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宇巡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5)
小区楼宇巡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楼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的楼宇巡查工作。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2客户助理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巡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楼宇巡查的内容
4.2.1治安隐患的巡查。
4.2.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2.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2.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4.2.5装修违章的巡查。
4.2.6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楼宇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闻"、"调查了解"等。
4.3.1"看":通过观察未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闻"用以检查天燃气是否漏气。
4.3.4"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巡查楼梯间:
a)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b)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板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c)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
d)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e)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台:
a)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b)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隔热层是否完好。
c)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d)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e)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4巡查电梯:
a)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b)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c)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a)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b)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c)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工程部进行检查。
4.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a)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b)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c)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4.4.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a)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b)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4.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a)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b)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4.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
a)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b)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c)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5巡查周边环境
4.6.1检查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4.6.2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6.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4.6.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7巡查违章装修:详见《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8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9.1管理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记录于《报事报修登记表》中。
4.9.2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a)属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报事服务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b)属管理处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c)属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9.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由管理处主任处理。
4.9.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客户助理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4.10《巡查记录表》每月底汇总保存,保存期两年。
4.11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巡查记录表》
5.2《报事报修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报事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6.2《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业主手册》
6.4《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5《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6《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2:某某大厦楼宇巡查管理规程
某大厦楼宇巡查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楼宇巡视检查(以下简称"巡查")工作,保障**大厦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厦的楼宇巡查工作。
3职责
3.1值班经理负责楼宇巡查的监督和抽查工作。
3.2保安部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日常消防治安的巡查工作。
3.3物业部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日常清洁绿化的巡查工作。
3.4工程部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日常工程设备设施的巡查工作。
4工作流程
4.1巡查楼宇的内容:
a)公用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b)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c)装修违章的巡查;
d)治安隐患的巡查;
e)消防违章的巡查;
f)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g)利用巡查机会与业户沟通。
4.2巡查路线及次数要求:
从顶层一层层往下巡视,具体巡视要求是:值班经理每天巡视一遍;物业部、保安部、工程部部门经理每天巡视一遍;巡视之后应做好巡视记录;重大问题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填写《值班经理通知书》交有关部门处理。没有巡视的按严重违纪处理。
4.3巡查楼宇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4.3.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3.4"调查了解":向业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内容:
4.4.1巡查楼梯间:
a)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b)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批荡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c)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
d)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e)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2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a)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b)检查公用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c)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台:
a)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b)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c)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d)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e)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4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位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口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管理处值班记录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事务部主管。
4.4.5巡查电梯:
a)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b)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c)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通知保安部检查。
4.5巡查公用设施设备的内容:
4.5.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a)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b)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c)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4.5.2巡查公用体娱设施:
a)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b)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c)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5.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a)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b)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5.4巡查停车场、单车棚、摩托车场:
a)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b)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c)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巡查周边环境
a)检查小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b)检查是否有损坏公用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c)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7巡查违章装修:详见《物业装修管理规程》。
4.8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规程》。
4.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4.9.1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值班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值班经理解决。
4.9.2值班经理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a)属公用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维修服务工作规程》处理;
b)属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相关部门主管前
往处理。
c)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分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d)属业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物业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9.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值班经理应及时向分公司总经理汇报,由分公司总经理处理。
4.9.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值班经理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篇3:某物业辖区楼宇巡查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楼宇巡查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楼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中心物业部的楼宇巡查工作。
3.职责
3.1客服组主任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2客服组物业助理负责依照本规定实施楼宇巡查工作。
4.程序要点
4.1楼宇巡查的必要性。
4.2防范于未然,通过有效的巡查,将治安、消防等隐患消除。
4.3杜绝违章的装修。
4.4加强工作监督,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将员工的被动工作变为主动工作。
4.5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6检查物业部清洁、绿化、保安工作质量。
4.7增加与住户的沟通机会。
4.8实施空置房的管理。
4.9客服组高级物业助理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5.楼宇巡查的内容:
5.1治安隐患的巡查。
5.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5.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5.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5.5装修违章的巡查。
5.6消防违章的巡查。
5.7空置房的巡查。
5.8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5.9楼宇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闻、"调查了解"等。
5.9.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5.9.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5.9.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卫生状况。
5.9.4"闻":通过触觉来区别是在何时、何地、感觉是什么存在问题。
5.9.5"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使用状况。
6.楼宇巡查的频次。
6.1一般情况下,综合巡查至少每日一次(包括楼宇状况巡查、清洁状况巡查、装修施工巡查、空置房巡查)等,物业助理至少每日巡查两次以上。
7.空置房巡查工作的要领:
7.1检查水电表:
7.1.1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电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位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口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楼宇情况巡查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客服组主任。
7.2巡查楼梯间:
7.2.1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7.2.2检查梯间墙身、天花墙皮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7.2.3检查消防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消防通道消火栓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7.2.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7.3巡查逃生天台: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7.3.1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7.3.2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7.3.3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7.3.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7.4巡查电梯:
7.4.1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7.4.2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7.4.3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7.4.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7.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7.5.1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7.5.2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7.5.3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7.5.4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保安大队进行检查。
8.巡查方法及要求:
8.1先走到楼房屋顶,从上至下逐户巡查;
8.2巡查要求两人组成进行,以防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8.3注意刷卡签到或在签到本上签到;
8.4发现损坏情况必须当日记录并跟进;
8.5发现住户家中有异常情况时,除特别紧迫情况外,严禁进入住户家中,更严禁擅自打开住户门锁进入住户家中;
8.6巡查完毕,应将楼宇巡查的相关状况逐项记录在《楼宇巡查表》中。
9.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9.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9.1.1巡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9.1.2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9.1.3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9.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9.2.1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9.2.2检查儿童游乐是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9.2.3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9.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9.3.1巡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9.3.2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9.3.3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
9.3.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9.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单车棚、摩托车场:
9.4.1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9.4.2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9.4.3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9.4.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9.5巡查周边环境:
9.5.1检查小区内是否有乱张乱贴、乱拉线等现象。
9.5.2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
抛物现象。
9.5.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等现象.
9.5.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9.6巡查方法及要求:
9.6.1逐项检查,严禁抽查;
9.6.2编制好巡查路线,提高工作效率;
9.6.3注意刷卡签到或在签到本上签到;
9.6.4发现损坏情况必须当日跟进处理。
9.7巡查房屋装修:应按要求每日详细记录施工进度,详见《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9.8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规定》。
9.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9.9.1物业助理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小区周巡查表》中,巡查回来报告客服组主任解决。
9.9.2客服组主任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9.9.2.1属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报修管理规定》处理;
9.9.2.2属物业服务中心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任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有特别时效要求的,必须按时效要求处理);特殊情况需经物业部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9.9.2.3属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业户违章处理管理规定》办事。
9.10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客服组主任应及时向物业部经理汇报,由物业部经理处理。
9.11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客服组物业助理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10.《小区周巡查表》每月底汇总由客服组归档保存,保存期2年。
11.本规定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12.相关文件和记录
12.1《楼宇巡查表》
12.2《小区周巡查表》
12.3《报修管理规定》。
12.4《装修管理规定》。
12.5《物业使用守则》。
12.6《住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
12.7《空置房管理规定》。
12.8《住户违章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