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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区吸烟防火管理规范

2024-07-17 阅读 5836

物业辖区吸烟防火管理规范

1.以下部位禁止吸烟:变电站、水泵房、发电机房、保安监控室、复印机室、计算机室、档案室、木工维修操作间、配电间、天然气总阀门间、各类库房、物资储藏室。

2.准许吸烟的场所必须备有烟缸和清倒烟头的有水容器。

3.严禁将塑料制品、可燃物品做烟缸使用,严禁在烟缸内放置纸屑及其他可燃物,烟缸不准压放在纸张、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计算机桌面上,放置烟缸的部位周边不准堆放可燃易燃物品。

4.吸烟人工作办公位置周边1米范围不准存放可燃易燃物,准许吸烟的场所地面不准放置纸箱、纸张及其他可燃易燃物。

5.严禁行走时、开抽屉、开文件柜吸烟,严禁将点燃的香烟暂放在烟缸上吸烟人离开。

6.严禁躺卧吸烟,严禁从事机动车维修、计算机操作、电器焊作业、搬运绞拌或使用可燃涂料稀料油料时吸烟。

7.准许吸烟的场所下班时或无人情况下,必须随时清倒烟缸,严禁将烟头倒入垃圾桶内,必须倒入有水容器中。

8.公司管理范围任何部位未经保安部批准不得动火焚烧垃圾废物,从事电气焊作业必须事先到保安部办理动火证。

篇2:吸烟防火制度范本

1、进入生产区一律禁止吸烟。

2、厂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3、在易燃物品的仓库(成品库、油库)、原料场动火烧焊,必须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批同意派消防人员在场,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汽车(包括拖拉机)要进入原料场的,排气管带好防火罩。

5、全厂职工(包括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厂内安全防火制度,严禁吸烟和玩弄火种,违反者按消防管理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