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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因火灾的防治措施范本

2024-07-17 阅读 9000

1、加强采煤高度管理,提高回采速度及回采率,减少浮煤丢失,采煤工作面不得留有设计或规程措施允许外的煤皮和煤柱。采煤面必须采取后退式开采,严禁前进式开采。

2、严格掘进工程质量,减少煤巷掘进高冒。出现高冒时,必须用不燃材料接顶。必要时设引风板,以利散热和吹散瓦斯,或封堵密闭,所有高冒点实行编号管理。

3、实行严格的漏风管理。

4、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均要按照规定配备消防水头和消防水龙带。

5、建立完善的消防洒水系统。

6、加强采煤工作面的管理,提高回采速度及回采率,减少浮煤丢失,采煤工作面不得留有设计或措施允许以外的煤皮和煤柱,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后退式开采,前进式开采必须有相应的规程措施。

7、加强预测预报工作,配备足够的仪器仪表及人员,加强分析研究,及时掌握自燃发火动向,超前采取措施处理。

8、实行严格的漏风管理制度,新采空区按规定及时进行封闭,防火墙的质量附合标准,并将注浆管路接至停采线处,进行预注浆。老采空区防火墙不附合质量标准的必须及时维修,确保质量达标。

9、井下主要工作场所设立消防器材设备要齐全,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及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10、定期检查各煤层采空区火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防火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或有其他被压坏或火区有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11、采区一旦发生火灾时,在救护队未到达之前,现场人员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工具和防灭火器材直接灭火,控制火势,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情况,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12、当井下火灾无法直接扑灭时,必须采取封闭火区的措施,由矿总工程师领导封闭火区的工作。

13、在火区被隔绝后,还要向火区灌泥浆和调节火区两侧的风压,使火熄灭。

14、开采技术措施

(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选择后退式开采顺序,提高采出率。

(3)提高开采速度,在自燃发火期内将工作面煤炭采完,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4)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15、巷道局部充填:在巷道局部地区,如片帮、冒顶地点、煤柱受压破裂地段,采用木板、红砖、砂浆等材料构筑封闭墙,然后在墙内用砂子、黄土或泥浆充填密实。

16、回采工作面两道健全消防水管系统,保证水压水量充足,消防水管阀门灵敏可靠。

17、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道严格按标准要求备有灭火器材,且保证性能可靠。

18、采煤面作业规程中有防自燃发火的专门措施,根据煤层自燃发火期确定回采期限,回采过程中少留煤柱和顶煤,提高回采率,加快回采速度,保证在煤层发火期内回收完毕。

19、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两道出现冒落孔洞,要及时充填接实,挂牌管理,定期检查、分析。

20、定期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进行取气样化验分析,及时消除超过350C的高温点及CO超限点。

21、工作面结束前把注浆管路接到停采线的位置,工作面结束后及时注浆。

22、工作面一旦发生火灾时,在救护队未到达之前,现场人员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工具和防灭火器材直接灭火,控制火势,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情况,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篇2:煤矿火灾防治规程

1、煤矿火灾的分类及危害

根据引燃源的不同煤矿火灾可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

煤矿火灾根据火灾发生的性质也可分为原生火灾和再生火灾。

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及其所在巷道的风流流动方向的不同,煤矿火灾为又可分为上行风流火灾、下行风流火灾和进风流火灾。

煤矿火灾的发生具有严重的危害性,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人员伤亡、矿井生产接续紧张、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环境污染。

2、煤炭自燃的必要充分条件

有自燃倾向性的煤被开采后呈破碎状态,堆积厚度一般要大于0.4m;

有较好的蓄热条件;

有适量的通风供氧;

上述三个条件共存的时间大于煤的自燃发火期。

3、自然发火的过程

潜伏期、自热期和燃烧期。

4、矿山内因火灾防止技术

①灌浆灭火②阻化剂防灭火③均压灭火④惰气压注灭火⑤新型凝胶灭火⑥泡沫、干粉等

5、矿山外因火灾防止技术

⑴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产生和存在

⑵尽量不用或少用可燃材料

⑶防止产生机电火灾

⑷防止摩擦引燃

⑸防止高温热源和火花与可燃物相互作用

6、火区封闭技术

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0%以下。

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

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上述4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在1个月以上。

7、火区启封技术

锁风启封火区(分段启封火区):用于火区范围较大,不能确认火源已经熄灭。

通风启封火区(一次性打开火区):用于火区范围较小,确认火源已经熄灭。

篇3:矿井火灾预防工作矿井火灾防治措施

㈠切实矿井火灾预防工作

1、井口检身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入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烟火下井,杜绝穿化纤维衣服人员入井。(本条由运输队负责,安监科负责监督。)

2、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合格的防爆矿灯、一台自救器。严禁在井下拆卸、敲打、撞击矿灯。(本条由充灯工和井下职工负责,安监科负责监督。)

