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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物业环卫清洁部制度

2024-07-18 阅读 8499

物业环卫清洁部制度

(一)劳动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岗位,有事离岗必须得到领班同意后,才能离岗。

3、不得无故旷工。

4、请病、事假,必须得到上级批准。

5、一切行动听指挥。

6、承包岗位卫生必须得到标准。

7、当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看书报、做私活等),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批准才行。

8、当班时不得大声喧哗、说笑、追打。

9、运送物品及机械上落,用内部货梯,不得乘坐客梯。

10、不能私拿公物。有意损坏或丢失卫生工具者,照价赔偿。

11、上班时必须穿着整洁,佩带岗位证,不得穿短裤、拖鞋上岗。

12、当班时不准打私人电话。

13、对住户投诉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住户发生争执。

14、做好交接班工作,互帮互助,以礼相待。

15、不得浓妆艳抹,佩戴耳环、首饰,留长发、长指甲。

16、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主管。

(二)奖罚条例

根据制定的适当标准,给予员工以奖罚。奖励分嘉奖、晋升和奖励两种;惩罚可根据过失的程度分别给予:

(1)嘉奖、晋升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①对搞好清洁工程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

(2)奖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奖励:

①为住户提供最佳环境卫生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住户表扬者;

②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者;

③为保护国家财产及公司财产,能见义勇为者;

④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⑤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⑥拾金不昧者。

(3)纪律处分

①口头警告。轻度违反清洁员工工作制度,但属初犯。

②书面警告。违反清洁员工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过失通知书"和"警告通知书"两种。

③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可视为最后警告。凡是发出"警告通知书"3个月内再次严重违章者即可劝退或除名。

④即时除名或开除。凡是在最后警告之后,再犯严重错误或该员工在工作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就可即时除名或开除而无须事先通知。

(4)轻微过失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轻微过失,将受到批评、警告及罚款等处分;

①上班时不穿整洁的工作制服或不按规定位置佩带岗位证;或仪容不整;

②上班迟到、早退;

③当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闲逛;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干私人的事情;

④将工作服或工鞋穿、带回家;

⑤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⑥当班时间出工不出力,不按操作程序操作,消极怠工。

(5)严重过失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视为严重过失,将按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薪、记过、劝退处理:

①经常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甚至睡觉;

②蓄意破坏、损耗公物或业主(使用人)的物品;

③对住户(使用人)不礼貌,未经住户(使用人)允许擅自进入住户客房;

④偷窃公司或住户(使用人)之财物;

⑤打架或恶意诬蔑他人;

⑥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公用房间钥匙;

⑦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

⑧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

(6)违法乱纪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视为违法乱纪行为,作即时除名或开除处理:

①有盗窃行为或贪污行为;

②侮辱、谩骂住户(使用人),与住户(使用人)吵架;

③行骗聚赌;

④接受贿赂;

⑤连续旷工2天以上或1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2天者;

⑥擅离职守,违反规程,造成严重损失或事故;

⑦泄露公司机密;

⑧触犯国家刑律;

⑨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10)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参加贩毒;

11)参加*组织或黑社会组织。

(三)清洁员纪律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遵守《员工请假制度》和《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以及《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4、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5、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6、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业主或住户的钱物。

7、服从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8、爱护公物,损坏、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四)环卫清洁仓库清单

(1)清洁机械。

a、升降工作平台;e、喷射式地毯油洗机;i、吹干机;

b、长铝梯;f、洗地机;j、伸缩杆(三节);

c、吸尘磨光机;g、吸水机;k、榨水器连车架;

d、干泡地毯机;h、吸尘机;l、扶手电梯清理机。

(2)清洁工具及用品。

a、玻璃涂水器;i、电源线及插板;q、喷蜡垫;

b、玻璃水刮;j、灭虫喷雾器;r、抛光垫;

c、玻璃铲刀;k、工作指示牌;s、地毯纤维垫;

d、快洁布刷;l、清厕刷;t、高速抛光垫;

e、清洁毛布;m、清洁工作车;u、垃圾收集车;

f、小喷壶;n、清洁水桶;v、垃圾袋;

g、清洁地拖;o、手动喷枪;w、厕纸。

h、清洁扫把;p、黑色起蜡垫

(3)清洁材料。

a、高级去污粉;h、不锈钢保护油;o、洁具消毒水;

b、地毯清洁剂;i、灯饰清洁剂;p、杀菌防臭剂;

c、万能起渍剂;j、地台底蜡;q、除臭消毒剂;

d、全能玻璃清洁剂;k、地台面蜡;r、地毯化泡剂;

e、洁厕剂;l、推尘剂;s、酸性洗剂。

f、空气清新剂;m、卫生球;

g、不锈钢清洁剂;n、磨光蜡;

