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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考核管理办法14

2024-07-16 阅读 8695

物业管理公司考核管理办法(14)

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的各项工作,激励先进,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内部的全体人员。

二、制定依据:

本“办法”制订的依据:

第一:《员工守则》

第二:《岗位标准》

第三:《岗位说明书》

三、制定目的: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规范公司的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

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凝聚全体员工,同心协力谋发展.

四、实施方法

1.考核组织:

(1)公司办公室为考核的组织实施部门。

(2)公司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即各部门或各管理处、公司办公室的考核。

2.考核分类:

日检查;月考核;

年中考核;年终考核。

3.考核组织:

每日考核检查:由各管理处或楼宇领班负责;

每周考核检查:由各管理处负责;

每月考核检查: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

每年中考核检查: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进行综合考评;

每年终考核检查: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进行综合考评。

考核实施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考核检查的汇总评定工作并公布。

考核评定的实施:

(1)经理室经营班子由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实施考核。

(2)各部门经理、各管理处经理由公司办公室考核。

(3)各部门员工由各部门、各管理处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和结果报公司办公室。

考核的奖惩:

(1)公司经理室经营班子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实施;

(2)公司各部门和管理处经理的考核评定如下,

考核评定等级以及奖金的扣除:

第一.80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月度奖金的15%-20%;

第二.80分以上为考评合格,扣除月度奖金的10%-15%;

第三.90分以上为合格,不扣除月度奖金。

(3)公司各部门员工的考核评定方法如下:

第一.管理人员的考核评定和处罚方法同上;

第二.在编员工的考核评定和处罚方法同上;

第三.劳务工按照考核辞退制度执行。

一、措施和办法

1.部门或管理处经理的考核:

凡考核结果连续两次在80分以下或80分的管理人员,除按规定扣除奖金外,公司综合办公室将找其本人谈话,并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和纠正措施;

凡半年内累计考核结果三次以上(含三次)在80分以下或80分的管理人员及年中考核排名不佳者,除按规定扣除奖金外,公司综合办公室将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改正,并视情扣除一定比例的年中奖金;

凡在一个自然年内累计考核结果五次以上在80分以下或80分的管理人员和年终考核排名不佳者,管理人员将被扣除10%以上的年终奖金外,还将被调离原管理岗位,重新安排工作.

2.员工的考核:

凡连续二次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或80分或在半年内考核结果累计三次在80分以下或80分的外聘工,可直接辞退;

凡连续二次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或80分的正式工,除按规定扣除奖金外,公司综合办公室将找其本人谈话,并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和纠正措施;

凡考核结果在半年内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在80分以下或80分的正式工,除按规定扣除奖金外,公司综合办公室将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并视情扣除一定比例的年中奖金;

凡考核结果在一个自然年内累计五次在80分以下或80分的正式工,除按规定扣除8%的年终奖金外,还将被安排一定时间的岗位培训,岗位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3.现已经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

凡连续二次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或80分劳务工,除按规定扣除奖金外,公司综合办公室将找其本人谈话,并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和纠正措施;

凡考核结果在半年内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在80分以下或80分的劳务工,除按规定扣除奖金外,公司综合办公室将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凡考核结果在一个自然年内累计五次以上在80分以下或80分的劳务工,还将被辞退。

二、考核的组织机构

公司综合办公室为考核检查的组织机构,负责公司的考核管理工作。同时,负责考核中争议的处理。

三、本《考核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公司综合办公室。

四、本《考核管理办法》经公司综合办公室讨论决定并实施。

十六、专业场所(室)管理办法

本物业的专业场所(室)是指专用的工作场地(室)和放置特定设备、设施的专用空间.它对物业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其发挥良好效能,更好地为物业管理服务,特制定此管理办法.各单位须遵照执行。

一、本专业场、所(室)是指各物业区域所在的“物业管理室”、“配电间”“水泵房”“电梯间”“消防监控室”等专用的工作空间;

二、本专业场所(室)的负责人为各区域物业的现场领班它是领班的工作职责之一;

三、管理办法

1.领班负责日常各专业场所(室)的管理;

2.本专业场所(室)的钥匙实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使用钥匙时,须经领班同意,并进行登记;

3.本专业场所(室)须每月清扫保洁一次,特殊情况如:使用或施工后须立即清扫干净;

