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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作业程序及注意事项范本

2024-07-22 阅读 5282

1.安、瓦检员,现场监督领导查看气焊作业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人员签字是否齐全,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现场要求,施焊单位正职领导是否在场,施焊人员是否具有资质、携带火种是否符合要求,否则不得进行施焊作业。

2.施焊地点施焊工具,灭火器、灭火沙箱或沙袋等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清洗作业现场煤尘、并配备不少于10米的已沟通水源的消防水管。

3.安、瓦检员,现场监督领导检查施工工具,氧气瓶、乙炔瓶摆放是否正确,安全帽、防震圈是否齐全,喷枪及管路是否漏气,否则不得进行施焊作业。

4.安、瓦检员,现场监督领导检查现场安全、瓦斯情况,是否符合作业要求,否则不得进行施焊作业。

5.准备工作就绪后,安检员、瓦检员、跟班正职领导,现场监督领导向矿调度室、监控中心汇报、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施焊作业。

6.施焊期间,安、瓦检员、跟班领导,现场监督领导不得离场,瓦检员每10分钟检查一次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立即要求停止作业。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进行施焊作业。

7.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使用不低于2m的长把工具处理顶帮活石。

8.施焊作业期间,相关作业人员站位必须正确,每施焊完一处,瓦检员、安检员、现场监督领导必须监督其洒水人员对施焊点进行洒水、降温,并至少观察1小时以上,确保安全后方可认为本次施焊作业顺利完成。

9.施焊作业完成后,安、瓦检员、跟班队长,现场监督领导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做好施焊作业记录。

10.本作业票一式三份,一份带入井下作业现场,一份报送矿调度室、一份报送矿生产科。

11.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神华乌海能源公司老石旦煤矿电、气焊管理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篇2:喷灯现场作业程序注意事项

1、安、瓦检员查看喷灯作业票各关口人员签字是否齐全,使用喷灯单位正职领导是否在场,喷灯作业人员是否具有资质、携带火种是否符合要求,否则不得进行喷灯作业。

2、作业人员往喷灯使用地点运放喷灯、灭火器、灭火沙箱或沙袋、清洗作业现场煤尘、并配备不少于10米已沟通水源的消防水管。

3、安、瓦检员检查施工工具,喷灯摆放是否正确,检查喷灯是否漏油否则不允许进行作业。

4、安、瓦检员检查现场安全、瓦斯情况,是否符合作业要求,否则不得进行喷灯作业。

5、准备工作就绪后,安检员、瓦检员、跟班正值领导向矿调度室、监控中心汇报、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6、施喷前和施喷中,安、瓦检员、跟班领导不得离场,瓦检员每10分钟检查一次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立即要求停止作业。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进行施喷作业。

7、施喷作业期间,相关作业人员站位必须正确,每施喷完一处,瓦检、安检必须监督其洒水人员对施喷点进行洒水、降温,并至少监督1小时以上,确保安全后方可认为本次施喷作业顺利完成。

8、施喷作业完成后,安、瓦检员、跟班队长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做好施喷作业记录。

9、本作业票一式三份,一份带入井下作业现场,一份报送矿调度室、一份报送矿通风科。

10、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