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辅助器焊割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时间:2012年2月25日班
二、作业地点:513人行辅助山上上磨盘
三、安全作业措施内容:
由于513人行辅助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人行辅助器横梁弯曲,无法安装钢丝绳托轮,为了保证人行辅助器的安全使用,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对该其进行焊割作业,将原来的横梁采用气割方式拆除后,安装一根新横梁并进行焊接稳固。为了保证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该安全技术措施,相关单位应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并严格按照措施实施作业。
1、作业现场,由胡肖负责现场作业,安监部派人到现场带班,负责现场安全,调度室落实当班值班人员,并通知当班井下带班领导。
2、现场作业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清找悬矸,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
3、作业前必须断开人行辅助上山斜坡上的信号、照明电源,并将人行辅助器的启动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
4、现场氧割切割、电焊焊接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①、调度室必须安排救护队指派一名救护队员负责现场检查瓦斯及风向情况,还必须带上合格有效的灭火器(至少两个灭火器)在现场守护,监督措施执行,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
②、在运输氧气瓶、乙炔瓶要分装、分运。并将氧气、乙炔瓶捆绑好,保证在运输途中不发生滚动和碰闯。
③、作业前,必须把氧割作业点方圆20米范围内的一切易燃物、易爆物清除干净,彻底清除一切安全隐患,并用水浇湿浇透。
④、作业前必须先由救护队员检查瓦斯情况及风向。只有在距离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用灭火器浇灭火星,同时用水浇湿浇透降温。
⑤、在进行氧割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与焊割点三者间距分别应不小于10米,且氧气、乙炔瓶应放在进风口位置。
⑦、在焊接过程中严格按《电焊工操作规程》执行,焊接作业人员并带齐防护物品。
⑧、使用非架线直流焊机时,注意搭火电源等级,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焊机温度的高低,并要把多余的焊线摊开,以防发热。
四、由于作业点较高,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梯步上,梯步采用矿井斜坡使用的铁梯步,并将最后两步弯曲,以保证增大梯步的受力面积,下方由一名人员扶牢、扶稳。
五、作业完成后,由施工人员认真清理现场,并用水浇湿浇透,消灭余火降温,并守护1个小时后,经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由现场安全负责人检查完才准离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
5、学习人员签字:
篇2:人行辅助器焊割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时间:2012年2月25日班
二、作业地点:513人行辅助山上上磨盘
三、安全作业措施内容:
由于513人行辅助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人行辅助器横梁弯曲,无法安装钢丝绳托轮,为了保证人行辅助器的安全使用,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对该其进行焊割作业,将原来的横梁采用气割方式拆除后,安装一根新横梁并进行焊接稳固。为了保证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该安全技术措施,相关单位应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并严格按照措施实施作业。
1、作业现场,由胡肖负责现场作业,安监部派人到现场带班,负责现场安全,调度室落实当班值班人员,并通知当班井下带班领导。
2、现场作业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清找悬矸,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
3、作业前必须断开人行辅助上山斜坡上的信号、照明电源,并将人行辅助器的启动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
4、现场氧割切割、电焊焊接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①、调度室必须安排救护队指派一名救护队员负责现场检查瓦斯及风向情况,还必须带上合格有效的灭火器(至少两个灭火器)在现场守护,监督措施执行,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
②、在运输氧气瓶、乙炔瓶要分装、分运。并将氧气、乙炔瓶捆绑好,保证在运输途中不发生滚动和碰闯。
③、作业前,必须把氧割作业点方圆20米范围内的一切易燃物、易爆物清除干净,彻底清除一切安全隐患,并用水浇湿浇透。
④、作业前必须先由救护队员检查瓦斯情况及风向。只有在距离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用灭火器浇灭火星,同时用水浇湿浇透降温。
⑤、在进行氧割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与焊割点三者间距分别应不小于10米,且氧气、乙炔瓶应放在进风口位置。
⑦、在焊接过程中严格按《电焊工操作规程》执行,焊接作业人员并带齐防护物品。
⑧、使用非架线直流焊机时,注意搭火电源等级,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焊机温度的高低,并要把多余的焊线摊开,以防发热。
四、由于作业点较高,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梯步上,梯步采用矿井斜坡使用的铁梯步,并将最后两步弯曲,以保证增大梯步的受力面积,下方由一名人员扶牢、扶稳。
五、作业完成后,由施工人员认真清理现场,并用水浇湿浇透,消灭余火降温,并守护1个小时后,经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由现场安全负责人检查完才准离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
5、学习人员签字:
篇3:常用专用焊割机具设备岗位职责
一般安全守则
第一条作业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条使用前需征得设备管理人员同意,必须掌握设备性能和周围环境。
第三条徒工不得独立操作。
第四条作业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处于完好状态,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第五条作业中,发现设备出现异常状态,必须立即停机、上报。
第六条作业时,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离开作业现场。
第七条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
第八条多人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
第九条作业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消除作业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