3、井下禁止使用汽油机和柴油机,严禁吸烟和烤火,严禁使用日光灯和用火炉取暖。井口和风机房20m以内不得有烟火和用火炉取暖;井下和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使用过和棉沙、布头、润滑油、废纸等不准乱扔乱放、要及时清理送到地面处理;严禁将剩油、废油洒在井巷和硐室内。井口20m范围内及井下需要从事电焊、气焊等工作,必须由机电科制订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矿长批准,且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方准进行。(本条由安监科负责)

4、井下放炮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混掺使用。严禁使用黑火药或其它非矿用炸药,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炸药。(本条由安监科负责)

5、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严禁用明火、明电放炮。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井下放炮工作只准由放炮员担任,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通电放炮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进行操作。放炮母线要绝缘良好、无明接头,并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用放炮母线和放炮器作碰火试电。(本条由放炮员负责,安监科负责监督。)

6、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炮眼内先装1~2袋水炮泥,再用不燃性粘土炮泥填满封实。无封泥、封泥不足或封泥不严,严禁放炮。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充当封泥。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炮眼深度为0.6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严禁放明炮、糊炮。(本条由安监科负责)

7、机电设备必须取得“三证一标志”方可入井。井下机电设备运行和维修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和电缆电线,不准打火试电,不准碰线头打信号。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本条由机电车间负责,机电科负责监督。)

8、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三无”指的是: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指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备,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档板,有接地装备;

“两齐”指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指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指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本条由机电车间负责,机电科负责监督。)

9、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本条由安监科负责。)

10、加强火工品管理,安全矿长每月组织对井下爆炸材料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爆炸材料管理单位每旬将药库炸药、雷管库存量、使用量上报矿长、总工程师及有关单位。(本条由安监科、负责)

11、井下发生火灾时,任何人发现灾情,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向调度室报告。现场人员要依照火灾处理计划的规定,通知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人员撤离危险区。电器设备着火,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切断电源前严禁用水或导电物质灭火。井下消防材料库内应至少备用高压水管100m,铁锨10张,镢头10把,水桶10个。

12、井下使用的橡套电缆必须是阻燃电缆,使用胶带必须是阻燃胶带。(本条由机电车间负责)

13、井下所有机电设备硐室及其相邻两侧20m以内的巷道,胶带输送机机头前后各20m范围内的巷道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配齐灭火器材。

14、在皮带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确保消防管路使用可靠(通风队负责)。皮带运输机必须安装防滑、烟雾、温度保护,并保证使用灵活可靠。滚筒和托磙必须转动灵活,否则立即更换维修。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㈡矿井火灾防治措施

1、矿井火灾

凡发生在煤矿井下的火灾,以及发生在井口附近危害井下安全的火灾,都叫做矿井火灾。预防矿井外因火灾的主要措施是防止井下出现明火,电火、炮火。防止电火的措施是:井下必须采用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并做到设备性能完好;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2、矿井火灾的危害

矿井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烧毁大量的设备器材和煤炭资源,给生产带来损失,而且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弥漫井下,使大批矿工中毒死亡。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还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其危害更加严重。

3、矿井火灾的分类

矿井火灾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两种。由外来火源引起的火灾,如灯火、火柴、吸烟、火炉、放炮、机械摩擦、电焊,电流短路等发生的明火引起的火灾叫外因火灾。由煤炭自燃引起的火灾叫内因火灾,内因火灾占矿井火灾总数的75%左右。

4、矿井火灾的预防措施

预防矿井外因火灾的主要措施是防止井下出现明火,电火、炮火。

防止明火的措施是:井下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井下一般严禁从事电焊、火焊工作,如必须焊接时,要制定专门措施报批;井口房和通风机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防止电火的措施是:井下必须采用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并做到设备性能完好;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防止炮火的措施是:使用安全炸药,不准将药卷内的消焰粉倒掉,不准放明炮、糊炮,不准用明火、动力线放炮;炮眼封泥要装满,并使用水炮泥;严格按规程规定装药、连线和放炮。

预防矿井内因火灾的措施:

一是减少发火隐患,预防煤炭自燃。

在开采技术方面,要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采煤方法和开采程序,合理布置采区,不得任意采掘规定的段间、区间煤柱,以提高开采有自然发火危险煤层的矿井先天防火能力。

在通风技术方面,要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正确设置控制风流的设施,采取均压防火措施,加强通风防火管理等,以减少漏风,这对防止煤炭自然发火有重要作用。预防性灌浆,注阻化剂、惰性气体等。

二是掌握自然发火预兆,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然发火消灭在“萌芽”阶段。

三是对采掘生产过程中遗留下的各种发火隐患要及时处理,如加强“三道”的维修,加强对废旧巷处理,及时充填煤巷碹,及时处理高温火点等。

当井下一旦发生火灾,最先发现的人员应尽可能直接灭火,尽量控制火灾的发展。并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说明事故的地点和性质、范围等情况。如果现场人员无力扑救,人身安全又受到威盼时,在弄清火情的情况下,灾区人员要迅速撤离或就近尽快撤入避难硐室。如通路受阻,则应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自救或等候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