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锅炉车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措施

锅炉车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措施

2024-07-17 阅读 2508

一、加强干部自身修养,充分发挥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1、严格执行值班巡检签到制度,不能因过节有任何的松懈。

2、加强走动式管理,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检修情况,各种生产记录,文明卫生情况,每天每名干部不少于两次。

3、严格执行干部请消假制度。

4、正常上班时间所有车间干部盯现场。

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及现场管理

1、开好班前班后会,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对于酒后上岗人员立即停止工作。

2、加强班中劳动纪律管理,严查班中打盹、睡觉、脱岗、串岗等现象,尤其是在薄弱时间。

3、杜绝各类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尤其注意高空作业、放渣操作、拖拉机驾驶等工作,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配备好各类劳保护品及安全用具,并正确使用。

4、合理安排职工休班,防止疲劳作业出现问题。

三、加强设备管理

1、节前对各类设备开展问题排查及消缺工作。

2、加强设备巡检,严格按照时间分工认真巡检。

3严格执行设备定期试验维护切换制度,

4、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尤其是拖拉机的日常维护必须做好,重点注意检查刹车、离合、方向盘、轮胎、大灯、喇叭,各处防护罩等,对于电动葫芦目前存在的问题在未消除前应暂停使用,配件到货后立即处理。

5、做好防冻工作,严格按措施执行。

四、加强运行管理

1、制定合理的运行参数,严格遵照执行,尤其注意三号炉返料异常问题。

2、加强运行人员班中劳动纪律管理,保证各岗位人员充足,防止监盘不认真、误操作出现问题。

3、节前对各岗位职工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反事故演练。

五、加强检修工作管理

1、重点工作干部盯靠,现场把关。

2、严格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及停送电制度,在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共同确认安全措施执行前,严禁开工。

3、干部严把检修工作的过程控制把关。

4、搞好设备的峻工验收、试运工作。

5、各类检修用具必须严格按规程要求使用,尤其注意电气焊作业,各类切削类工具设备的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接好漏电保护器,试验正常后方可使用。

六、加强防火防盗工作

1、确保各岗位消防器材完好齐全。

2、对巾帼路处木柴坚持每天撒水。

3、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4、加强对重点防火防盗区的巡检,尤其是油罐区及各处仓库。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篇2:机电区锅炉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锅炉维修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蒸汽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第4条负责锅炉及附件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第5条熟悉锅炉及附件设备的结构、技术性能以及维护、保养知识。

第6条严格执行检修制度。

第7条协助专业队伍搞好锅炉大修。

第8条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9条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10条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机电监区锅炉维修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违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蒸汽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机电监区锅炉维修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工作中不熟悉所操作炉型的技术性能、结构、工作原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机电监区锅炉维修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4条锅炉及附件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不到位,出现问题的,机电监区锅炉维修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5条工作中熟悉锅炉及附件设备的结构、技术性能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机电监区锅炉维修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6条违背检修制度的,机电监区锅炉维修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7条未协助专业队伍搞好锅炉大修,机电监区锅炉维修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8条不参加安全技能培训,机电监区锅炉维修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锅炉维修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经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20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锅炉维修工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机电监区锅炉维修工负直接责任。

第21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篇3:锅炉水处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切实执行GB1576-58《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操作规程,精心操作,搞好水处理工作,与司炉工密切配合,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第二条水处理人员必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山东省锅炉水处理人员操作证”上岗,无证不得独立操作。

第三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第四条及时准确地对生水、软水和炉水等进行化验分析,正确填写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水质化验记录。

第五条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经常保持设备完好状态,整齐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第六条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受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第七条制定并督促司炉人员执行定期排污制度。

第八条努力学习水处理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水处理操作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