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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药车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8846

1、工作前穿好劳保用品,不能穿带静电的纤维衣服。

2、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灭火器材是否齐全。

3、要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质,安全驾驶。

4、汽车行驶速度能见度好时不超过40km/h,在扬尘、大雾、风雪等能见度低时速度减半。

5、在平坦道路上行驶时,两台汽车距离不小于50米,上山、下山不小于300米。

6、雷雨天气,车要远离建筑物。下雪天气要有防滑措施。

7、禁止起爆器材与炸药同运,在特殊情况下,经爆破班长批准后,可同车装运,但数量不得超过规定数量,雷管要装在箱内,与炸药分开放置。

8、车内装有爆破器材时,不得让非驾驶员开车,如果休假时,可由班长指派一名司机。

篇2: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技术要求

1.1必须由指定或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应按照动态监控信息系统说明书的要求对信息系统各设备进行操作。

1.2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系统当中的数据。

2操作方法

2.1作业前检查

2.1.1检查电源和通讯是否正常。

2.1.2检查显示器及监控系统是否正常。

2.1.3检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操作键盘是否完好。

2.2启停机及运行

2.2.1在启动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前,操作人员必须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并确保炸药车车体静电防护设备工作状态正常。

2.2.2在做完各项规定的检查项目,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启动。

2.2.3打开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界面,检查显示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向班长汇报。

2.2.4仪器设备通电前,应确保输入电压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2.3.5系统处于运行状态时,仔细观察控制系统和监视系统的运行状况。

2.3.6在不同页面下工作时,要注意观察设备状态是否正常,同时注意控制系统和监视系统的状态,如果出现报警,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班长处理故障。

2.3.7仪器设备使用时,应确保输入信号或外接负载限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严禁超载运行。

2.3.8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清理现场,严格做好信息系统工作情况记录。

3注意事项

3.1初次使用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时,操作人员应按照动态监控信息系统说明书的要求对信息系统各设备进行初始化操作。

3.2禁止长按主控制面板上的主机启动/关闭按键进行强制关机。

3.3在雷雨天气不得在空旷地带使用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

3.4工作现场严禁使用手机等电子通信设备。

3.5禁止相关操作人员私自改动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及系统数据。

3.6现场使用人员不得拆卸信息采集系统和数据交换系统。

3.7操作人员应按照说明书规定对信息系统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严格按照产品指导手册进行仪器设备的保养与维护。

3.8严禁操作人员带电插拔信息系统各设备。

3.9当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按照维修手册说明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