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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射线检查单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024-07-17 阅读 4698

一概况

炼钢、连铸主厂房内天然气管道按图纸说明要求100%焊缝须进行*射线检查、Ⅱ级焊缝合格。炼钢连铸主厂房天然气管道共计14800m。具体数据如下:

Ф57*4.511500m、Ф89*4.5400m、Ф133*5190m、

Ф73*4.5200m、Ф108*5520m。

二射线检查质的资质仪器的检验合格证及检查人员的资质证

1.射线检查委托单位及人员

我公司委托十三冶结构厂射线检查科进行此项工作。具体实施*射线检查人员,必须具有太原市和山西省核发的*射线检查资质的资质证和操作证。

2.射线检查仪器的核定:

*射线检查仪器必须是国家合格产品,且仪器必须有年检合格证,方能进行。

3.射线检查必须按照国家射线检查的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射线检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件,以备接受有关安全部门的检查和验证。

三*射线检查区域及范围:

1.本次*射线检查在炼钢主厂房东山墙和天车轨道梁内、▽30.000M~36.500M之间、L列1~19、K列1~20、J列1~18、H列1~9、G列1~20布置有Φ89、Φ73、Φ57无缝钢管。

2.连铸区东山墙以及天车轨道梁内的▽8.000~27.600m之间,F列1~19、E列1~17、D列1~19、C列1~19、B列1~17、A列1~19均布置有Ф73、Φ57无缝管。

四*射线检查操作程序:

必须每天晚上9时至早5时进行射线检查。

管线编号→警戒范围标志→仪器放置、接通电源→射线检查→解除警戒

1.凡是*射线检查管线在白天进行编号和打钢字印。

2.按规定由电工操作接好电源线及照明线和灯。

3.*射线仪器放置合适的位置,由操作人具体放置好。

4.*射线检查区域R半径100M须置设警戒线或红灯围栏。

5.地面监控人员须用口哨及时和检查人员联系,检查警戒开始和警戒解除。监控人员严格把关,警戒范围内决不允许有人进入。

6.当*射线全部检查完毕,须把警戒线、围栏、警戒标志全撤走,彻底解除警戒。

7.射线检查仪器每次使用完毕,须专人放置可靠的地方,妥善保管。

五*射线检查人员配置

1.专职*射线检验人员两名。

2.我公司配备专职电工一名,电焊工两名,地面警戒人员2~4人。

3.我公司专职安全员巡回检查。

六安全措施

1.射线检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胜任高空作业环境。

2.高空作业的人行跳板、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绳必须搭好、系好,安全可靠。

3.*射线仪器的运输须用绳索上下垂直运输。操作时必须固定好。

4.夜间照明必须充足、高空跳板、上下爬梯、操作位置等照明必须保证。

5.地面警戒线、警示灯、必须由警戒人员值守。

6.夜间施工值班人员严禁打瞌睡。

7.每一次射线检查完成,仪器妥善收回,不准留放现场。

8.每天的工作安排,由施工队长进行班前10分钟讲话,当天的工作要点、安全注意事项必须讲清楚。

9.射线检查人员与其配合的人员须充分合作,要满足射线检查人员的合理要求,相互照顾、帮助。

10.我公司由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巡回现场,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有权让违章作业人员停止工作,或给予处分的决定。

11.除以上各项必须遵守外,不足之处遵照《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篇2:放射线工程安全目标管理措施

放射线工程安全目标管理

1、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事故控制目标

a、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5‰。

b、杜绝火灾,机械设备事故。

(2)达标目标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每次检查均达到合格(优良)。

(3)文明施工目标

本项目必须创市安全文明工地。

2、项目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1)安全责任目标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做到目标分解责任到人、责任到事,考核到人。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分项目终结考核、年度、月度考核三种,项目经理由上级考核,项目其它人员由项目考核组考核。

(2)月度考核时间定为次月2日,年度考核定为次年元月15日前,项目终结考核为项目竣工退场后一个月内。

(3)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

(4)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为总目标分解后的项目管理人员各自的安全责任目标内容和具体的安全工作。

(5)项目管理人员各自安全责任目标和具体的工作内容逐一检查,并结合项目部和上级部门的定期安全检查评价,没有达到目标的为不合格,达到目标的为合格,良好地达到目标的为优良。

(6)结果由安全员负责记录存档。

3、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目标的职责和权限

(1)项目经理

a、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b、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c、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

d、每月组织定期检查并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进行评价和协调;

e、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

(2)项目工程师

a、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较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b、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c、审批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落实;

d、负责项目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3)安全员

a、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月度安全管理目标达标计划;

b、贯彻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c、坚持日常检查,参加月度安全大检查,协助项目经理对各级管理人员的月度达标任务进行评价;

d、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监督整改和验收;

e、参加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进行验收;

f、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g、收集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4)工长

a、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

b、严格监督实施所辖工种班组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认真执行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d、具体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达标计划。

