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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供电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024-07-18 阅读 8308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

2.地面供电线路发生任何故障,至少应有一路电源不中断供电,即两路电源和线路不得同时受到损害,并且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3.采用一个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应带电热备用,保证已运行回路停电时,能迅速查明停电原因并进行必要的倒闸操作。

4.在发生任何故障时,应由值班人员进行必要的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供电,并能担负矿井的全部负荷。

5.矿井地面变电所的电能应分别来自电力网中的两个区域变电所和发电厂。

6.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

7.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但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其中一个回路可不受分接负荷的限制。

8.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有负荷定量器。

9.小型矿井采用10kV以下电压作为矿井架空电源进线时,两回路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10.矿井多回路(多于2路)电源供电,部分线路可共杆架设,但应报局总工程师批准,并遵守下列规定:1)线路不得通过塌陷区;2)共杆架设部分,在任一回路正常运行情况下,另一回路必须具有正常维护和检修条件;3)共杆架设的线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他电源线路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11.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承担全部负荷的供电。

12.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压不应超过10000V;

2)低压不应超过1140V;

3)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127V。

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采区机械设备的额定供电电压超过3300V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13.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电动机、变压器、馈电开关、启动器、检漏继电器等)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14.每一矿井必须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

15.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16.直接向井下供电(包括经过钻孔的供电电缆)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17.为了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以及火灾等灾害,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包括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装置;2)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都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3)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18.煤电钻必须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跳闸试验。

19.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供电。

20.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其带动的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靠背轮、链轮、胶带和齿轮等),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防止碰触危险。

21.电杆根部无腐朽。基础支撑牢固。杆无歪斜。设计强度达到要求,钢筋混凝土杆无裂纹。杆与杆之间的距离符合设计要求。

22.线路无破损断裂痕迹。

23.有巡回检查制度和记录。

24.隐患及时处理。

篇2:矿井下供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矿定每月15日为停电检修时间,在本检修日内停电检修不少于4个小时。

二、变电所维修人员每天八点到变电所听取值班人员反映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而又不影响运行,可安排在月检中处理,否则要停电检修。

三、每日18:00-22:30为变电所停电检修时间,检修人员对井下变电所各配电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

四、每次月检及年检对变电所存在的问题及检修结果一式两份报科。

五、在定期检修中,要认真填写记录。经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运行在检修记录中签字。

篇3:S矿井下停送电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井下停送电安全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停送电安全工作规定》有关规定,本着紧停(紧急状态,立即停电)慢送(谨慎送电)原则,制订本规定。

一、井下停送电工作由机电矿长、机运部长、生产部、机运部分管机电部长、机电调度负责指挥,高压停送电命令必须经机电调度下达(机电调度负责下达领导的命令、记录停送电时间、地点、范围、停送电人名、开关号码、等情况)。紧急状态下,可先停电后汇报。

二、机电职工必须持证上岗,机电设备司机、电工、机电检修工,必须持由管理组签发的本人停电牌。机电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人停电、闭锁开关、挂检修人停电牌。配电室停电必须经机电队岗位工操作,挂要求停电人的停电牌、岗位工的停电牌及配电室大停电牌,共三个。停电牌必须挂在送电手把上。开关闭锁一定是有人在干活,严禁他人解锁送电。否则,至少罚款1万元!

三、管理组要认真负责审核签发停电牌,登记造册,掌握井下机电职工的电工证、操作证、上岗证、停电牌的情况。下井检查各证持有和使用状况,检查电工的验电笔,检查绝缘用具,检查是否正规操作。无证考核20元,无停电牌考核50元,无验电笔考核100元。

四、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严格按规定停电、闭锁、验电、放电。严禁约时停电,严禁乘别人停电时间干工作。严禁带电拉列车。检修机组、生产溜的电气部位,必须闭锁磁力开关,挂本人停电牌。严禁只拉急停就干活。违者罚款100元。

五、配电室一切送电工作,必须经机电调度准许。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规定。只有停电人全部到达,停电牌全部取下,方准请示送电。

六、局扇的操作,必须瓦检员许可!只有在排完瓦斯,并经瓦检员准许,方准请示从配电室往出送动力电。瓦斯未排完前,严禁动力电从配电室送出!一旦局扇停机,必须立即闭锁动力联锁开关。一旦配电室高压停电,配电室岗位工必须立即拉掉所有掘、开动力馈电开关并闭锁,保证所有高压开关在掉闸位置(防止无压释放机构失灵,来电时送电一大片)。

七、高压顶闸,必须查明原因,经机电调度准许后方可操作。高压顶闸事故需要摇绝缘时,必须在前端将高开拉开、闭锁、挂停电牌、用高压验电笔验电、放电后,在负荷側摇测。严禁通过电话或约时停电,在后端摇测。

八、高低压真空开关都有断不开的可能,停电时,必须将上一级刀闸拉开或将高压开关小车拉开,上好挡板。涉及双回路供电的各个部位必须长期挂有明显的警示牌,以防反送电。列车上无警示牌,考核综采队技术员50元;中配无警示牌,考核机电队技术员50元。

九、馈电开关,只有将电源側停电,才准许取消弧罩。为了自己的安全,安装、拆除、检修电气设备,有条件时,在前级打短路、接地(用252裸铜线绕在接线柱上),但要记住在送电前解除它。

十、高压设备检修必须一人监视,一人检修。采掘、准备、机电、皮带队等,解、接高压线等必须用高压验电笔。否则罚款100元。无高压验电笔的队,限10日领上。在中央配电室电源侧检修,必须制定措施,填写工作票,机电队派专人到降压站办工作票。在其它地点的高压设备上检修,必须亲自到上一级高压开关处联系、监督停送电(即二区总开关要检修,必须亲自到芦南中配停电)。

十一、高压不超过10000V,低压不超过1140V,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十二、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十三、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峒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十四、风机专供低压检漏器由配电室岗位工在每日的九点至十一点试验,试验前必须经机电调度与通风调度再与瓦检员联系,岗位工和瓦检员亲自通话准许后,方可进行。

十五、经营部必须保证按时发放合格的千伏级验电笔。无验电笔,考核责任者100元。

十六、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