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后勤之星工程监理科科长事迹材料

后勤之星工程监理科科长事迹材料

2024-07-16 阅读 1415

  XX,男,1976年4月出生,中共产党员,工程师。1996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校园楼宇中心、物业管理中心、水电供热中心工作,现任工程监理科科长。

  XX同志自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思想上要求进步,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参加党课培训班,并取得优异成绩。还能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志,在工作单位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竞赛氛围。他无论是在楼宇管理工作中,还是在物业管理工作、区域公司管理工作、水电管理工作和工程监理工作中,都能够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虚心向优秀分子学习,诚心实意的帮助周围同志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能够团结周围的同志,充分调动周围同志的工作积极性,较好的完成单位的工作。

  在学习方面,能够根据岗位的变化,积极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从熟悉到熟知,从理论到实践,根据校园实际情况的差别,从实际工作入手,结合一线工作的实际经验,渐渐形成个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式和思路,解决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实际问题,有效的为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尤其是在水电管理和工程管理方面,反映敏锐,能够正确判断突发的技术性问题和设备故障,并迅速提出可行的处理意见。在具体工作中,任劳任怨,不怕苦、不怕累,千方百计保质保量的完成既定工作任务。尤其是在2003年洪家楼校区架空线落地工程中,先后完成了设计、图纸、预算、施工等工作,快速高效的完成了学校安排的工程项目,有力的保障了校区的电力供应。

  在工程管理方面,尤其是在工程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强调了招标工程的开工前协调会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切实做到修缮工程的施工,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着重加强工程施工的过程管理,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抽查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进行,加强对施工方的督促、对项目部的督促。针对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倡议,主要配合相关中心完成了洪家楼校区第二宿舍上水改造工程,工程完成后,节水率达到50%以上,年节约资金10万余元;在争取济南市经委节能办财政配套的资金99万元的基础上,配合中心完成了各校区太阳能工程,完成总投资330万元,不但节约了学校的能源经费支出,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还减少了化石类燃料消耗,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收到了良好社会效益,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在审核工作方面,两年来共完成修缮工程内部审计352项。为学校节约了大量的资金,我们的修缮工程内部审计工作得到了学校职能部门的认可。除常规的内审工作之外,还积极与审计处沟通,主动约请审计处对大型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多项工程、多次在过程中请审计处的领导到现场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起到了较好的效果,自觉接受学校职能部门的监督。

  在制度建设方面,仿照ISO9001贯标标准,积极引进制度化建设,按制度办事。如在工程验收程序中,首先要在用户满意的基础上,才能提请后勤处组织验收。通过完善的工作制度形成了最好的防护网,规范工作程序,规范权力运行。类似的还有结算程序等。

  XX同志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主人翁精神和工作责任心,工作中能发挥较强的带头作用,在职工中威信较高。

篇2:模板工程监理细则

模板监理细则

第一章

技术规范依据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钢筋砼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J50164—9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84)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预制砼构件质量检验质量评定标准(GBJ321—90)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第二章质量监理工作方法一、施工准备阶段1、图纸会审:发放施工图后,开工前约定时间组织图纸会审。

2、组织现场接管:按业主通知的时间接管全部或部分施工现场,接管时总监到场并签字证明移交的时间和位置,以文件的形式三方签字确认。

各保管一份。

3、审查质保系统: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所提交的质保系统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质保系统的运行程序是否完善,自检人员的数量和资质是否满足要求,现场试验设备是否符合标准。

4、检查测量系统: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书面及实地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平面及高程控制点的位置和数据。

承包人应根据所提供的资料提出局部控制测量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

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的测量数据,进行准确的放样并提供放样数据及图表,填报《施工放样报验单》供审批。

未批准不得施工。

5、检查施工机械:监理工程师将全面检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合要求不予批准开工。

6、检查进场材料:材料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材料未进入施工现场前,首先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材料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材料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一道对进场的材料进行取样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许使用并限期运出施工现场。

7、批准试验标准:为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为本工程质量而必须进行取样检验,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为本工程质量而必须进行的标准试验项目报总监批准。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全面、详细、便于操作。

