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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架空线路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8 阅读 3940

1、参加检修人员必须听从检修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搞好自主保安。

2、严格执行《电气作业规程》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监护制度”、“终结制度”。

3、严格执行“停、验、放电”制度。

4、检修的线路要加装短路接地线,并停电落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等警示牌。

5、检修的线路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全部断开,防止反送电。

6、严禁在只给断路器断开的电源线路上工作,即必须拉开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断口。

7、验电时必须使用试验有效的与线路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器。

8、蹬杆检修时,应先检查蹬杆用具及线杆埋深腐蚀情况,必须使用钢拉线加固,上杆时严禁手拉横担、撑铁、防止倒杆,蹬杆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

9、杆上、下传递工具材料及其它器具时,应用绳系好传递,严禁抛扔。

10、在杆上工作时,杆下必须设人看守,严禁其他人员通过和逗留。

11、线路检修时,必须装设短路接地线,接地线要用多股铜芯线且截面不小于25mm?。

12、装设短路接地线时要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用专用线夹或绝缘棒,人体不得接触导体,拆除时顺序相反。

13、雷雨、5级以上的大风天气,禁止蹬杆在线路上工作。

14、拆除三相短路接地线后,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蹬杆进行任何工作。

15、检修结束后,应检查有无遗留工具器,待检修人员全部撤离后,向检修负责人汇报,并专人联系恢复送电。

篇2:110(66)千伏—500千伏架空输电线检修规范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38

第二章引用标准···38

第三章基本要求···38

第四章导地线···38

第五章杆塔与基础···38

第六章绝缘子···38

第七章金具···38

第八章接地装置···38

第九章附属设施···38

第十章大型检修和事故抢修···38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编制说明···3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架空输电线路检修工作安全与质量,实现检修作业规范化,在总结我国输电线路检修工作多年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基层运行维护单位意见后,编制了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及法规,并结合基层运行维护单位的现场检修经验进行编制。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导地线、杆塔(含基础)、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和附属设施的检修,也包含了大型检修以及事故抢修。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110(66)kV~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35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及±5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采用。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运行维护单位可依据本规范编制实施细则或现场作业指导书。

第二章引用标准

第六条以下为输电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

GBJ233-1990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2337-1985预绞丝

DL/T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DL/T741-20**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SDJ226-1987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

SDJ276-1990架空电力线外爆压接施工工艺规程

DL409-1991《安全工作规定》

DL558-199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预防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评估分析报告》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一般要求

(1)设备检修,是架空输电线路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生产管理部门和运行维护、检修单位必须加强设备检修的管理,认真做好检修工作,使输电设备处于健康状态。

(2)设备检修,包括“检查、修理”两项内容。检修应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根据运行巡视、检测和在线监测等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各类异常,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及时安排线路设备的计划停电检修或带电检修,并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3)设备检修,应尽可能采用带电作业的方式,以减少设备停电检修的次数,提高输电设备的可用率。

(4)设备检修,应优先采用性能优良的材料,先进的工艺、方法和检修工器具,努力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工期,确保检修工作安全,以延长使用寿命和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第八条检修准备工作

(1)设备的各项检修均应按标准化管理规定,结合各检修项目,编制符合现场实际、可操作的作业指导书,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程序等。对大型、复杂和难度较大的检修作业项目,应编制本次检修项目的施工方案,经本单位生产、技术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对较复杂的检修项目,应根据检修工作内容组织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进行现场勘察,并作好记录。

(3)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作业现场的设备现状,作业环境、危险点及交叉跨越等,根据现场勘察结果。

第九条其他注意事项

(1)停电检修工作中,若遇雷、雨或风力超过6级等恶劣天气时,一般不宜继续进行。

(2)带电作业应按照线路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在良好天气下进行。作业中遇有雷电活动或空气湿度大于80%时,应暂停进行。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3)从事本次检修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必须了解全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精神状态,以确保检修项目的安全、顺利完成。

(4)在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带电杆塔上作业,作业人员一般应采取穿着静电防护服等防静电感应措施。必要时,220kV线路带电杆塔上作业也可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

(5)在停电线路上检修前,作业人员必须挂好个人保安线(即携带式单相接地线)后,才能进入导线工作。

(6)根据不同的检修项目,应配备符合相应电压等级、机械荷载、试验合格、数量足够的设备、材料、工器具。

第四章导地线

第十条一般要求:

(1)导地线的连接必须使用与之配套的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在架线施工前应进行试件试验,试件不得少于3组(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一组试件),其试验握着强度对液压及爆压都不得小于导地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5%。

(2)导地线修补、切断重接后,新部件的强度和参数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

1)导地线切断重接工作应事先取连接试件做机电性能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在检修施工中应用。

2)小截面导线采用螺栓式耐张线夹及钳接管连接时,其试件应分别制作。螺栓式耐张线夹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0%。钳接管连接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5%。地线连接握着强度应与导线相对应。

(3)不同材质、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4)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当张力放线时不应超过两个补修管,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接续管或补修管与耐张线夹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的距离不应小于5m。

3)接续管或补修管与间隔棒的距离不宜小于0.5m。

4)宜减少因损伤而增加的接续管。

(5)进行导地线更换或调整弧垂时,应进行应力计算,并根据导地线型号、牵引张力正确选用工器具和设备。

(6)导地线弧垂调整后,应满足DL/T741-20**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

(1)打开线夹检查:

1)线路发生雷害、污闪、导地线覆冰、导地线舞动等异常情况时,应对异常区段内的导地线线夹(悬垂线夹、并沟线夹、T型线夹、间隔棒等)进行重点检查;

2)线路长期输送大负荷时,应适时打开线夹抽查;

3)线路运行年限较长或高差较大者,应根据运行情况打开线夹检查(重点抽查)。

(2)导线打磨处理线伤:

导线在同一处的损伤同时符合下述情况时,可不作补修,只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用0#砂纸磨光:

1)铝、铝合金绞线单丝损伤深度小于直径的1/2;

2)钢芯铝绞线及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为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及以下;

3)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为4%及以下。

(3)单丝缠绕处理导地线损伤:

1)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

2)导地线缠绕材料应与被修理导地线的材质相适应,缠绕紧密,并将受伤部分全部覆盖,距损伤部位边缘单边长度不得小于50mm。

(4)补修预绞丝处理导线损伤:

1)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

2)补修预绞丝长度不得小于3个节距,并符合GB2337-1985的规定。

3)补修预绞丝应与导线接触紧密,其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并应将损伤部位全部覆盖。

(5)补修管修补导地线损伤:

1)将损伤处的线股恢复原绞制状态。

2)补修管应完全覆盖损伤部位,其中心位于损伤最严重处,两端应超出损伤部位边缘20mm以上。

3)补修管可采用液压或爆压。其操作必须符合SDJ226-1987、SDJ276-1990的规定。

(6)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切断重接:

1)导线损伤的截面积超过采用补修管补修范围的规定时。

2)连续损伤的截面积没有超过补修管补修的规定,但其损伤长度已超过补修管的补修范围。

3)金钩、破股使钢芯或内层铝股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7)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导地线的连接部分不得有线股绞制不良、断股、缺股等缺陷。连接后管口附近不得有明显的松股现象。

(8)采用钳接或液压连接导线时,应使用导电脂。

第十二条验收

导地线检修完成后,必须按GBJ233-1990第二章、第七章、第九章、GB2337-1985、DL/T741-20**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五章杆塔与基础

第十三条一般要求

(1)更换、补加的杆塔部件不得低于设计值;

(2)螺栓紧固扭矩应符合GBJ233-1990第六章要求;

(3)检修后杆塔的防盗、防松措施不得低于原标准。

(4)基础修补后,其标准不得低于原设计值。

第四十条项目

(1)混凝土电杆裂纹处理:

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打套筒(抽水灌混凝土)、加装抱箍等补强、加固措施或更换处理。

(2)混凝土电杆倾斜处理:

1)倾斜电杆在扶正处理前必须打好临时拉线;

2)自立式电杆的倾斜扶正必须将根部开挖后方可处理;

3)倾斜扶正应采用紧线器具进行微调,严禁采用人(机械)拉大绳的方法。

(3)杆塔防腐处理

1)杆塔防腐通常采用涂刷防腐漆的办法,电杆钢圈接头的防腐也可采用环氧树脂、水泥包覆的方法处理;

2)采用涂刷防腐漆,应严格按照“除锈、底漆、面漆”的工艺程序。

(4)补加、更换塔材

1)新更换或补装的铁塔零部件,其螺栓紧固应达到规定的扭矩;

2)铁塔构件变形未超过规定限度时,可采取冷矫正方法矫正;

