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动物医院药品进出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药品采购、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杜绝违纪行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药房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
药房药品应定为存放,不得私自放置、截留;
二、定期清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检查药品是否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须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和带小孩;
四、药品采购应按照药品采购计划,以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向医院或卫生局指定的医药部门进行采购,并做好登记;
五、严禁“四无”药品和营养滋补品、疗效食品等非治疗性药品进入药房;
六、对毒麻、限剧药品,贵重药品进行保管。毒麻药应建立登记卡,保持一定基数,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每日交接班时清点。
篇2:药品进出口管理制度范文
1.进口药品注册审批制度
1)必须sfda审批发指证;
2)必须每批进口备案通关;
3)必须批批依法全检;
4)指定口岸进口(国务院)。
2.注册申报与审批
1)必须符合该国和中国的gmp;
2)生产国地区已上市许可,否则sfda确认;
3)必须按新药进行质量复核和临床研究;
4)变更应申请发新证(但效期不变);
5)特批进口仅限特定医疗目的使用。
3.注册证检
1)《进口药品注册证》国外;
2)《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
3)注册号(hzs)+8位数,变更原号前加b;
4)注册证效期5年,提前半年申请;
5)注销:批文、注册证到期不申请或不符。
4.进口药品名称与包装
1)必须sfda批准,不得更改;
2)必须使用中文、符合相关规定。
5.进口检验
1)必须按法定标准全检;
2)报告单结论必须明确。
3)样品保存三年。
6.采购进出口药品规定
1)必须提供盖章的注册证、报告书的复印件。
2)不得采购验收手续不全的进口药品。
3)国务院限制或禁止出口国内供应不足的药品。
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持有sfda进出口准许证;
5)国外引种的药材,经sfda审核批准后,方可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