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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

2024-07-17 阅读 1657

(1)压力容器事故特点

1)压力容器在运行中由于超压、过热,或腐蚀、磨损,而使受压元件难以承受,发生爆炸、撕裂等事故。

2)压力容器发生爆炸事故后,不但事故设备被毁,而且还波及周围的设备、建筑和人群。其爆炸所直接产生的碎片能飞出数百米远,并能产生巨大的冲击波,其破坏力与杀伤力极大。

3)压力容器发生爆炸、撕裂等重大事故后,有毒物质的大量外溢会造成人畜中毒的恶性事故;而可燃性物质的大量泄漏,还会引起重大火灾和二次爆炸事故,后果也十分严重。

(2)压力容器事故发生原因

1)结构不合理、材质不符合要求、焊接质量不好、受压元件强度不够以及其他设计制造方面的原因。

2)安装不符合技术要求,安全附件规格不对、质量不好,以及其他安装、改造或修理方面的原因。

3)在运行中超压、超负荷、超温,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超过检验期限褴有进行定期检验、操作人员不懂技术,以及其他运行管理不善方面的原因。

(3)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

1)压力容器发生超压超温时要马上切断进汽阀门;对于反应容器停止进料;对于无毒非易燃介质,要打开放空管排汽;对于有毒易燃易爆介质要打开放空管,将介质通过接管排至安全地点。

2)如果属超温引起的超压,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还要通过水喷淋冷却以降温。

3)压力容器发生泄漏时,要马上切断进汽阀门及泄漏处前端阀门。

4)压力容器本体泄漏或第一道阀门泄漏时,要根据容器、介质不同使用专用堵漏技术和堵漏工具进行堵漏。

5)易燃易爆介质泄漏时,要对周边明火进行控制,切断电源,严禁一切用电设备运行防止静电产生。

补充知识

1.压力容器的分类

压力容器的形式很多,根据不同的要求.压力容器可以有很多种分类方法。

(1)按相对壁厚分为便于设计计算,常根据容器外径Do和内径Di的比值K(K=Do/Di),将容器分为薄壁容器(K≤1.2)和厚壁容器(K>1.2)。

(2)按几何形状分根据容器的形状,可分为球形容器、圆筒形容器、方形或矩形容器、锥形容器和组合形容器。

(3)按制造材料分根据制造材料不同,又有钢制容器、有色金属容器和非金属容器。

(4)按压力等级分压力是压力容器最主要的工艺参数之一,从安全技术角度来看,容器的工作压力越高,发生爆炸事故的危害性也越大。为便于对压力容器进行分级管理和技术监督,按其工作压力分级也是必要的。压力容器按其承压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内压容器和外压容器两类。当容器内部介质的压力大于外界压力时为内压容器,反之,则为外压容器。内压容器习惯上又可分为低压、中压、高压和超高压四个压力等级。具体划分如下。

①低压容器(代号为L)0.1MPa≤设计压力p<1.6MPa.

②中压容器(代号为M)1.6MPa≤设计压力P<10MPa.

③高压容器(代号为H)10MPa≤设计压力P<100MPa.

④超高压容器(代号为U)设计压力p≥100MPa

篇2: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压力容器一旦发生爆炸或因设备损坏(指压力容器承压部件)造成停产或人身伤亡事故,使用单位应立即快速将事故概况报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1、使用单位除防止事故扩大或因抢救人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必须保护事故现场。

2、一般事故应由使用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落实改进内容。

3、重大事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调查组,予以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4、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须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填写《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书》并附相应现场照片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

5、事故处理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予以处理。

6、事故处理后要视情况及时研究恢复生产的方案,把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篇3:压力容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压力容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发生重伤以上的压力容器事故后,按规定1小时内向上级单位、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后,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必要时,应当对设备、场地、资料进行封存,安排专人看管。

1)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车辆的,负责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现场照相或制作视听资料;

2)事故调查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事故相关设备,不得毁灭相关资料、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4.压力容器异地发生重大事故后,按规定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告设备注册登记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5.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2)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观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3)已经采取的措施;

4)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5)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6.配合事故调查

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

7.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①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③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④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事故调查结束,根据事故调查结论进行整改。事故压力容器仍有使用价值的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同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