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主席岗位职责内容
1.负责基层妇女组织的建设工作。
2.负责抓好辖区妇女维权及妇女维权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负责妇女的思想政治和培训工作。
4.负责开展妇女弱势群体的帮困工作。
5.负责建立妇女干部档案,培养妇女干部。
6.协助书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
篇2:社区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倡导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团结教育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社区“三个文明”建设做贡献;
2、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妇女综合素质;
3、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建立社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与一切歧视、侵犯、虐待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作斗争。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区;
4、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妇幼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
5、推进社区服务工作,关心辖区内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一、负责开展各项妇女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上海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
二、健全执委会、妇代会组织及其工作制度。按时召开妇代会,发挥妇女代表和基层妇代会的作用。
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实施,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协调处理妇女儿童保护工作。
四、开展“四有”、“四自”教育,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创建活动。
五、推进家庭文化的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德“十要”为标准,开展家庭美德活动。按照“文明户”和“五好文明家庭”标准,开展创评活动。
六、推进下岗、失业妇女的再就业工作。
关心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健全特殊家庭子女的关心、教育网络,办好0—14岁儿童家长学校,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
1、向广大妇女宣传妇联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区的三个文明建设。
2、制定街道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上传下达工作信息,掌握各妇代会服务站工作,活动进展情况,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4、负责向妇联汇报,沟通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服务站工作开展。
5、负责培养和选树下岗工及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的先进典型总结工作。
6、为妇女儿童办好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7、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五好”家庭活动。
8、配合有关部门对妇女进行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
9、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家庭、及争创双合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妇女工作,充分发挥城市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根据各级妇女组织的章程和条例,结合社区妇女实际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区妇联是妇联组织在城市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与城市妇女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社区妇联接受社区党组织和街道妇联的领导。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
第五条向党组织反映社区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基层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第六条积极实施“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和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楼群”的创建等活动,大力开展家庭楼群文化建设,丰富群众的文化精神生活,积极参与社区服务业的经营与管理。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民主法制素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第七条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配合做好打击黄、赌、毒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区。
第八条普及科普、环保、妇幼保健,宣传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三章组织
第九条社区妇联组织的产生程序:1、由社区妇女民主推荐产生代表(代表人数根据辖区内妇女人数而定);2、通过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委;3、在执委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本组织设主席一名,副主席1名,执委7名。
第十条妇联主席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有较高思想文化素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热心、乐于奉献,能团结、带领社区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于文明示范社区建设。
第四章经费
第十一条社区妇联经费来源:由社区统筹解决,亦可开展有偿服务或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1、宣传、贯彻,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落实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委会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上级妇联组织布置的工作。
3、提高社区女性整体素质,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提高妇女育人意识、综合素质、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4、动员妇女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各种形式开展“四有”教育,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5、为妇女办实事、好事,关心妇女儿童的生活健康,充分利用辖区内幼儿园、学校等载体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活动和形式多样的服务工作,解决妇女后顾之忧,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
6、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反馈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决策本社区妇女工作的重大事项。
7、定期召开社区妇女代表大会。主持起草妇委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妇女代表委员会,贯彻本届妇代会精神,督促大会的议案落实。
篇3:街道妇联工作职责
1、向广大妇女宣传妇联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区的三个文明建设。
2、负责上传下达工作信息,掌握各妇代会服务站工作,活动进展情况,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3、负责向妇联汇报,沟通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服务站工作开展。
4、负责培养和选树下岗工及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的先进典型总结工作。
5、为妇女儿童办好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五好”家庭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对妇女进行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
8、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家庭、及争创双合格”四大主题活动活动。
一、积极贯彻、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
二、团结、动员本辖区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三、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同胞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升本辖区妇女同胞的整体素质。
四、充分发挥妇联作为党联系群众和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辖区妇女儿童服务,协调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五、根据区妇联、街道党工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制订好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六、定期组织、动员驻区单位和各社区居委会积极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活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安排好“三八”妇女节、“母亲节”、“六一”儿童节等活动。
八、完成区委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教育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2、以争创“文明社区”为目标开展争创社区“巾帼建设”活动及“文明(特色)楼活动”。
3、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重点对社区失业妇女、外来妇女和特困家庭中的妇女儿童进行服务。
4、扩大和社区各界妇女的密切联系和交流。
5、做好社区各界妇女工作的信息收入和反馈工作。
6、定期研究和解决社区工作的突出问题。
7、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学习培训、工作台帐、评比表彰等制度。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
二、向党和政府反映社区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三、教育妇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巾帼建功”等活动,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文明新风。
四、建立来信来访登记制,随时接受社区求助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来信来访咨询、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各项报表填写真实、清晰、准确。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引导妇女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配合学校与社会搞好对青少年的教育。
六、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收集传递就业岗位信息,开发就业岗位,做好下岗失业女工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组织下岗失业妇女参加再就业技能培训。积极宣传小额贷款优惠政策,做到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1、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
2、指导所辖社区妇联开展妇女工作。
3、加强与辖区内单位及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妇女为会员的协会、联谊会等基层群众组织,推进街道妇女工作的社会化。
4、加强街道妇联自身建设,提高街道妇联的学习能力、联络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