4.任何人进入“水泵房”、“电梯间”等专业空间须进行登记;以便今后备查。

四、管理要求

1.室内环境卫生良好;

2.钥匙使用登记准确

3.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室内各种标识、齐全、整齐

5.室内各种登记表格清楚,整洁

6.各专业场所(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上海**物业有限公司

篇2:某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细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细则,欢迎阅读,

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为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小区,提高校区管理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使物业管理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使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物管要求切实履行物业合同和落实管理措施,为业主员工提供更优质和完善的服务,特制订校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安全管理要求(10分)

1、小区单元楼栋的安全、消防制度规范健全,有各类基础档案。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熟悉工作环境,清楚工作中的安全事项。

2、工作人员懂得并能使用各类安全、消防设施和各种灭火器材。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上岗证,凭证上岗。

3、管理区域秩序井然,有处理和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有突发事件按预案及时处理,并迅速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4、管理区域内无火灾、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全年保障安全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日常管理要求(10分)

1、小区内单元楼栋管理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工作台帐完备,有详尽的记录。

2、工作人员服装统一、整齐,佩戴统一标识,工作纪律严明。对待业主态度谦和、服务热情。

3、工作人员配备齐全,挂牌持证上岗。有每天值班、巡查记录。员工的考勤、考核纪录完备,详细。工作人员不缺勤、不脱岗。

4、保安人员的相对稳定,有人员更换情况的记录并及时报李渡校区安全管理处备案。

5、有重要物品的出入登记。异常情况,应进行检查处理,做好处理情况记录,遇重大情况及时汇报李渡校安全管理处。

(三)卫生保洁要求(15分)

1、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单元楼栋内的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清洁卫生。楼宇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保持各单元楼道内的栏杆、墙面、门、窗台无污迹、无灰尘。楼内的窗户玻璃明净光洁亮、无灰尘、污迹、斑点。

3、公共卫生间内应无异味、无积水、无污垢、无卫生死角。定时保洁。

4、小区楼宇定期灭杀蚊子、苍蝇、老鼠等害虫,垃圾箱、卫生间要经常消毒,做到无滋生源。

5、小区楼宇外立面保持整洁,无污迹、无乱悬挂、无乱张贴。

(四)绿化养护(10分)

1、植物生长良好,叶色、叶形正常,无明显虫害痕迹。

2、树冠完整,树干挺直(特殊栽植的除外),修剪得当,无死树、无缺株(特殊情况除外)。

3、花灌木开花繁茂,无非正常落花落蕾现象。

4、藤本植物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地被植物生长良好,分布均匀、整齐,色调协调一致。整形植物修剪平整,保持原造型效果,无缺损。

5、绿地内无高荒性、缠绕性、攀援性杂草,无积水,无垃圾杂物,无堆物堆料、侵占等现象。

6、设施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7、按季节性杀虫、施肥。

(五)设施管理维护要求(10分)

1、有严格的维修和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维修人员,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建立报修档案。有房屋维修保养和安全检查记录。

2、楼宇设施的零星维修、急修及时完成,确保设施完好率99%以上。重大维修必须首先向学校申请。对因人为损坏的设备和设施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查处。

3、做好小区照明灯具和绿化用水管网设施的重点维护工作,处理业主正常的报修工作。

4、小区楼宇内的公共财物齐全、无人为损坏;公共部位的照明、安全指示灯和应急灯具确保完好无损。

(六)特色服务(5分)

1、做好楼宇内公共部位的美化工作,使大楼更有品位,富有文化气息。

2、设立值班牌、值班电话。随时接受投诉,以监督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3、有方便业主的零星服务:如服务信息、天气预报、备雨伞、便民箱等。

4、主动做好学院重大活动的配合工作,完成业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七)业主的满意程度(40分)

采用调查表的方式征求业主的意见,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率应在85%以上。

二、考核程序:

1、编制物业管理工作考核表,由李渡校区物业考核小组负责考核。

2、采用业主座谈、电话、不定期检查与随机问卷调查方式,调查业主对小区物业管理的满意情况。满意情况调查表反映业主对物业管理综合满意程度,具有一定的权重和参考价值。

3、合格标准: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5至90分为良好;80至85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将按照合同约定中的条款进行处理。