3)更换铁塔主材前,应制定施工技术方案。

(5)拉线检修

拉线检修一般为:调整、补修、更换。

1)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严禁调整拉线。

2)拉线断股未超过修补范围时应采取缠绕方法补修。

3)杆塔拉线更换时必须事先打好可靠临时拉线、严禁利用临时拉线、非标准拉线代替永久拉线。

4)更换后拉线的机械强度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准,并采取防盗措施。

(6)基础检修

1)装配式基础、洪水冲刷严重的基础需要加固(或防腐)时,应事先打好杆塔临时拉线。

2)修补、补强基础时,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应在同一个基础腿中同时使用。

第十五条验收

杆塔与基础检修完成后,必须按GBJ233-1990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九章和DL/T741-20**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六章绝缘子

第十六条一般要求

(1)更换绝缘子片(串)时应复核导线荷载,并据此选用工器具。

(2)带电检测瓷质绝缘子时,发现劣化绝缘子片数超过规程规定时,应立即停止检测。

(3)直线杆塔的绝缘子串顺线路方向偏移的处理,应参照DL/T741-20**的要求。

第十七条项目

(1)检查

1)各连接金属销有无脱落、锈蚀,钢帽、钢脚有无偏斜、裂纹、变形或锈蚀现象。

2)瓷质(玻璃、瓷棒)绝缘子有无闪络、裂纹、灼伤、破损等痕迹。

3)复合绝缘子有无伞裙损伤、端部密封不良等情况。

(2)清扫

1)绝缘子清扫一般采用停电清扫和带电清扫两种方式。

2)瓷质(玻璃)绝缘子停电清扫应逐片进行,对有污垢严重的绝缘子应使用清洗济进行擦拭。

(3)更换

1)新更换的绝缘子应完好无损、表面清洁,瓷绝缘子的绝缘电阻宜用5000V绝缘摇表进行测量,电阻值应大于500MΩ。

2)绝缘子串钢帽、绝缘体、钢脚应在同一轴线上,销子齐全完好、开口方向与原线路一致。

3)复合绝缘子更换时,应用软质绳索吊装,严禁踩踏、挤压。

4)更换绝缘子片(串)前,应做好防止导地线脱落的保护措施。

第十七条验收

绝缘子清扫、更换完成后,必须按GBJ233-1990第二章、第七章、第九章和DL/T741-20**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七章金具

第十八条一般要求

(1)更换后的金具应符合原设计要求,连接可靠,严禁以小代大。

(2)500kV线路检修时,应防止金具表面产生毛刺或凸起。

(3)更换导地线的连接金具前,应采取防止导地线脱落的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项目

(1)检查

1)金具应无变形、锈蚀、松动、开焊、裂纹,连接处应转动灵活。

2)各种金具的销子应齐全、完好。

(2)更换

1)球头、碗头及弹簧销子更换后,应检查并确认其相互配合可靠、完好。

2)检修后的悬垂绝缘子串应垂直地面。特殊情况下沿顺线路方向的偏移角不应超过7.5º。连续上山档的悬垂线夹的偏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3)各种金具的螺栓、穿钉及弹簧销子等穿向应符合规范要求。

4)闭口销的直径应与孔径配合,且弹力适中。

5)各种类型的铝质绞线,在与金具的线夹夹具夹紧时,除并沟线夹及预绞丝护线条外,应在铝股外

篇3:检修地面架空线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服务好正常的运输生产,需对地面的架空线等设施进行检修,为了保证施工的安全顺利,特制定本措施:

1、本次检修负责人:刘现役

2、本次检修时间:12月底检修期间

3、负责人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制度,作业前必须向矿调度室请示,经矿调度室批准后方可停电。

4、地面架空线的电源自动开关手把断开后,必须设专人看管,手把在停止位置打闭锁,要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代替送电。

5、停电后,必须马上验电,确保检验无电后,方可打接地线进行放电,接地线必须挂好(地线接法:先接地后接架线,摘除时先摘架线后摘地线)。

6、检修时,施工地点前后;两端各50米必须设置阻车装置,挂上明显的禁行标志牌,严禁车辆通行,派专人看护。

7、施工人员严格安规程操作,按施工标准进行检修,切实搞好自主保安工作。登高作业时,要有可靠的脚手架或人车,必须保证脚手架或人车牢固安全可靠、侧翻,防止滑行,并设专人监护。

8、每处检修任务完成后必须向值班室汇报,待负责人确认所有施工作业全部结束和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按照作业标准拆除接地线、禁行标志牌和阻车装置,并清理施工现场,通知调度恢复送电。

9、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10、本措施批准后生效,所有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严格按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