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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货物装卸作业安全须知

2024-07-18 阅读 1484

1目的

22本须知对大件货物装卸操作进行了规范,旨在保证船舶装卸的大件货物和人员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公司进入SMS的所有船舶。

3大件货物装卸作业安全须知

对装卸大件货物和使用船舶重吊的作业,船舶领导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首先对作业现场详细勘查,并作出安全防护措施。并指派水手长、轮机员、电机员等对大吊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保证设备性能良好。

3.1装卸大件时,应在现场挂警示牌,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工作时,不要随意靠近货舱、吊杆稳索及正在起吊的货物。

3.2装卸大件货物要由水手长或委派有经验的熟练人员操车,由船长或大副亲自指挥。电动货机由电机员,液压货机由三管轮到现场协助,发生问题及时解决。

3.3起吊大件前应小角度、慢速度试吊,对刹车、应急停止进行效用检查,确认可靠后才能吊运。对超大件物装卸前,应计算出其影响的船横倾角,并采取调整压载的办法,减小其影响。

3.4货物起吊过程中力求船舶正浮,注意货物起吊时船横倾角不大于8度,并注意观察船的稳定状态。

3.5大件货物超高超长,起吊时必须利用稳绳协助。

3.6大件重物挂钩作业,要注意挂钩部位周围的情况,起吊钢丝与卸扣的安装,要按步骤稳妥牢靠地操作。

3.7装卸大件货物时船体会发生倾斜,为防止舱内货物倒塌、舱口大梁和舱盖板滑动,应事先加以绑扎固定。

3.8禁止克令(包括移动式吊车)、双克令并吊在起吊大件的同时进行或回转。

3.9起吊大件时,要核准负荷,严禁超载。克令双吊合并使用时,注意认真核对吊货索具钩头的负荷。

3.10起吊重物、吊杆升降幅度必须保持在允许幅度之内。

3.11由于各船重吊性能不同,操作方法各异,要严格按各吊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篇2: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集装箱、大件运输的难度和风险远远高于普通货物运输,每次接单后必须严格按以下规定的操作规程办理:一、每次承运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时,必须做到对所运输路线的实地考察、沿途相关桥梁承载的重量、涵洞隧道的可行高度等必须有详细的数据记载。有了第一手的技术数据做保障,在运输过程中才会更加安全。二、以上工作完成后必须制定,策划制定一个整体的大件运输方案,一个完整的大件运输方案可以使我们的运输过程更安全,可以使我们的客户节省可观的利润空间!真正做到大件运输的安全,快捷!三、大件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和车辆的安排,合理的车辆安排是大件运输过程中安全方面最主要的环节之一。做到量体裁衣,即:什么样的货物安排什么样的车辆承运尤为重要!四、过程控制和现场监督,在设备吊装和集装箱、大件运输过程中必须安排有经验丰富和专业人员安排和处理各种应急情况和车辆运行过程中设备的状态等。必须保证集装箱、大件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有什么任何差错!任何一个细节的疏忽都会导致无法补救的严重后果。五、货物安全交接后,签收好回单等单据及各种文档及时交还客户,做到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虚心听取客户的意见,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认真总结经验。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大件运输服务。六、本操作规程从颁布之日起执行。附1:集装箱运输流程1、集装箱运输流程表集装箱流程:

?2、集装箱理货业务集装箱理货业务是指车辆在吊装和吊卸集装箱过程中进行如下操作:1)、对混装的货物,分清货物标志;2)、对同批次货物按要求分清楚品种、规格;3)、根据理货结果,办理交接,签证手续,提供理货单证;4)、核对箱号,理清箱数;5)、检查箱体和封志;6)、在箱体粘贴好公司制作的箱体不干胶标识。3、装、拆箱理货业务集装箱装拆箱理货业务是指集装箱的装、拆过程:

1)、开箱之前检查封志和箱体,注意有无有关政府公文(如海关放行单、商检报告单等)必须检查单据是否到齐;

