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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办公管理制度

2024-07-17 阅读 8823

为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发挥效益、创一流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出勤:一月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扣一天工资。

二.请假:必须要请假条,写明事由,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办公室核实。一天以上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经理批准,擅自离开者,按自动辞工处理,扣发15天工资。

(1)请事假扣发当天工资。

(2)请病假,必须要有医生证明,三天以内工资照发,三天以上扣除请假期间工资。

(3)旷工者除扣当天工资外,年终奖扣发一天工资。

(4)请假一天以上请假者必须提前申请。

(5)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如检查不在岗位范围内,则按未上班处理,扣半天工资。

三.坚守工作岗位,必须按质、按量达到管理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住户反映较大意见者,管理处有权做出调离原岗位或辞退处理。

四.如损坏管理处及住户财产,视损坏程度照价赔偿并扣发工资。

五.管理处的工具、机器、设备未经管理处或办公室同意,不准外借。

六.上班时间不得看报、闲聊,不得用通迅设备聊天;业余时间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知识。

七.不得在工作时间在本住宅区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有偿劳务。

八.严禁向业主、住户索取财物、吃、拿等不良行为。

九.热情、周到、主动、高效服务住户,依靠法规严格妥善管理,绝不可粗暴、冷漠、置之不理。

篇2:商场办公区防火制度

商场办公区防火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如发现违反此制度者,将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给责任部门处于以500-2000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5、因违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

篇3: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赶场制度

为加强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遏制场镇逢场天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势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开江府办发〔2011〕33号)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辖区逢场日,交管办交通管理员应参与赶场。

二、赶场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光盘、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街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查纠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查纠摩托车、载客车载人超员;查纠无证驾车、酒后驾车、无牌无证车、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和车辆乱停放。

3、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赶场时间为逢场日8:00-13:00。

四、赶场过程中要敢于管事,善于管事,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收集违法证据、纠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后方可放行。

五、遇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故意阻挠管理的行为、处置难度大的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隐患突出的情况,要及时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和公安交警队联系,请求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