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危险部位安全措施
起重机上有一些凸出和悬伸的装置或构件,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可能对人员造成碰撞、打击或夹挤危险。提醒人们注意,以便迅速发现危险部位并作出尽快反应;或在非正常状态下准确识别并及时采取行动,以避免危险,减少事故的发生。
起重机械的危险部位有:
(1)吊钩滑轮组侧板、取物装置和起重横梁;
(2)臂架类型起重机回转尾部及平衡重;
(3)动臂式臂架型起重机的臂架头部;
(4)起重机外伸支腿和排障器;
(5)除流动式和铁路起重机外,与地面距离小于2m的司机室和检修吊笼的底边、台车均衡梁和下横梁两侧;
(6)桥式起重机的端梁外侧(有人行通道时)和两端面,移动式司机室的走台与梯子接口处的防护栏杆;
安全措施: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如不能排除则不准操作。
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至于零位。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篇2:起重机械作业危险因素防护措施
1)起重机械在现代生产中应用很广,从工矿企业到繁忙的港口、建筑工地以及铁路枢纽,到处都有起重机械在那里承担着成千上万吨的物料搬运和设备安装等任务。
2)起重机械事故按其发生原因可分为挤压事故、高处坠落事故、重物坠落事故、起重机械倒、折断及倾翻事故、触电事故、撞击事故等。
3)常见的起重机械对安全影响较大的零部件主要有吊钩、钢丝绳、滑轮和滑轮组、卷铜及制动装置等。
起重机械危险的防护措施
1)起重机械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超载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幅度指示器、防止吊臂后倾装置、极限力矩限制装置、缓冲器、夹轨钳、锚定装置、回转定位装置等安全装置。
2)起重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司机操作。
3)作业前要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等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作业前排除。
4)作业时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开车前应鸣铃或报警,闭合主电源时,应把所有控制器手柄回到零位,作业结束时应将起重机秒定锚定。
5)起重机作业时,不能对运动机件进行检查和检修,不能在有载荷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6)吊运时,重物不能从人头顶通过,吊臂下严禁站人。
7)起重机工作时,其各部件、机构,必须要与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8)自行式起重机,工作前应将停机场地平整好,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9)起重机驾驶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凡患有色盲、双眼视力在0.8以下,患有听力障碍症或癫痫病的人不能从事此项工作。
10)起重机驾驶人员要了解并保证做到“十不吊”:
①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吊物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吊。
④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⑤歪拉斜拽不吊。
⑥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不吊。
⑦氧气瓶、乙炔放生器等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不吊。
⑧吊物有刃角不垫好不吊。
⑨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的物件不吊。
⑩违章指挥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