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某公寓楼作业场所危害预防措施

某公寓楼作业场所危害预防措施

2024-07-18 阅读 3442

1、工作时不许穿高跟鞋、连衣裙及光滑底鞋类。必须穿戴符合劳保规定的衣帽。

2、清扫卫生时工具轻拿轻放,操作时要按顺序先清理、冲刷,后擦拭、摆放。

3、擦玻璃、电扇要两人配合、严防摔伤事故。

4、根据天气、随时开闭门窗,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及时清理水池、使池防止跑昌、滴、漏。

5、按季节及时给职洗换床上物品。

6、发现室内、电炉子、电饭锅、要及时配合上级进行处理,发现室内存放危险品,要及时汇报。

7、发现门窗门锁有异样,或损坏要及时汇报处理。

8、发现非本楼住宿者要劝其离开,出现闭杂或其它不明身份人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9、发现工伤病号要及时照顾或向有关领导汇报。

10、做好“三违”人员思想工作,处理好和住宿职工关系,不许和住宿人员发生争吵。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切实搞好服务工作。

篇2: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范本)

1.职工对毒物有知情权。企业对职工应进行防毒(防尘)安全教育。

2.不断推进技术进步,改革工艺,采用无毒、低毒原辅材料生产产品。

3.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加强设备管理,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5.定期检测车间空气中毒物(粉尘)的含量浓度,努力控制在国家允许的最高限值之内。

6.按规定设置的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应定期检测校验,保持灵敏好用,防止急性中毒的发生。

7.对已有的防毒、防尘设施,不得随意停用、挪用或拆除。

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9.加强个人防护措施,为职工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工作服、防护服、护目镜、胶皮手套、防毒(或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等。车间、岗位配置的公用防毒面具等应急防护用品应齐全、足够、有效,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10.剧毒物品作业人员要佩戴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必须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11.剧毒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发、双本帐、双把锁、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12.为车间操作人员和仓管人员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器材。

篇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3号)等规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省政府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增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意识,改善作业环境,遏制职业病易发,高发势头,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权益,实现全省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检查的重点及地区

要将当前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贯穿全年作业场所监督检查行动,重点要以粉尘危害严重的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矿山等行业和高毒物品(苯)危害严重的制鞋、箱包、家具制造、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这些行业中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的中小企业、重点行业、石英砂加工集中地区。具体为:滁州市风阳县,巢湖市居巢区,淮南市八公山区,池州市青阳县。

三、检查的内容:

(一)企业方面

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2.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3.主要负责人、职业危害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情况;

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结果公布情况;

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检修、维护情况;

7.从业人员劳动防护情况;

8.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况;

9.职业危害事故报告情况;

1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政府方面

1.职业健康划转、交接,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

2.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今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将纳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与安全生产检查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和抽查、暗查等方式。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大检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摆上工作日程,真正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列入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切实把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查人员在检查前,应当了解被检查单位及作业场所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经济类型,所属行业,主要产品,生产原辅料,生产工艺,存在或者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及危害程度,职业危害申报情况,接触职业危害人员情况,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等。

(三)对石英砂干法生产加工小企业,原矿破碎工序没有实行喷淋洒水,整个加工生产线没有实行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没有设置有效的通风收尘设施的石英砂干法加工企业,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四)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复查力度,执法文书必须经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核对确认签名,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按照规定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依法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对整顿中已经关闭、取缔的英砂加工厂私自违法违规生产的要坚决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