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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学本科考试巡视人员职责

2024-07-18 阅读 1644

第一条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巡视、监督任务。

第二条开考前20分钟到达巡视地点,巡视各考场考前准备情况,检查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位、考场清场是否彻底、监考人员是否核对学生身份、考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对存在问题的考场,督促监考人员及时纠正。遇有监考人员迟到或缺席、考卷未及时送达考场、未按时开考等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汇报。

第三条监督检查监考人员执行《山东大学本科考试监考人员职责》情况,对不负责任的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四条检查学生执行《山东大学本科考试考生守则》的情况;抽查学生证件,重点核查补考、重考、交流等类型学生的身份;协助监考人员处理学生违纪作弊现象。

第五条考试结束时,检查交卷情况,指导维护考场秩序。

第六条按要求填写《山东大学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并及时上交。

第七条履行职责不力的,按《山东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意见》处理,并取消巡视员资格。

第八条本职责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山东大学本、专科学生考试巡视人员职责》同时废止。

篇2:某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考场巡视员职责

一、考场巡视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广东工业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办法》。

二、考场巡视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所巡视的考场,检查监考人员的到位情况。

三、巡视各考场,督促和协助监考人员严格考场纪律。及时向教务处通报有关情况。

四、考试结束,及时填写《巡视员日志》,记录各考场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和考场执行情况,于考试当天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