9、批准各类报验表格:要求施工单位按《建筑安装工程检验评定标准》,编制各类施工用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10、签发开工指令:以上内容自检全部合格,施工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由总监签发开工指令。

二、施工阶段事前控制1、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资料,认真阅读设计图纸,掌握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内容。

2、工序施工和工艺施工前核查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重要的建筑材料、半成品还需先送样审查合格后再订货;对成品门套、窗套、栏杆金属雕花、防盗网等一定有业主、监理参加看样确定;3、凡采用的新材料、新制品,要检查技术鉴定文件;4、所有设备,在安装前要按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5、对重要的施工工艺要求编制工法文件;6、要求施工单位提交针对工程质量通病制定的技术措施;7、对成品件的安装和装饰的特殊要求事先制定出施工方案。

事中控制1对工艺施工和工序施工过程加强现场巡视:1.1目测检查:“看摸敲照”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手感,音感,光照检查;1.2实测检查:“靠吊量套”采用工具或仪器检查、量测、收集数据,及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要填写监理日记和质量监控表。

1.3试验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接规定抽样送检,监理抽检10—15%;1.4对施工过程需要严密控制的重要工序,主要部位或重要部位(如浇筑砼、做防水层等)实行旁站监理,监督施工人员按规程操作,发现问题立即要求管理人员采取措施。

2、有计划的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设立“质控点”进行预控(见表10)。

3、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检查验收,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5、对下列情况监理工程师扫合同行使质量监督权或否决权,下达停工指令;5.1未经检验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5.2工程质量下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采取措施效果不好而继续作业;5.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的材料;5.4擅自变更设计或替换材料;事后控制1、严格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要进行整改;2、认真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3、认真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图;4、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第三章土建工程监理一、原材料1、施工单位在现场应有专职人员负责材料管理。

2、施工单位材料试验室应有二级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的材料应确保一个稳定的来源,材料进场前取样试验,然后填报《工程材料报验单》,交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该材料。

4、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程及用料情况,及时向监理单位呈报各种原材料进场计划及检验合格证(包括质保资料)。

材料进场时,应通知监理人员到场予以确认。

5、材料堆放要满足以下要求:砂、石料堆场要打地坪,按料源分开堆放。

钢材贮放要垫木离地,按型号、规格分开堆置。

水泥及外加剂堆放要防雨防潮。

6、在砼工程浇灌中,应按规范要求,在监理见证下随机抽制试块,送检砂浆试块也按要求制作。

7、首批材料送验的最低时限要求(按工程使用日期推算)如下:⑴砂石材料需提前30天;⑵配合比应提前30天;⑶钢材应提前15天;⑷水泥提前7天。

8材料检验的常规内容与验收方法见附表8。

二、模板工程1、模板必须按设计图施工装配,模板须有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模板架设完成,自检合格,书面报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一道工序。

2、监理对模板工程作以下复查:2.1模板接缝宽度2.2模板与砼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采取防止粘结措施。

每件(每处)梁、板、承台的模板上粘浆和漏涂隔离剂累计面积应符合规范要求。

2.3模板拆除时间应符合规范的规定,按顺序分段拆除。

严禁猛撬、硬砸和大面积拉倒。

2.4现浇模板安装允许偏差、预留孔洞及预埋件的允许偏差见表1。

三、钢筋工程1、钢筋的品种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钢筋的规格、尺寸、数量、锚固长度、焊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定,如有锈蚀需进行除锈处理。

工程桩钢筋伸入底板长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底板上层钢筋支架应设置牢靠,支架底及底板下层钢筋保护层必须保证。

4、钢筋绑扎和予埋件安装完成,施工单位先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工程师复查合格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钢筋安装预埋件位置见表2。

受拉钢筋搭接见表3。

其焊接见表4。

四、砼工程1、施工单位必须制订详细的基础和上部结构砼浇筑方案报监理批准后实施。

2、砼所用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标准规定,水泥、外加剂、砂、石料尽可能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和同一产地。