4、意见反馈:李渡校区物业考核小组将考核情况及时反馈至小区物业管理处和所属的物业管理公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物业公司下次投标、中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5、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业委会。

长江师范学院李渡小区业委会2015年1月10日

附件一:

小区2015

年度物业管理表年月日

_________物业管理满意情况调查表

楼栋号:年月日

_________物业管理满意情况调查

楼栋号:年月日

篇3:物业管理考核细则模板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考核办法【1】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原则

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2坚持“四不讲”,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不讲客观,奖罚分明,逗硬考核。

3.3物业管理经理行使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考核权,对公司负责,公司对物业管理经理考核,各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

4、考核时间:

每月26-28日前由物业管理经理向对各岗位管理人员进行打分考核。

各主管对各岗位进行打分考核并公司审查、备案。

5、考核内容

5.1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2岗位考核执行情况。

6、考核办法:

6.1物业管理人员各岗位工资由标准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其中考核工资根据公司对各岗位的工作要求中划定考核工资。

具体物管经理每月200元,物管员、收费员、维修员、保安为每月100元,保洁员为每月50元,作为当月的考核工资。

其伙食、交通、通讯补贴除外。

其余为标准工资。

6.2工作考核实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达标为100分,依次为94、84、74、64共五个等级。

6.3得分为95-100分者,得全月考核工资。

6.4得分为85-9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30%

6.5得分为75-8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80%

6.6得分为64-7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30%。

6.6得分为64分以下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50%。

直至当月违反同一规定两次及以上者,加倍考核。

7.0考核通则

7.1奖励

7.1.1对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使公司增加收入上2万元或减少损失2万元以上者,奖5~50分/次。

特别突出,晋升一级工资。

7.1.2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业主/使用人书面感谢表扬者,奖5~10分/次。

7.1.3参加行业、区、市级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获市级嘉奖,奖15分/次,记功一次。

7.1.4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5拾金不昧,奖1~10分/次,数额巨大,加倍奖励。

7.1.6公司的单项奖励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7.1.7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物业服务工作有实际收获和较好推动作用,奖5~20分/次。

7.1.8及时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发事件,保护了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奖5~20分/次。

7.1.9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厉行节约、降低物管成本有较大成果,奖5~20分/次。

7.1.10对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相关消耗下降有明显效果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11坚持原则,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事迹突出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2考核

7.2.1迟到、早退、旷工,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7.2.2着装不规范、佩戴不完整,扣1分/次。

7.2.3姿态不端正、行为不规范,扣1分/次(项)。

7.2.4语言粗俗,服务被业主有效投诉,扣5分/次(项)。

7.2.5不服从指挥,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扣3分/次(项)。

7.2.6破坏团结、拨是弄非,工作推委、拖拉,扣3分/次(项)。

7.2.7工作期间,干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扣3分/次。

7.2.8当班饮酒或酒后上班者(因公饮酒者,酒后不得上班,不在本考核之列),扣5分/次。

7.2.9当班吃零食,禁区内吸烟者,扣2分/次。

7.2.10串岗、脱岗者,扣5分/次;若给公司或业主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7.2.11当班吵架、打架、赌博者,扣10分/次,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7.2.12当班期间睡岗者,扣10分/次。

7.2.13无故不参加例会、训练、培训者,扣2分/次。

7.2.14记录不准确,各类资料上报不及时者,扣2分/次。

7.2.15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包庇、纵容下属者,扣5分/次(项)。

7.2.16限期整改不及时,未达要求者,扣3分/次(项)。

7.2.17泄露公司机密、造谣、诽谤、打击、报复他人者,扣10~20分/次。

7.2.18工作场地不干净、整洁,工作区域10平方米内发现烟头、纸屑,扣1分/次(处)。

7.2.19故意刁难业主,向服务对象吃、喝、卡、拿、要,收取好处费,除退出非法所得、赔礼道歉外,另扣20分/次,情节严重者予辞退。

7.2.20主管负责人督查不严,导致工作出现大的失误,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扣5~20分/次或另行处理。

