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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交接班安全规程

2024-07-16 阅读 7421

一、交接班应在工作现场进行。

二、交接人员要切实做好机械的保养工作,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未经交班,不得离开岗位。

三、接班人员要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施工现场,做好接班准备。

四、接班人员要认真做到“五交、三查”。即:交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转动及保养情况;交随机工具及油料、配件消耗情况;交事故隐患及事故处理情况;交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查机械运转及保养情况;查机械运行记录是否准备完善;查随机工具是否齐全;发现问题查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交班人员不得隐瞒事故,由于交待不清发生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六、由于检查不周,敷衍了事而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七、机械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取得有关领导同意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开始接替后方可下班。

八、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共同签字。

篇2:安全员交接班工作制度

为确保封闭路口24小时有人看守,保证路口施工区域的安全和畅通、规范整洁,特定本制度。

一、执勤安全员,配备贰人,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八点,值班时间安全员要安规定着装配带并做出标准指挥,以示车辆安全通过。

二、保证路口左右50米的卫生清扫和太阳能指示灯的灰尘清理。

三、夜间执勤安全员,配备贰人,从晚八点到第二天早八点。安全服装穿带齐全,安全员应检查各种指示灯有效正常。

四、夜间执勤安全员应巡视安全标牌有无错位倒伏等。

五、每个路口有组长一名,负责监督路口有无脱岗现象。

六、安全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

篇3:煤矿安检队跟面安全员交接班管理制度

根据矿领导总体部署以及矿井当前安全形势的要求,为不断提高我矿井下生产期间的安全管理,强化跟面安全员现场检查能力,进一步规范安全员工作行为,使其能在本岗位充分的发挥安全监管作用。现结合我矿实际安全运行现状,特制定跟面安全员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跟面安全员必须按时参加调度、队组班前会,并将会内安排事项及时准确传达给所在队组,最后由安检队长具体安排入井安全注意事项,安排工作后要及时入井,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井口停留,出现一次无故不入井经济处罚50元,并在考核标准内予以扣分。

二、跟面安全员在入井后要严格执行工作面电话交接班制度,若出现一次未在指定地点交接班,对上一班安全员经济处罚300元,接班安全员因不在指定地点而给交班人员进行签字给予经济处罚100元处罚。

三、队内所有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交接班,要做到口对口、手拉手交接,必须交接清当班存在问题及下一班注意事项,并履行交接班签字制度,发现交接班不清一次处接班者和交班者各100元,二次加重处罚。

四、当掘进(开拓)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安全员必须在工作面进行交接,工作面无人作业时,电话汇报安全指挥中心本班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后应顺工作面到顺槽口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可在顺槽口进行交接,否则一次处罚300元,二次处罚500元,并予以停工。

五、当回采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安全员必须在工作面进行交接,工作面无人作业时,电话汇报安全指挥中心本班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后应顺工作面到顺槽口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可在顺槽口进行交接,否则一次处罚300元,二次处罚500元,并予以停工。

六、接班安全员在接班后首先对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以电话形式汇报安全指挥中心安全调度员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对遇特殊地段需要特殊监督的情况下,要立即汇报生产调度室及安全指挥中心,以便作出具体安排,此期间若未经汇报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将按照事前责任追究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七、以上规定跟面安全员必须严格执行,只有在工作面没有作业人员的情况下方可到指定地点进行交接,在离开工作面前必须电话汇报指挥中心信息科值班员,否则按脱岗处理。另附各工作面具体交接地点及电话号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