(五)清洁班作息时间表

(六)清洁岗位安排表

篇2:X物业环卫清洁部制度

物业环卫清洁部制度

(一)劳动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岗位,有事离岗必须得到领班同意后,才能离岗。

3、不得无故旷工。

4、请病、事假,必须得到上级批准。

5、一切行动听指挥。

6、承包岗位卫生必须得到标准。

7、当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看书报、做私活等),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批准才行。

8、当班时不得大声喧哗、说笑、追打。

9、运送物品及机械上落,用内部货梯,不得乘坐客梯。

10、不能私拿公物。有意损坏或丢失卫生工具者,照价赔偿。

11、上班时必须穿着整洁,佩带岗位证,不得穿短裤、拖鞋上岗。

12、当班时不准打私人电话。

13、对住户投诉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住户发生争执。

14、做好交接班工作,互帮互助,以礼相待。

15、不得浓妆艳抹,佩戴耳环、首饰,留长发、长指甲。

16、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主管。

(二)奖罚条例

根据制定的适当标准,给予员工以奖罚。奖励分嘉奖、晋升和奖励两种;惩罚可根据过失的程度分别给予:

(1)嘉奖、晋升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①对搞好清洁工程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

(2)奖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奖励:

①为住户提供最佳环境卫生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住户表扬者;

②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者;

③为保护国家财产及公司财产,能见义勇为者;

④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⑤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⑥拾金不昧者。

(3)纪律处分

①口头警告。轻度违反清洁员工工作制度,但属初犯。

②书面警告。违反清洁员工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过失通知书"和"警告通知书"两种。

③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可视为最后警告。凡是发出"警告通知书"3个月内再次严重违章者即可劝退或除名。

④即时除名或开除。凡是在最后警告之后,再犯严重错误或该员工在工作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就可即时除名或开除而无须事先通知。

(4)轻微过失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轻微过失,将受到批评、警告及罚款等处分;

①上班时不穿整洁的工作制服或不按规定位置佩带岗位证;或仪容不整;

②上班迟到、早退;

③当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闲逛;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干私人的事情;

④将工作服或工鞋穿、带回家;

⑤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⑥当班时间出工不出力,不按操作程序操作,消极怠工。

(5)严重过失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视为严重过失,将按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薪、记过、劝退处理:

①经常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甚至睡觉;

②蓄意破坏、损耗公物或业主(使用人)的物品;

③对住户(使用人)不礼貌,未经住户(使用人)允许擅自进入住户客房;

④偷窃公司或住户(使用人)之财物;

⑤打架或恶意诬蔑他人;

⑥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公用房间钥匙;

⑦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

⑧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

(6)违法乱纪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视为违法乱纪行为,作即时除名或开除处理:

①有盗窃行为或贪污行为;

②侮辱、谩骂住户(使用人),与住户(使用人)吵架;

③行骗聚赌;

④接受贿赂;

⑤连续旷工2天以上或1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2天者;

⑥擅离职守,违反规程,造成严重损失或事故;

⑦泄露公司机密;

⑧触犯国家刑律;

⑨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10)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参加贩毒;

11)参加*组织或黑社会组织。

(三)清洁员纪律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遵守《员工请假制度》和《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以及《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4、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5、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6、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业主或住户的钱物。

7、服从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8、爱护公物,损坏、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四)环卫清洁仓库清单

(1)清洁机械。

a、升降工作平台;e、喷射式地毯油洗机;i、吹干机;

b、长铝梯;f、洗地机;j、伸缩杆(三节);

c、吸尘磨光机;g、吸水机;k、榨水器连车架;

d、干泡地毯机;h、吸尘机;l、扶手电梯清理机。

(2)清洁工具及用品。

a、玻璃涂水器;i、电源线及插板;q、喷蜡垫;

b、玻璃水刮;j、灭虫喷雾器;r、抛光垫;

c、玻璃铲刀;k、工作指示牌;s、地毯纤维垫;

d、快洁布刷;l、清厕刷;t、高速抛光垫;

e、清洁毛布;m、清洁工作车;u、垃圾收集车;

f、小喷壶;n、清洁水桶;v、垃圾袋;

g、清洁地拖;o、手动喷枪;w、厕纸。

h、清洁扫把;p、黑色起蜡垫

(3)清洁材料。

a、高级去污粉;h、不锈钢保护油;o、洁具消毒水;

b、地毯清洁剂;i、灯饰清洁剂;p、杀菌防臭剂;

c、万能起渍剂;j、地台底蜡;q、除臭消毒剂;

d、全能玻璃清洁剂;k、地台面蜡;r、地毯化泡剂;

e、洁厕剂;l、推尘剂;s、酸性洗剂。

f、空气清新剂;m、卫生球;

g、不锈钢清洁剂;n、磨光蜡;

(五)清洁班作息时间表

(六)清洁岗位安排表

篇3: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元以上(含20*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元以下(不含20*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第十五条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资产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根据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20*年十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