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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户房屋装饰装修指引总则规程

2024-07-16 阅读 9854

业户房屋装饰装修指引总则

一、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华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屋村管理处(以下简称屋村管理处)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二、如进行室外装饰装修工程,须有完善的施工方案,并征得四邻同意,在屋村管理处申报登记后,方可进行施工。如超越本指引许可范围的,须签定四邻协议并经屋村管理处加具意见后,报区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所有单位的装饰装修均以不影响园区的整体规划和美观、不影响他人为原则。装修人必须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及共用部位的使用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四、禁止改变原有用地的使用性质和改变房屋原有的建筑风貌、建筑密度、容积率、高度、层数等。

五、在花园装饰装修活动中,下列行为属于违法:

(1)擅自扩大原有用地面积的;

(2)妨碍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的;

(3)侵占公共绿化用地的;

(4)危及四邻建(构)筑物安全和正常使用的;

篇2:装饰装修材料搬运管理工作指引

小区装饰装修材料搬运管理工作指引

为规范小区装饰装修材料搬运管理秩序,打击强揽装饰装修搬运行为,共建美好和谐社区,特制定本指引。

1、为减少因搬运工工作疏忽碰撞导致的公共设备设施、公共区域损毁情况发生,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可自行组建装饰装修材料搬运队,负责本小区内装饰装修材料搬运工作。

装饰装修材料搬运为有偿服务,物业管理企业可参照搬运市场运价制定本小区装饰装修材料搬运价格(原则不得高于市场价),并张贴在小区宣传栏供业主监督,供业主公平选择,但不得垄断经营。不得以禁止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的名义垄断区内装修材料搬运。

2、没有组建装饰装修材料搬运队的小区,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可自行选择搬运工搬运,由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带搬运工进入小区,并按小区《外来人员进出管理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办理临时工作证。

搬运工在小区搬运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小区管理,自觉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工作结束后应尽快离开小区,不得在小区内逗留,不得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

3、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可自行选择搬运工搬运,必须负责监督搬运工人的行为,对搬运期间导致区内公共设备、设施损坏的负连带维修(赔偿)责任。

4、运送装饰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区内,必须按小区《车辆进出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及发卡,并在指定地点停放,装

篇3:碧桂园物业洋房装饰装修指引

碧桂园洋房装饰装修指引

一、房单位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a)加建封闭式建(构)筑物;

b)在洋房花园禁止搭建遮光棚、遮雨篷;

c)改变地下花园原有门口的位置和大小;

d)改变地下花园原有围栏的高度或在围栏增设任何门口;

e)超出地下花园的用地红线设置任何坡道、踏步等建筑物或构筑物;

f)改变阳台(露台)原有栏杆的材料或样式;

g)在地下花园设置汽车停车位;

h)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进行违章凿、拆。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二、在窗户加建防盗网,必须在窗内设置,不得影响外立面。

三、在地下花园建造的凉亭、石山、假山、花架等,其最高点不得超过首层楼层的高度、水平投影边缘与围栏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少于0.5米、与主体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少于1米;凉亭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得大于8平方米。以上项目若在相邻业主花园旁边修建的,需要与邻居签定四邻协议方可以报建施工。

四、在地下花园建造的鱼池,其边缘与原有围栏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少于0.5米、边缘与主体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少于1米、最大深度不得超过1.2米。

五、在地下花园建造的花槽、栏河的高度不得超过0.5米。

六、不得改变房屋外墙颜色及窗户的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