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2024-07-16 阅读 8009

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对楼宇二次装修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

3.2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核及一般违章装修的处理。

3.3公共事务部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装修施工检查、验收工作。

3.4财务部负责核收装修管理费。

3.5保安部负责装修施工人员管理。

3.6机电维修部负责装修施工中的水电管理。

3.7保洁部负责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

4.0名词解释

4.1装修的申请与审批.

4.1.1申请:住户需提前7日向管理处公共事务部提出装修申请(租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

A)申请时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各款内容,并附装修设计图纸,室内装修说明书;

B)如果住户自请施工队,尚须附装修施工队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住户申请装修项目少或简单的除外);

C)装修较大商业商铺、娱乐场所时,需提供城市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4.1.2审核与审批。

A)公共事务部主管接到装修申请当日,依据《管理公约》中“装修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按“唱诺制”要求,就可能发生违章装修的问题逐条要求住户和装修施工队在《装修施工承诺表》中打“Ⅴ”承诺。对住户未完全承诺的,公共事务部主管应耐心向住户解释,直至住户完全承诺不出现违章装修。对不肯承诺的住户,不得同意装修开工。承诺后的《装修施工承诺表》由住户和公共事务主管共同签字后一式两份,双方保存一份。

B)不宜审批的情况:

----涉及有拆改承重墙的;

----涉及有消防隐患的;

----涉及有破坏预埋管线的;

----涉及有破坏外墙体立面的。

C)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当在半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

D)审核同意的报管理处经理审批,管理处经理应当在半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意见。

E)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将审批后的装修申请通知住户,对需要住修改设计的,应告之住户修改。

4.2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应通知住户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公共事务部办理有关手续。

4.2.1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将《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一份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2将装修图纸复印一份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3将住户和施工队承诺的《装修施工承诺表》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4要求住户签署《装修安全责任书》,并将之附在《装修申请表》后。

4.2.5住户和施工队一同到财务部按装修管理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A)住户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

B)施工队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施工人员证件工本费。

《住宅装修管理规定》(1992)102号文规定:

----住宅物业装修的押金标准为20元/平方米,从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后给予退款;

----办公、工业物业装修的押金标准为40元/平方米,从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后给予退款

----商业物业装修的押金标准为50元/平方米,从验收之日起半年后给予退款;

----装修垃圾清运费按150―300元/户收取。

4.2.6指引施工队负责人到保安部办理《施工证》:

A)施工队负责人应将施工人员的彩色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保安部;

B)保安部将其中一张照片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登记在《施工人员登记表》中(详见《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C)用施工人员另一第照片制作成施工人员的《施工证》。

4.2.7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在住户和施工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开通住户水电,并告诉住户可进场装修。

4.3施工期间的管理。

4.3.1公共事务部管理员按《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每日巡查装修工情情况。

4.3.2机电维修部负责监控制施工队土建、水电装修是否违章。

4.3.3保安部负责按《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及《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4.4装修施工的竣工验收。

4.4.1装修施工结束后,由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公共事务部提出验收申请。

4.4.2公共事务部在当日内组织验收人员(机电维修部主管及技术人员、公共事务部主管理及管理员)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装修如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如发现有违章情况,按4.5款办理。

4.4.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公共事务部主管理在《装修申请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4.4.4保安部收回施工证,如有丢失,给予施工队每证50元罚款。

4.4.5施工队当日清场离开。

4.4.6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公共事务部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无问题,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注明“复验合格”后,由财务部退还住户及施工队的装修押金。

4.5常见的违章装修。

4.5.1擅自开工。

4.5.2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

4.5.3擅自改动燃气线路,安装燃气用具。

4.5.4空调机不按位置安装。

4.5.5随意放变窗台、窗框、玻璃、阳台、护栏、户门颜色、格调。

4.5.6随意改变阳台功能。

4.5.7随意封阳台,装防盗门、网(高层建筑)。

4.5.8随意拆改墙体。

4.5.9在承重墙壁、梁、柱上穿孔、削薄、挖槽。

4.5.10私自增加线路负

荷。

4.5.11改动上下水、电线索(开关盒)。

4.5.12私自开凿楼面层,破坏防水层(24小时闭水试验)。

4.5.13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

4.5.14擅自在室外加装灯、牌、广告等到。

4.5.15堵塞地漏和排水管道。

4.5.16擅自移动消防设施。

4.5.17擅自改变门的开启方向(卡拉OK厅等营业场所),使用消防禁用品。

4.5.18擅自动火作业。

4.5.19铺装过重的地板材料。

4.5.20随意丢弃装修垃圾,利用公共部位、场地加工装修材料。

4.5.21随意向窗外抛扔物品。

4.5.22随意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散装料和超长重料)。

4.5.23冲洗地面将水冲向电梯,破坏电梯装饰。

4.5.24不按规定时间施工,制造噪音。

4.5.25破坏公共绿篱、绿地。

4.5.26夜间随意在住户家中留宿。

4.5.27不办理《施工证》,不遵守小区治安管理规定。

4.5.28随意拆掉阳台配重墙。

4.5.29高层住宅、工业厂房、写字楼、商场、娱乐厅等不按规定配置火器。

4.5.30随意改装智能化系统。

4.6违章装修的处理。

4.6.1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公共事务部应立即要求住户停止违章装修,恢复原状,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批评教育,规劝改正;

