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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供电线路检修安全措施

2024-07-18 阅读 9901

一、概述

由于井下供电线路不合理,保护装置不完善,供电性能不可靠等原因,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准备于2010年3月8日早班(8:00--16:00)对井下供电线路进行检修;为确保检修安全,特制订以下安全措施。

二、安全措施

1、所有参加施工人员下井前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

2、每一个施工地点必须安排一名负责人,17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供电线路改造工作由苏世全负责,井底车场供电线路改造工作由蔡春波负责;机电队长刘祥军对井下的供电线路改造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协调井下的各项工作。

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搬迁电器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合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可靠地闭锁,防止擅自送电和擅自开盖操作。

4、严格执行停电、闭锁、挂牌(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制度,严禁预约停送电;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允许单独作业,做到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确保检修人员的安全。

5、每个检修小组现场必须有一台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对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当瓦斯浓度大于1%时,检修工作必须停止。

6、检修完毕,要对井下各供电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摇测,各支路的绝缘不能低于10兆欧,井下整个供电网络绝缘不低于2兆欧,否则严禁送电,待问题检查清楚并经处理达到以上规定才允许送电。

7、电气设备送电前要对电气设备周围1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情况进行检测,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才能送电。

8、井下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0.5%时方可由刘祥军开启局部通风机。

9、整个检修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已经停风的巷道或掘进工作面。

10、检修前和检修完成送电时,必须由专职瓦检员对瓦斯进行检测,瓦斯浓度不超限,并经瓦检员同意后才能进行检修或送电工作。

供电系统改造方案附后

2009年3月7日

篇2:矿井下供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矿定每月15日为停电检修时间,在本检修日内停电检修不少于4个小时。

二、变电所维修人员每天八点到变电所听取值班人员反映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而又不影响运行,可安排在月检中处理,否则要停电检修。

三、每日18:00-22:30为变电所停电检修时间,检修人员对井下变电所各配电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

四、每次月检及年检对变电所存在的问题及检修结果一式两份报科。

五、在定期检修中,要认真填写记录。经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运行在检修记录中签字。

篇3:市供电公司配电线路检修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6-10kV配电线路检修的管理内容与要求,职责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电网6-10kV配电线路的检修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济南供电公司《架空电力线路检修规程》

济南供电公司《电力变压器检修规程》

电力部《供电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山东省《电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条例》

3职责

配电线路运行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在配电线路的检修管理中,要坚持电力工业“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标准、条例、规章制度。

配电线路的检修管理工作由分管生产的经理领导,生产技术部是全公司6-10kV配电线路检修的技术管理部门,供电所是配电线路检修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其行政正职是配电线路检修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3.1生产技术部职责

3.1.1负责制订配电线路检修管理制度。

3.1.2组织审核下发公司年度配电线路检修计划。

3.1.3审核批准检修材料和工程预决算、工程资料。

3.1.4组织对新建改建线路的验收和交接,并督促施工部门进行消缺。

3.1.5定期检查线路检修质量。

3.1.6协助供电所解决线路检修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2供电所

3.2.1遵守配电线路各项检修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认真搞好线路的检修管理工作。

3.2.2按照要求,统一安排,制订年度线路检修计划,并报生产技术部。

3.2.3落实线路检修项目、内容、勘查现场,编制施工预算,制定施工工期。

3.2.4建立健全检修设备的图纸资料、开竣工报告和设备台帐。

3.2.5对新建改建线路进行验收交接。

3.2.6负责检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并对其进行工作实绩考核。

3.2.7对违反线路运行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管理职能

4.1根据部门分工,凡我公司投资建设的6-10kV电压等级的配电线路由供电所负责检修,用户投资建设的线路一般由用户自己负责,也可根据协议由我公司实行代管,费用由用户承担。

4.2配电线路的检修应按照有关运行规程的规定和线路运行状况来进行,一般包括大修、小修、事故抢修。

4.3改进工程、带电检修几大类,检修工作的项目和内容由定期巡视检测的结果确定。

4.4日常检测(小修)包括刷写杆号、公用区名、警示漆、挂电缆牌、拉线金具紧固、基础防腐、排水、防护区内砍伐树木、测修接地电阻等,不需停电。

4.5大修主要包括更换或补修导线调整弧垂、迁移线路走径、更换电缆及其附件等。

4.6事故检修主要针对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引起的导杆、断杆、断线、绝缘子闪络、金具脱落等所进行的计划外抢修。

4.7改进工程包括更换大容量导线、增建或改建线路、电缆、变压器、增建或更换柱上开关等。

5检查与考核

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全公司配电线路的检修管理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