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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委员会职责要求

2024-07-18 阅读 9565

1、指导、协调、检查全院档案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全院档案工作规划;

3、审定学院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4、研究并决定学院档案工作的重大事项;

5、协调各部门档案工作“四同步”(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的关系,确保档案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6、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篇2:八达岭山庄业主委员会档案管理制度

北京八达岭山庄业主委员会档案管理制度

(20**年*月*日业委会会议通过)

第一条所有档案资料,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二条各种档案资料应分类进行登记、编号,妥善保管。

第三条档案室设在物业楼二层。

第四条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一)各类会议记录、纪要;

(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书面材料;

(三)各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备案的材料;

(四)山庄内所有建筑物产权清册及业主联系方式;

(五)订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六)山庄标识,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往来文件;

(七)业主和使用人的书面意见、建议书;

(八)维修资金收支情况清册;

(九)会议录音、录像、照片等;

(十)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十一)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十二)物业工程验收和质量保修文件,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十三)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包括物业交费统计表、物业经营开支统计表、物业服务人员花名册等;

(十四)其它有关材料。

第五条委员因工作需要须查阅档案资料,并认真填写档案查阅单,不得将资料带出档案室。

第六条业主查阅档案资料,须经两名业委会委员签字同意,并办理查阅手续,不得将资料带出档案室。

第七条查阅档案的委员和业主应尊重业主的隐私权,依法保守秘密,若泄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因管理不当,发生档案资料遗失或残缺,档案管理人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九条本制度经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按照《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公示后生效。

篇3:业主委员会档案资料管理办法范本

业主委员会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为保存小区物业管理中的资料、档案,根据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需要保存的资料、档案包括,“各种小区物业规章制度”“各种会议记录和决议”“各种法律法规文本”“各种公示、公告、通知”“各种合同”“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业主委员会物品说明、保修书、登记表”“活动中心物品资料、登记表”“业主委员会接访登记表”和其他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各种文本资料和电子文档。

第二条文本资料、档案要在文件柜内分类、编号存档,电子文档要进行备份。

第三条常务秘书负责接收、催要经办人所持的资料,并进行整理、存档。

第四条文本资料必须按照保密等级进行保存,业主资料为最高等级,禁止对外查阅。

第五条因为资料保管人个体原因造成业主资料出现丢失、外泄事件的,业委会必须追究其承担相应责任;责任人是业委会委员的立刻终止其委员资格,并扣除其所有补助;责任人是秘书的立刻将其开除,扣发当月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