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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本

2024-07-18 阅读 3932

1、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岗位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不同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2、各科室保洁工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登记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粘贴警示标识,标签内容有废物类别、生产日期、科室、对医疗废物进行秤重。然后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与科室人员双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院内各科室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将医疗废物收集,交给运送人员并在交接本上签名,运送人员与科内人员核实后运送至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核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4、本院将医疗废物交与肇庆医疗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置,并签署了委托处置协议书,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与肇庆医疗垃圾处理站工人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且登记资料需保存3年。

5、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实行专人负责制。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6、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篇2: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范本

一、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将医疗废物送到暂存间时,要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将医疗废物分类装入贮存容器内,并与暂存间工作人员相互签字。

二、医疗废物各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三、暂存间工作人员发现医疗垃圾收集不合理或者包装破损、渗漏,有权拒绝接受。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转然、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医疗废物集中回收中心来院接受医疗废物时,暂存间工作人员也要与其进行详细交接,按项目填好转运单。

六、在交接医疗废物时,工作人员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篇3: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交接班地点:坚持现场交接班,采煤工作面的瓦检员在回风巷入口的新鲜风流中交接班,掘进工作面的瓦检员在局扇处交接班。

第二条交接班时间:瓦检员应根据现场工作实际,入出井所需时间确定交接时间,不得提早离开检查地点到交接地点等候交班,应避免分工区域出现长时间无人监视通风瓦斯状况。

第三条交班内容:

(一)、分工区域的通风及通风系统、瓦斯、煤尘、防火、放炮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是否需要下一班处理及应采取的措施。

(二)、分工区域内的各种通风安全设施、装备的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加或拆除。

(三)、分工区域内的各种“一通三防”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当天处理的情况和需要继续处理的内容。

(四)、有关职能部门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需要汇报请示问题。

第四条交接班应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对交班内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员都必须在交接班手册(或记录本)上签字记录备查。

第五条防止“空岗”。交班时,如果接班瓦检员未到班、交班瓦检员必须请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决定是否由交班瓦检员继续进行下一班的工作,还是由地面另派瓦检员。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不能中断瓦检工作。为了防止发生“空岗”,通风部门值班领导(或班组长)在每班前要详细清点瓦检员人数,发现缺人时必须立即采取替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