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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2024-07-17 阅读 6626

1、严格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物品规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部、省、市消防安全管理法规。

2、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各项防火管理制度。

3、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现场管理标准化》搭建临时建筑。

4、落实项目现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组建、培训义务消防队,加强对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动火作业“八不、四要、一清理”的防火措施,方准动火。

6、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经公司保卫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准存放,严格控制存放数量,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7、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消防水与施工同步,进入每个施工层。

8、电线、电器设备的架设安装要符合技术规范,并由持有电工证的电工架设和安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9、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

10、施工现场要设立吸烟区,禁止在吸烟区外随处流动吸烟和乱丢烟头。

篇2:易燃易爆场所杂散电流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1杂散电流火灾事故案例

杂散电流是指从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规定的通路通过的电流。这种电流如果产生在易燃易爆场所,极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列举实际例子如下:

[案例111992年5月31日21时45分.辽宁某石油化工厂运销科南卸油站,正从5台铁路油槽车上往2000m3地下油罐卸大庆原油。卸油的方法是:在油槽车的下卸口处挂着一个铁皮制作的油溜子,放在敞口的油沟上让原油往油沟内自流。正在卸油时,忽见油溜子与油沟边沿铁角处产生一团蓝火,并顺着油沟串人地下油罐,油罐立即爆炸起火。

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厂内卸油槽车钢轨与厂外电车钢轨连接处没有绝缘措施,也没有接地装置。该次起火时,厂外正有机车作业,厂外的电车电流顺着钢轨传导在油槽车和卸油的铁溜子上。又因为卸油时油溜子被原油冲击颤动,使油溜子在油沟边沿处产生电火花引燃油气,发生火灾。

[案例2]1996年10月4日13点30分,一外来单位在黑龙江某炼油厂铁路油品装卸栈桥上施工。由于电焊机的接地线固定不牢,在铁路钢轨处不断打火。当时收油的零位罐内存油不多,油温较高,收油阀未关,致使挥发出来的油气自管线另一端的栈桥人口处溢出,蔓延扩散,遇到钢轨处的电火花着火,造成7000m3的地下零位罐(水泥结构)报废,原油泵房南侧砸塌。

[案例3]1998年8月6日,内蒙古某炼油厂溶剂脱沥青车间正处于临时停工抢修期间,仪表车间维修工在用电焊焊接金属浮球液面计时,利用浮球液面计的金属杆搭在人孔处做为电焊二次回路的电流通路。当焊完一侧,转动金属杆焊另一侧时,金属杆与人孔搭接处产生火花,引爆塔内残存的可燃气体。事故中5人被烧伤,其中一人面部和双手烧伤较重住院治疗。

2杂散电流火灾事故的特点及产生的方式

杂散电流产生的火花很小,特别是在白天或者是在光线很强的场所,产生的位置有时很隐蔽,不易被人察觉。它的电流通路有时是2条以上,不易被人们掌握。电流的能量及电势也较低,对人造成伤害极小,因此杂散电流是极易被人们忽视的一种火灾事故的引火源。

杂散电流的电流通路多是以并联电路形式出现,其电流强度与该电路的电阻成反比,产生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外界电气系统导人。事故案例l就属于这种。特别是大中型石化企业,一般都有自备铁路装卸油品专用线。外界电气系统导人造成的杂散电流火灾爆炸事故主要发生在铁路槽车装卸油品过程。

(2)电化学原电池型。这类杂散电流是由于化学原电池的电极电位引起的。如果带有大量杂散电流的易燃气体管线或轻油管线被断开,就可能在断开处出现电火花而引起火灾。

(3)电焊施工型。主要是电焊工在易燃易爆场所焊接作业中将电焊机二次回路接线位置选择不当,例如利用生产区内金属框架构件管线等做电气回路,当它们接触不良或回路中有放电间隙而产生电火花时,就会引燃爆炸性气体而发生火灾。事故案例2、3就属于此种类型。

(4)三相四线制接地电网中的工作接地系统中带电。产生此类型的杂散电流,主要是由于三相电路中的电负荷不平衡,造成工作接地系统中出现不平衡电流,其接地联接体接触不良或虚接处产生放电火花,引燃可燃气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发生杂散电流火灾事故的条件

(1)杂散电流的电路中有火花放电间隙;

(2)火花放电的能量必须大于易燃可燃气体的最小点火能量;