2)、其他业务同普通车辆理货业务。附2:集装箱相关知识1、集装箱所谓集装箱,是指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使用集装箱转运货物,可直接在发货人的仓库装货,运到收货人的仓库卸货,中途更换车、船时,无须将货物从箱内取出换装。按所装货物种类分,有杂货集装箱、散货集装箱、液体货集装箱、冷藏箱集装箱等;按制造材料分,有木集装箱、钢集装箱、铝合金集装箱、玻璃钢集装箱、不锈钢集装箱等;按结构分,有折叠式集装箱、固定式集装箱等,在固定式集装箱中还可分密闭集装箱、开顶集装箱、板架集装箱等;按总重分,有30吨集装箱、20吨集装箱、10吨集装箱、5吨集装箱、2.5吨集装箱等。2、集装箱外尺寸包括集装箱永久性附件在内的集装箱外部最大的长、宽、高尺寸。它是确定集装箱能否在船舶、底盘车、货车、铁路车辆之间进行换装的主要参数。是各运输部门必须掌握的一项重要技术资料。3、集装箱内尺寸集装箱内部的最大长、宽、高尺寸。高度为箱底板面至箱顶板最下面的距离,宽度为两内侧衬板之间的距离,长度为箱门内侧板量至端壁内衬板之间的距离。它决定集装箱内容积和箱内货物的最大尺寸。4、集装箱内容积按集装箱内尺寸计算的装货容积。同一规格的集装箱,由于结构和制造材料的不同,其内容积略有差异。集装箱内容积是物资部门或其他装箱人必须掌握的重要技术资料。5、集装箱计算单位又称20英尺换算单位,是计算集装箱箱数的换算单位。目前各国大部分集装箱运输,都采用20英尺和40英尺长的两种集装箱。为使集装箱箱数计算统一化,把20英尺集装箱作为一个计算单位,40尺集装箱作为两个计算单位,以利统一计算集装箱的营运量。6、集装箱租赁即所有人将空箱租给使用人的一项业务。集装箱所有人为出租的一方集装箱,与使用人,一般是船公司或货主,为承租的一方,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人提供合格的集装箱交由承租人在约定范围内使用。集装箱的租赁,国际上有多种不同的方式,总括起来有:程租、期租、活期租用和航区内阻赁等。7、集装箱装卸区是集装箱运输中,箱或货装卸交换保管的具体经办部门。它受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进行下列各项业务:1)对整箱货运的交换、保管;2)设有集装箱货运站者,办理拼箱货的交接;3)安排集装箱船的靠泊,装卸集装箱,每航次编制配载图;4)办理有关货运单证的编签;5)编制并签验集装箱运用运载工具的出入及流转的有关单证;6)办理集装箱及运载工具、装卸工具的情况检查、维修,以及空箱的清扫、熏蒸等工作;7)空箱的收发、存贮和保管;8)安排空箱和重箱在堆场的堆码,及编制场地分配计划;9)其他有关业务工作。集装箱装卸区一般由专用码头、前沿、堆场、货运站、指挥塔、修理部门、大门和办公室组成。有时堆场或货运站等可延伸到市区内部事5-15公里的中转站。8、集装箱前方堆场是指在集装箱码头前方,为加速船舶装卸作业,暂时堆放集装箱的场地。其作用是:当集装箱船到港前,有计划有次序地按积载要求将出口集装箱整齐地集中堆放,卸船时将进口集装箱暂时堆放在码头前方,以加速船舶装卸作业。9、集装箱后方堆场集装箱重箱或空箱进行交接、保管和堆存的场所。有些国家对集装箱堆场并不分前方堆场或后方堆场,统称为堆场。集装箱后方堆场是集装箱装卸区的组成部分。是集装箱运输“场到场”交接方式的整箱货办理交接的场所(实际上是在集装箱卸区“大门口”进行交接的)。10、空箱堆场专门办理空箱收集、保管、堆存或交接的场地。它是专为集装箱装卸区或转运站堆场不足时才予设立。这种堆场不办理重箱或货物交接。它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由集装箱装卸区在区外另设。有些国家,经营这种空箱堆场,须向航运公会声明。11、中转站或内路站海港以外的集装箱运输的中转站或集散地。它的作用除了没有集装箱专用船的装卸作业外,其余均与集装箱装卸区业务相同。中转站或内陆站的度量,包括集装箱装卸港的市区中转站、内陆城市、内河港口的内陆站均在内。12、集装箱货运站为拼箱货装箱和拆箱的船、货双方办理交接的场所。承运人在一个港口或内陆城市只能委托一个集装箱货运站的经营者。由它代表承运人办理下列主要业务:拼箱货的理货和交接;对货物外表检验如有异状时,就办理批注;拼箱货的配箱积载和装箱;进口拆箱货的拆箱和保管;代承运人加铅封并签发站收据;办理各项单证和编制等。13、托运人责任托运人在集装箱运输中应有的责任,这种责任是不完全同于传统海运方面的。拼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与传统海运相同。整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不同于传统运输的有:应保证所报货运资料的正确和完整;承运人有权核对箱内所装货物,因核对而发生的费用,有托运人承担;海关或其他权力机关开箱检查,其费用和由此发生货损货差,由托运人承担;如集装箱货不满,或是垫衬不良,积载不当,或是装了不适于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因而引起货损、货差,概由托运人负责;如使用了托运人自有的不适航的集装箱,所引起的货损事故,应由托运人负责;在使用承运人集装箱及设备其间造成第三者财产或生命的损害,应由托运人负责赔偿。14、责任限制集装箱运输中发生货损货差,承运人应承担的最高赔偿额。拼箱货的责任限制与传统运输相同。整箱货的赔偿按照目前国际上的一些判例:如果提单上没有列明箱内所装货物的件数,每箱作为一个理赔计算单位;如提单上列明箱内载货件数的,仍按件数计算;如果货物的损坏和灭失,不属海运,而是在内陆运输中发生的,则按陆上运输最高赔偿额办理;如集装箱是由托运人所有或提供时,遇有灭失或损坏,其责任确属承运人应承担者,亦应视作一个理赔计算单位。15、同一责任制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统一由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对货主负全程运输责任,即货损货差不论发生在哪一个运输阶段,都按同一的责任内容负责。如果能查清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联运承运人在赔偿以后,可以向该段运输的实际承运人追偿。16、网状责任制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虽然对货方仍负全程运输的责任,但遇损害赔偿不象同一责任制那样,而是按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的责任内容负责。例如,损害发生在海上运输阶段,按国际货运规则办理;如发生在铁路或公路运输阶段,则按有关国际法或国内法处理。

