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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作业安全要求规程

2024-07-17 阅读 7715

1.一般安全要求:

(1)参加焊接作业的所有人员,要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

(2)要熟悉触电急救法和心肺复苏法。

(3)按作业性质的特殊要求。全套使用个体安全防护装备。

(4)执行防止触电、包扎、火灾、坠落及灼伤的安全措施。

(5)工作场所要保持适当通风,排除有害气体及烟尘。

(6)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电焊作业,要设置挡光屏。

(7)在工作开始前检查你的工作区域,要确认在5m范围内及其下方不会因火花飞溅接触到易燃物品。如不能保证时,必须设监护人。

(8)确保你的工作区域附近再紧急情况下能拿到适当的灭火器。如不能保证时,要向你的主官和消防部门提出,并使问题得到解决。

(9)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或关闭气阀,收市完工具及焊线或软管,清理现场,检查工作场所周围,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0)在下列场所及设备上是严禁进行焊接作业的。

●储存或加工依然、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10m范围内。

●雨、雪及大风天气的露天坐也(无可靠遮蔽措施时)。

●带有压力的容器和管道。

●运行中的转动机械和带电的设备。

●盛装过幼稚和可燃液体的容器(未按规定彻底冲洗干净前)。

●充氢设备预先区和贮油区(必须作业时,要办理动火工作票,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2.电焊作业要求:

(1)电焊软线通过国道要采取白虎措施。

(2)电焊软线不得靠近热源,严禁接触钢丝绳及转动机械。

(3)严禁用电缆管、电缆外皮和吊车轨道等作为电焊地线。

(4)交流电焊机在使用中不应随意调节铁心艰巨,以防意外。

3.气焊与切割要求:

(1)乙炔瓶要竖立使用,专用扳手要挂在减压阀上。

(2)乙炔瓶上要装回火防止器。

(3)严谨将点燃的焊炬、割炬挂在工件或放在地面上。

(4)健康压法要在定期检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减压阀。

(5)不得用点燃的焊炬、割炬作照明用。

(6)气割时要有防止被隔间倾倒和坠落的措施。

(7)在砼构件上或建筑地坪上进行气割时,要采取隔热措施。

(8)严禁将未从供气阀门上卸下的软管或联通焊、割炬放入管道、容器、坑井、工具箱内,以防发生爆炸事故。

(9)严禁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4.橡胶软管的使用要求:

(1)必须按氧气管为黑色或蓝色,乙炔气管为红色,氩气管为绿色的规定使用软管。

(2)不得使用有鼓包、裂纹或漏气的软管。

(3)软管严禁沾染油脂。严禁将不同颜色,不同气体的软管串通连接或互换使用。

(4)软管两端与工器具连接时,要用卡子卡紧或软金属丝扎紧,中间接头要用气管接头并扎紧。

(5)不得将软管放在高温高压管道附近或初级炽热物体,亦不得将重物压在软管上。

(6)乙炔软管着火,要先将火焰熄灭,再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要先停止供气,再处理着火软管,但不得用弯折软管的处理方法。

5.气瓶的贮存与使用要求:

(1)严禁与易燃易爆物放在一起。

(2)严禁与带电体接触。

(3)严禁靠近热源,夏季严禁日光下曝晒。

(4)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5)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和爆炸的气瓶严禁一起存放。

(6)在通风不良的处所及室内严禁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8)乙炔气瓶严禁放置在有放射线的场所,亦不得房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9)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

(10)气瓶应配戴两个防振圈。气瓶必须与减压器配套使用。开启瓶阀的动作要缓慢。

(11)现场搬运气瓶,要用简易搬运车,不得用肩扛气瓶。

(12)气瓶内的气体不得用尽,要留有适当的剩余压力。

6.在金属容器、坑井等狭窄的空间作业的要求:

(1)遵守狭窄空间作业的其它安全规则。

(2)必须采取防止出点的措施。

(3)不得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工作。

(4)设通风装置,严禁用氧气作为通风的丰源。

(5)如露出设监护人和电焊机二次回路的切断开关。

(6)在封闭式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工作人员要系安全绳,并将绳的一段交由外面监护人拉住。

(7)严禁将漏气的焊、割炬及软管带入容器内,并不得在容器内点火。

(8)工作间歇或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将焊、气割工具拉出容器。

(9)进入经水压试验后的金属容器前,要下次先检查空气门,确认无负压后方口打开入孔门。

(10)主管在下班时必须清点人数。

7.热处理的工作要求:

(1)管道热处理场所要设警戒绳并挂警告牌。

(2)必须执行经过批准的操作程序和指挥联络方法。

(3)从中频热处理到河北到工作地点的专用电缆要有特殊标志。

(4)拆装感应线圈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并要有防止线圈误带电的措施。

(5)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使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

(6)对尚在使用的含苯电容,要采取措施防止苯的污染。

(7)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地点。

篇2: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⑴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运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⑵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⑶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⑷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⑸乙炔发生器(或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⑹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器钢瓶。

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⑴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⑵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⑶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⑷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篇3:焊接作业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第一节:电焊作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7、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8、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1、钍钨极要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2、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4、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15、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二节:气焊作业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毫米,直径不小于浮筒断面积的60%-70%。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6、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保险。

7、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8、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9、乙炔发生器不得置于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10、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应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解冻,不准用火烤。

11、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12、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13、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4、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5、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6、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1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拨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