7.2.21业主(使用人)投诉、咨询时认为不属于本职责范围而不理睬、不引导者,扣2分/次。

7.2.22各种考核事件如果有属于直接上级平时督导不周的原因,或此事是由其他人员、其他部门检举者,其直接上级应受相应考核。

7.2.23各级员工对所属人员的各种考核,如果有涉及知情不报或蓄意护短者,将受到被考核人相同的考核。

8.0考核细则

8.1部门负责人考核评分细则

8.1.1所管理物业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扣20分/次或予行政处理,或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8.1.2所管辖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8%,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个百分点。

8.1.3所管辖物业各项管理、服务规范未建立、健全,每缺一项,扣1分/项。

8.1.4每半年由公司调查一次业主满意率,未达规定值,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个百分点。

8.1.5员工培训不符合有关规定,扣5分/次。

8.1.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作主张,给业主或公司造成一定损失,扣5~20分/次,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8.1.7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扣10~20分/次。

8.1.8工作失职、渎职,经考评,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降职或其它处理。

8.2收费员考核评分细则

8.2.1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台帐,未做到,扣2分/次(项)。

8.2.2各科目按规定记帐,按时结帐、对帐,未做到,扣2分/次(项)。

建立、完善各种收费台帐,保管、使用好发票及收据,定期检查、核对,未做到,扣1分/次(项)。

8.2.3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不出差错,未做到,扣5分/次。

8.2.4认真、仔细收取各类费用,无计算、书写错误,未做到,扣1~5分/次,收到假钞,自行赔付。

8.2.5保证及时准确提供欠缴费用业主/用户名单名细,延时或不准确,扣1~5分/次(项)。

8.2.6保持工作台面干净、整洁,违规一次,扣1分/次。

物管员考核评分细则

8.2.7及时收集、整理、统计业主/用户入住、装修、租赁等资料,未做到,扣2分/次(户)。

8.2.8认真耐心接待投诉,及时处理并跟踪督促解决,未做到,扣2分/次。

8.2.9积极主动配合收费员催收各类款项,未做到,扣2分/次。

8.2.10定期回访,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信息,未做到,扣2分/次。

8.2.11保持记录完整、及时、有效,未做到,扣2分/次(项)。

8.2.12管理好业主档案,不遗失、不泄密,未做到,扣5分/次(项)。

8.2.13按要求检查考核清洁工的工作完成情况,未做到,扣1分/次(项)。

8.2.14客户报事报修投诉未及时处理,扣5分/次(项)。

8.2.15未按期回访业主/使用人,扣1分/次。

8.2.16保持工作台面干净、整洁,违规一次,扣1分/次。

8.3协管班长考核评分细则

8.3.1所管辖物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扣5~20分/次,未采取补救措施或处理不及时,扣20分/次,隐瞒不报,加倍处理。

8.3.2不坚持原则,督导不严,包庇、纵容下属,扣5分/次。

8.3.3所管部门被业主/使用人有效投诉,扣5分/次。

8.3.4未按要求组织员工学习、培训、未作好记录,扣5分/次。

8.3.5制度不健全,扣1分/次。

8.3.6抽查夜间值勤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3.7不定期培训员工,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4协管员考核评分细则

8.4.1未按时交接班,记录不全或不清晰,扣1分/次(项)。

8.4.2未按规定巡逻和详细记录巡逻时间情况,扣1分/次(项)。

8.4.3未按规定对人员、物品进出进行有效控制,扣2分/次(项)。

8.4.4当班期间,发生治安、消防事件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扣10~20分/次。

8.4.5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存放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项)。

8.4.6被褥未按规定叠放,未做到棱角分明、平整、无皱纹,扣1分/次(项)。

8.4.7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扣3分/次。

8.4.8擅自动用警具,有损公司形象者,扣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者,另行处理。