篇3:大件货物装卸作业安全须知

1目的

22本须知对大件货物装卸操作进行了规范,旨在保证船舶装卸的大件货物和人员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公司进入SMS的所有船舶。

3大件货物装卸作业安全须知

对装卸大件货物和使用船舶重吊的作业,船舶领导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首先对作业现场详细勘查,并作出安全防护措施。并指派水手长、轮机员、电机员等对大吊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保证设备性能良好。

3.1装卸大件时,应在现场挂警示牌,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工作时,不要随意靠近货舱、吊杆稳索及正在起吊的货物。

3.2装卸大件货物要由水手长或委派有经验的熟练人员操车,由船长或大副亲自指挥。电动货机由电机员,液压货机由三管轮到现场协助,发生问题及时解决。

3.3起吊大件前应小角度、慢速度试吊,对刹车、应急停止进行效用检查,确认可靠后才能吊运。对超大件物装卸前,应计算出其影响的船横倾角,并采取调整压载的办法,减小其影响。

3.4货物起吊过程中力求船舶正浮,注意货物起吊时船横倾角不大于8度,并注意观察船的稳定状态。

3.5大件货物超高超长,起吊时必须利用稳绳协助。

3.6大件重物挂钩作业,要注意挂钩部位周围的情况,起吊钢丝与卸扣的安装,要按步骤稳妥牢靠地操作。

3.7装卸大件货物时船体会发生倾斜,为防止舱内货物倒塌、舱口大梁和舱盖板滑动,应事先加以绑扎固定。

3.8禁止克令(包括移动式吊车)、双克令并吊在起吊大件的同时进行或回转。

3.9起吊大件时,要核准负荷,严禁超载。克令双吊合并使用时,注意认真核对吊货索具钩头的负荷。

3.10起吊重物、吊杆升降幅度必须保持在允许幅度之内。

3.11由于各船重吊性能不同,操作方法各异,要严格按各吊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