工作角度为360~760,相应的工作幅度为5.5~15m。

⑹.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⑺.回转前要注意周围(特别是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碍物。⑻.当起重机上或周围确认无人后,方可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方可闭合电源。⑼.闭合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⑽.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返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⑾.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⑿.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3.4.2、安全操作技术要求。⑴.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①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拨起重机重量呈扯拉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②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③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垫等。④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⑤当工作场地光线不足,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违章指挥。⑥被吊易燃易爆物。⑵.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①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②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制动器。③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禁止站人。④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⑤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⑥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输电线路进压v(kv)<11~35≥60最小距离(m)1.530.01(v-50)+3引用标准《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监总局20**、10、15)《起重机械安全规定》(GB6067-8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