(5)技术员

a、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落实;

b、协助项目其它管理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c、认真落实月度达标任务。

篇3:辐射射线安全防护专项措施

1.适用范围本安全措施适用于柬埔寨桑河二级水电站项目现场射线检测过程中安全作业要求,射线安全防护的方法、要求及检测时应注意事项。2.检测前准备2.1.从事射线检测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辐射安全知识的培训,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2.2.进入检测现场前应对检测人员进行现场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2.3.设备需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合格证书、鉴定书等,无需经过部门鉴定的设备必须提供设备自校检验记录表。2.4.对从事射线操作和射线安全监督人员,必须配备完好的个人计量仪、报警器及作业现场备好γ辐射仪等安全防护品。2.5.每次的探伤作业应提前开具相应的射线作业票,并根据射线源的能量强度大小计算出安全区域包括控制区、监督管理区,通过业主或施工单位把作业时间、地点以及警戒范围告知给相关单位。3.放射性同位素装置的安全管理3.1.检测现场不设立临时的储源库,源应存放在公司的储源库或租用检测现场附近的专业储源库,*射线装置由现场的指定点存放。3.2.放射源的使用,每次领用人必须填写《放射性同位素装置领用登记表》。3.3.设备领用登记表中的经办人必须由安全员签字有效,表中的工程名称(地点)、领用人、领用日期及时间必须写明。3.4.归还时,安全员用监测仪器检测无泄漏方可起运入库,在设备领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好归还日期、时间。3.5.放射源的运输,应用专用的机动车辆(设置放射性标志、固定源罐装置或保险箱)运输,由专人运送。3.6.运送放射源的人员应携带防护用品、监测仪器。严禁未携带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运送放射源。3.7.起运前、运输途中及到达目的地后,必须用监测仪器分别测量有无泄露超标情况,确定无泄露超标才准装卸、起运。4.现场射线检测安全规定4.1.检测前须进行清场把无关人员撤出监督管理区域边界线之外,并按划分好的控制区和监督管理区域进行警戒。控制区边界应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放射性工作场所”标牌,未经许可人员不得进入该范围。监督管理区域允许相关人员在此区活动,培训人员或探访者也可进入该区域,边界线应有“当心,电离辐射!”标牌,公众不得进入该区域。并在不同区域边界拉好警戒绳,放置好警戒灯。4.2.进入检测现场时,应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蹬上脚手架作业时,应首先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稳定,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仪器设备应有可靠的防滑落措施。4.3.检测进行时应用监测仪器测定工作场所的射线照射量并记录下监测数据。如有超标应立即停止检测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做到周围环境不达标不检测。4.4.检测现场的警戒须设立专人看守、巡视。4.5.检测完毕应用监测仪器对γ仪器进行监测,源是否归到正确位置。4.6.完工清场并解除警戒。5.现场安全控制流程图6.射线探伤事故应急预案6.1.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工程突发的工业射线探伤辐射事故。包括放射源丢失事故、源收回屏蔽容器时失败事故、导管损坏导致源泄露事故、装源的源组件破损而导致工作场地的污染事故和在使用工业射线探伤装置过程中造成的超剂量事故。6.2.由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任应急处置预案指挥,统一组织事故处理。6.3.项目经理担任总指挥,其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汇报,立即召集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处置方案,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向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报告,并负责整个事故的处置工作。主管安全的领导任副总指挥,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其他成员有质量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组成。6.4.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其他成员在总指挥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事故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6.5.应急处置程序6.5.1.一旦发生放射性安全事故,放射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6.5.2放射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发生放射性安全事故,应在报告的同时,立即封闭现场,组织控制区内的人员撤离,控制事故的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6.5.3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急出动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工作。6.5.4综合部立即组织应急处置用器材运往现场,根据不同类型事故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并保证现场车辆使用,以运送物质、及时将受照人员送往医院。6.5.5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负责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增派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以及放射装置生产厂家等赶赴现场增援。6.5.6根据应急方案,抢救人员应分批、轮流进入事故现场。进入事故现场前,抢救人员应佩带专用防护用品、个人剂量仪和报警器,并携带专用抢救工具;场外应有专人监护、接应,并记录每位抢救人员的受照时间、剂量。抢救人员在事故抢救过程中的累计剂量最大不得超过10雷姆。6.6.善后处理事故处理完毕,由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配合环保、卫生、公安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a)安排受照人员进行相应的体检和医疗。b)对事故抢救人员安排专项体检、疗养,并将抢救中所受的辐射剂量记入其个人档案。c)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d)对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