(3)放电火花间隙中必须有易燃可燃气体存在,其浓度大于该气体的爆炸下限。

4预防事故的对策

4.1技术措施

(1)隔绝:对外界导人的杂散电流要采用隔离措施,例如企业的专用铁路线与企业外的主干线铁路钢轨必须安装有绝缘的联接板。

(2)旁路连通:如果已经知道或怀疑管线上存在杂散电流,就可以在事先断开的法兰处跨接一条导线,给杂散电流开通一条旁路。为了有效起见,电气连通必须是低电阻的,使导线与管线的接触电阻越小越好。

(3)及时调整电网用电负荷,使之三相用电平衡,消除工作接地极处不平衡电流。

4.2管理措施

(1)对易产生杂散电流场所进行一次普查,并消除火花放电间隙。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易产生杂散电流的危险场所严格管理。

(3)对电焊工进行有关防止杂散电流火灾事故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在易燃易爆场所,不得用金属框架构件管线做电焊的二次电气回路。

(4)国家或者行业有关部门要建立有关防止杂散电流火灾事故的法定标准。从设计、施工和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做到有法可依。

篇3:企业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防火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往往造成巨大的财物损失或人员伤亡。企业火灾事故有以下一些特点:

1、爆炸性火灾多。爆炸引起火灾或火灾中产生爆炸是一些生产企业(例如石油、化工、矿山企业)的显著特点。这些企业生产中所采用的原料、生产的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多数具有易燃易爆的条件。就会发生爆炸并导致火灾,火灾又能引起爆炸。

2、大面积流淌性火灾。可燃、易燃液体具有良好的流动特性,当其从设备内泄露时,便会四处流淌,如果遇到明火,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3、立体性火灾多。由于生产企业内存在的易燃易爆物质的流淌扩散性,生产设备密集布置的立体性和企业建筑的互相串通性,一旦初期火灾控制不利,就会使火势上下左右迅速扩展而形成立体火灾。

火势发展速度快。在一些生产和储存可燃物品集中的场所,起火以后燃烧强度大、火场温度高、辐射热强、可燃气体液体的扩散流淌性极强、建筑的互通性等诸多条件因素的影响,使得火势蔓延速度较快。

发生火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可燃物质。不论固体、液体或气体,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均可称为可燃物质。如碳、氢、硫、钾、木材、纸张、汽油、酒精、乙炔、丙酮、苯等。

2.有氧化剂,即通常所说的助燃物质。如空气、氧气、氯气、氯酸钾以及高锰酸钾等。

3.有点火源。即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如明火焰、烟火头、电(气)焊火花、炽热物体、自燃发热物等。

所以只要使以上三个条件不具备,就可以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发生事故以后,如果已经采取了限制火灾发展的措施,火灾便会得到控制,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就会减少

企业防火措施主要包括:

1.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气瓶站、煤气站和锅炉房等工厂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工厂不得随便进入。

2.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修。当必须在原地检修时,必须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需要请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

3.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等处附近动火时,必须经处理和检验,确认无火灾危险时,方可按规定动火。

4.道生炉、熬炼设备的操作,要坚守岗位,防止眼道窜火和熬锅破漏。同时熬炼设备必须设置在安全地点作业并有专人值守。

5.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禁止使用明火烘烤结冰管道设备,宜采用蒸汽、热水待化冰解堵。

6.对于混合接触发生反应而导致自燃的物质,严禁混存混运,对于吸水易引起自燃或自然发热的物质应保持使用贮存环境干燥,对于容易在空气中剧烈氧化放热的自燃物质,应密闭储存或浸在相适应的中性液体(如水、煤油等)中储存,避免与空气接触。

7.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还应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易燃易爆场所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静电服装鞋帽,严禁穿钉子鞋、化纤衣物进入,操作中严防铁器撞击地面。

2.对于有静电火花产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提高环境湿度,可以有效减少静电的危害。

10.可燃物的存放必须与高温器具、设备的表面保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高温表面附近不宜堆放可燃物。

11.熔渣、炉渣等高热物要安全处置,防止落入可燃物中。

12.应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不能用水扑灭碱金属、金属碳化物、氧化物火灾,因为这些物质遇水后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可燃气体、释放大量的热,使火灾进一步扩大。

13.不能用水扑灭电气火灾,因为水可以导电,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也不能用水扑灭比水轻的油类火灾,因为油浮在水面上,反而容易使火势蔓延。

14.钢铁水泄露发生火灾,不可用水扑灭,因为高温金属液遇水会发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