砼所用原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和施工单位的试验报告,并报监理抽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砼施工过程中,每一工作班检查所用原材料品种、规格和用量至少两次,在浇筑地点检查坍落度至少两次,搅拌时间应随时检查,并要求挂牌标明配合比用量。

4、砼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2米,在浇注竖向结构砼前,应先在底部填以50mm厚的与砼内砂浆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超过3m时,应采用串筒,溜槽或振动溜管使砼下落。

5、在砼浇注过程中,如必须短时间停歇,应争取在已浇砼初凝之前继续浇灌。

特殊原因停歇超过3小时,应按施工缝处理。

即已浇注的砼强度达到1.2N/mm2以上,清除表面的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湿润后铺一层水泥继续浇注捣实,使新旧砼紧密结合。

6、板制砼必需按重量准确投料,搅拌时间应大于120秒,保证混合料均匀分散,浇灌时,振捣适度,防止漏振,使砼既达到密实,又不泌水离析。

浇灌8—12小时后,应浇水或覆盖养护,保持湿润至少7天以上。

对已浇注的砼强度未达到1.7Mpa以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支模或推放材料。

7、连续浇筑砼时,每100m3或第一工作班,应取样留置两组试块,试块应在浇注地点制作,其中一组应在标准情况下养护,其余试块应与现场相同情况下养护。

8、模板拆除,应按规定要求,拆除后对砼外观进行检查。

对于蜂窝、孔洞、露筋、缝隙、夹层等缺陷,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同意后,方可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修初。

9、施工单位要作好浇捣现场记录,以备检查。

10、监理工程师对浇捣砼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抽样检查。

11、现浇砼结构的允许偏差见表5。

五、砌体工程1、砖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要求。

质量符合规范,红砖3.5万为一批,加气砼块为一批,砼空心块1万块为一批,送检合格后方准使用。

2、砌筑时,普通砖、空心砖应提前浇水湿润,含水率宜为10—15%。

3、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并填满砂浆。

水平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大于12mm。

严禁用水冲浆灌缝。

4、砖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砖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砌成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不许留直槎。

若不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以从墙或柱中引出阳槎,并在墙、柱灰缝中预埋拉结筋。

墙厚度每12cm沿墙高500mm设2φ钢筋。

埋设钢筋的灰缝厚度应比钢筋直径大4mm以上。

5、砖砌槎时,必须将接槎处的表面清洗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整。

6、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达到设计标号的50%以上时,方可拆除。

7、施工时需在砖墙中留置的临时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应小于1250px。

洞口顶部宜设置过梁。

8、砖砌体砂浆稠度的要求见表6。

9、砖砌体的尺寸和位置允许偏差见表7。

六、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工程1、在砼板、梁、墙上予留孔洞、槽和予埋件时,施工方应有专人按设计图纸将管道及设备的位置、标高尺寸测定,标好孔洞,将予制好的模盒、予埋件在绑扎钢筋前标记并固定牢,模盒内塞入纸团等物,在浇注砼前及浇砼过程中要有专人配合校对,以免模盒、埋件位移。

2、水暖管道穿越现浇砼板和墙体的部位应予埋套管,按设计要求或施工安装图册的要求予制加工,应采用钢套管,穿越有防水要求的构筑物时应予埋防水套管(在钢套管外壁焊接防水翼环)。