B)责令停工,出具《违章整改通知章》限期整改;

C)扣留或没收工具;

D)停水停电(须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E)要求赔偿损失(须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F)依据规定罚没违约金。

4.6.2装修施工验收时,如发现住户违章装修的,公共事务部主管应对违章装修给楼宇安全、美观造成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并视情况征得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列清扣款数额,由财务部按以下方法进行扣款,扣款顺序为:

A)首先从施工队装修押金中扣款;

B)施队装修押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要求住户给予赔偿。

C)扣完住户装修押金仍不能补偿的,要求住户给予赔偿。

4.7《装修申请表》、《装修施工承诺表》、《装修安全责任书》、《装修违章整改通知单》归入住户档案长期保存。

4.8本规程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装修申请表》

5.2《装修违章整改通知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

6.2《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6.3《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4《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5《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7.1《装修施工管理办法》。

7.2《住宅小区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7.3《装修安全责任书》。

7.4《装修施工承诺表》。

装修申请表

业主用户名称:办公电话:手机:地址:

装修队名称:执照号码:执业许可证号:

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电话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号:电话(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施工人数:公共事务部经办人签名:

日期:

序号申请装修项目审批意见

12345公共事务部主管签名:日期:

押金财务部收款人签名:日期:

证件办理《出入证》个公共事务部经办人签名:日期:

完工验收隐蔽工程:暴露工程:逾期天(推延至年月日)违章装修细则及违约金处罚:公共事务部主管签名:

费用洁清押金一违约金处罚财务部经办人签名:

备注《装修施工承诺表》《装修安全责任书》

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

负责人:

贵公司位于小区单位的装修工程以下所列项目违反《管理公约装修管理规定》,请年月日前完成整改工程。

整改工程表

序号不合格工程处理意见

篇2:装修进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附件五:进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进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本人/本公司是ty铺租(商)户指定聘用的装修承建商,对其租赁之单元,就装修改建工程同意以下安全规定:

1、施工人员名单送营运部备案,营运部根据提供的名单核发施工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及装饰材料从指定的货物电梯进出,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其他楼层闲逛。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营运部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区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3、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及临时排风设备,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于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严禁施工人员于施工现场吸烟。

4、施工中如需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时,须事先以书面向营运部办理动火许可手续,经双方签证,落实负责人、监护人及施工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5、新设大型设备安装须进行结构负荷计算,并需提交于营运部转交原设计单位审核同意,认为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6、装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消防烟感器、温感器、消防喷淋系统规范要求及实际使用的需求,保证质量,并不能影响现实消防系统及机动喷淋设置使用的要求。

7、时时教育全体施工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不在施工现场或广场内任何地方设置库房保存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材料,施工现场存放量不超过当日用量,不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品代入本商场,不私拉临时电线,不超负荷用电,电器使用完毕后检查是否关闭,确认关闭后方可离开。

8、在进行易燃、易挥发液体作业是,不得与易产生火花的工种交差作业。

9、服从营运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

10、对本单元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及火警发生后的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11、施工期间定期对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同时应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及营运部对消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12、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13、有责任保护火灾责任现场,协助营运部及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14、保证本人/本公司及属下施工人员严格遵守管理处的一切管理规定及装修施工管理协议。

15、保证属下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如有违反,同意营运部对该人员进行清场。

16、保证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并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及防火安全工作。

17、保证属下施工人员爱护一切公共设施设备。

18、同意遵守装修管理处罚条例之各项内容。

19、确保施工期间不开启空调设备,并封闭空调风口。

20、如本人/本公司或属下施工人员违反上述保证,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装修承包商签署及盖章:

20年月日

篇3:装修工程电工安全交底

  施工单位: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

工程名称 广东联塑市政工程管道有限公司新厂2#车间 分部分项工程 基础、主体及

 

装饰装修工程

工种 电工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电气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认真贯彻jgj 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临时用电规定。

 

2.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刷上危险标志。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无证人员禁止上岗。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5.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运转中维修。

6.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7.按规范做好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8.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9.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10.空线的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1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2.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的材料、箱的规格设置要求及安装技术应按规范执行。配电箱、开关箱最好购合格的成品使用。

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续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aq3.3.9.5

  施工单位: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

工程名称 广东联塑市政工程管道有限公司新厂2#车间 分部分项工程 基础、主体及

 

装饰装修工程

工种 电工
1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5.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 6829―86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要求和额定漏电动作应符合规范要求。

16.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护的功能。

17.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5.5kw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1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9.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0.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21.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22.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23.残缺绝缘盖的闸刀开关禁止使用,开关不得采用铜、铁、铝线作熔断保险丝。

24.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