8.4.9当班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扣5~20分/次(项)。

8.4.10其他有违本部门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相应规定处理。

8.5清洁工考核评分细则

8.5.1地面(含台阶、沟、花台等)不干净、清洁,扣1分/次(处)。

8.5.2侧面(含门、栏杆、墙面、墙上附件等)有灰尘、蛛网、乱贴8.5.3乱画(用工具能做到处),扣1分/次(处)。

8.5.4顶面(含灯、灯罩、屋顶等)清洁未做彻底,不干净,扣1分/次(处)。

8.5.5垃圾(果皮箱)外有污水渍、桶内有异味,扣1分/次(处)。

8.5.6垃圾清运不及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扣1分/次(处)。

8.6维修工考核评分细则

8.6.1未做好对设施设备的安全、防火、防水检查,处理不及时,扣1分/次(项)。

8.6.2不熟悉本岗位工作环境,违反各专业操作规程或工作标准,扣2分/次(项)。

8.6.3未保持工作环境和设施设备整洁年,未做好有关记录,扣1分/次。

8.6.4未完成日常定期巡检、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扣1分/次。

未记录,扣2分/次。

8.6.5未按规定完成临时交办工作任务,扣1~5分/次(项)。

8.6.6检、维修前,未做预案,擅做主张,给业主或公司造成损失,损害公司形象者,扣5~20分/次(项),后果严重者,另行处理。

9.0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本公司,自2005年元月一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考核事项参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元月一日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考核办法【2】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辖区内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并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人(具体名单附后)。

二、考核主体

县住建局会同街道、社区以及物业管理相关人员,成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检查考评小组,负责对辖区内的住宅小区进行检查考核。

三、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原则;根据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

围绕三明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即⑴基本服务标准;⑵清洁卫生标准;⑶秩序维护标准;⑷房屋公共部分管理标准;⑸公共设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及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等五个方面规定,具体包括基础管理、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保安、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效益等八个项目(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五、考核措施

㈠考核方式

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考核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规定如下:

⒈考核区域。

原则上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考核区域,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现场检查。

⒉评分办法。

考核组人员应严格对照考核评分细则,实行无记名打分。

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的平均得分为当次考核结果分。

⒊现场督查。

考核组每次检查考核时,一是对物业服务台帐进行现场查阅;二是对居民投诉及应急维修进行现场勘查;三是召集居民代表进行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⒋点评通报。

考核小组检查考核时,当场公布考核结果和现场点评;并将考核情况及考核名次,以书面形式通报,必要时向媒体公布。

㈡实行分值加减奖惩制度

主管部门建立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信用档案,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给企业直接加(减)分,具体规定如下:

⒈加分条件及相加分值。

在本年度内,物业管理企业服务工作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在年度综合平均分基础上对企业加1至5分。

⑴在物业管理行业开展的评比活动中获得国优的,一次加5分,省优的,一次加3分;获得市优的,一次加2分(以上仅使用一次);

⑵在物业专业刊物上投稿并发表的,被国家级刊物录用的加5分,被省级刊物录用的加4分,被市级刊物录用的加3分;

⑶企业在推行市场化进程中,采取电子收费等创新改革举措的且物业管理成效明显的,加1至3分。

⑷年度内有新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加1分。

⑸每季度有公布物业服务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以照片为证),加2分。

⑹业主满意率测评(由所在社区组织测评)前三名的分别加1.5、1、0.5分。

⒉减分原因及相减分值。

在考核年度内,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在当次考核时每次扣除1至5分。

⑴企业因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扣5分,受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4分;

⑵因企业失责被新闻媒体曝光披露的扣3分;

⑶因企业责任给业主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

⑷主管部门督办事-项不能及时完成的扣2分;

⑸未经主管局批准,擅自承接3个以上(不含3个)物业管理项目的,扣2分;

⑹因企业失责,业主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发现一起扣1分;

⑺违反沙政〔2013〕18号、沙政〔2013〕59号规定,出具虚假《土地、规划建设联审证明》的,发现一次扣1分。

六、奖惩激励

⒈奖项设置。

经综合考评,评选1-3个县级年度物业管理先进单位和物业管理项目优秀经理人。

⒉奖励办法。

书面表彰,授予牌匾,给予一定奖金。

⒊其他规定。

评比结果作为物业主管部门审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年检的主要依据。

主管部门对年度检查考核综合得分低于60分、半年度及年终业主调查满意率低于50%的,将限制相关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年检初审和盖章,责令退出本县市场。

七、有关要求

⒈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物业管理考核工作,要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完善管理措施,规范管理行为,全面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⒉本办法下发后,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企业实际,结合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在落实中抓规范,在规范中促发展。

⒊本办法由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地产业股负责解释;本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⒈沙县2013年住宅小区考核项目名单

⒉沙县2013年物业管理示范住宅项目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