根据所穿构筑物的管外径尺寸确定套管规格、长度,下料套管内刷防锈漆一道。

在浇注砼前按设计要求部位固定好,校对坐标,标高平台合格后一次浇注。

待管道安装完毕后用填料塞紧捣实。

用于穿楼板的套管应在适当部位焊好架铁,防止其倾斜。

套管上端应高出地面20mm,厨房及厕所浴室套管应高出地面50mm,下端与楼板底面平。

予埋上下层套管,中心线需垂直。

凡有管道煤气的房间,所有套管与管道的缝隙要做填料严密嵌实。

3、通风管道予留孔洞应比风管截面每边尺寸大100mm。

水暖管道预留孔尺寸按附表规定执行,实际施工也有用比管道外径大20mm以上的套管予留孔洞。

4、暗配的动力、照明电线、电缆管的予埋应符合下列要求:4.1埋入地的电缆管需用厚壁钢管,埋入砼内的电线管用薄壁钢管(电线管)。

4.2埋入墙内或砼内的管子离表面净距不小于15mm4.3钢管下料应根据实际需要锯断,锯应锉平,内口应光滑。

4.4在砖墙内配暗管。

应在砌砖时做好予留洞、槽、埋管的配合工作。

如剔槽时,宜用专用机械进行,槽宽应大于管外径1.2倍。

各种暗式箱盒应根据设计标高找正,用水泥砂浆固定后进行配管。

在土建抹灰后,箱口应与土建抹灰表面平齐。

4.5在现浇砼内配管,应密切配合土建,管子应予埋在底筋上部。

所有予埋管、卡具和箱盒必须紧贴模板,并用粗纸等物浸水后塞好,以防砂浆进入。

4.6配管需穿过现浇砼结构(墙体、楼板或设备基础)时予埋比管子外径略大的套管,套管两端应伸出模板各50mm,应将管口封堵以防砂浆进入管内。

如直埋短管,其伸出两端必须予先套好丝扣,安上管箍保护丝扣,以便接管。

4.7暗配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外径的6倍,埋设地下或现浇砼楼板时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4.8配管超过下列长度时,中间应加装接线盒或拉线盒。

⑴45m无弯曲;⑵30m一个弯;⑶20m两个弯;⑷12m三个弯。

4.9配管须可靠接地,焊接地线时钢管不得有穿孔现象。

焊接面积不得小于接地线截面积的6倍,焊接处应刷防锈漆。

注:①给水引入管,管顶上部净空一般不小于100毫米;②排水排出管,管顶上部净空一般不小于150毫米。

5、接地体检查5.1利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

按设计图尺寸位置要求,标好位置,将底板钢筋搭接焊好,基础钢筋8m×8m方格网之钢筋应相互焊接且方格网中钢筋端均应与基础四周钢筋(亦称周长钢筋)相连接,以形成闭合接地网。

5.2柱钢筋焊接接通,且与基础钢筋焊接连通,并将主筋焊好连接板清除药皮,并将两根主筋用有色漆标记,以便于引出和检查。

5.3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接地电阻≤1欧;5.4接地(接零)灶接焊缝平整、饱满,搭接长度见表8。

5.5特殊防雷部分委托专业部门设计实施。

6、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6.1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砼结构)见表6.2砼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见表56.3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模板安装)见表27、施工单位进行预留预埋工作须认真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送监理,由监理工程师复检签字后方可封模。

表1现浇模板安装允许偏差表2钢筋安装预埋件位置允许偏差表3受拉钢筋绑扎搭接长度注:1、除满足上表要求外,当设计另有要求时,应满足设计要求;2、当IIIII级钢筋d>25mm时,搭接长度按表增加5d;3、当螺纹钢d<25mm时,搭接长度按表减小5d。

表5现浇砼结构构件的允许偏差表6砖砌体砂浆稠度表7砖砌体的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表4预埋钢筋、板、件的允许偏差表8材料检验内容与验收投资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工程款支付应遵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以及工程形象进度进行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依据1、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有效组成文件;2、经监理单位签发的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3、经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确定的有关工程支付的工程计量资料;4、经业主及监理单位签发的有关工程指令、通知、文函等。

二、工程款支付条件1、支付工程量必须达到合同付款的形象进度;2、工程必须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三、工程款支付程序1、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情况,由施工单位提出支付工程款申请单一式三份,报监理单位审核。

2、现场监理工程师初审工程形象进度和确认工程质量,签证后报总监确认审核,签章后报业主单位。

3、业主单位审定签字后,一份送业主财务部门,一份返回监理单位,一份送承包单位作领款凭据。

4、业主财务部门向施工承包单位办理银行划款手续。

第二章变更工程量确认及材料价款调整根据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不管国家或地区的价、费文件有何政策性调整,施工期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各项费用和风险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一、调整条件1、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2、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合同以外的其他工程费用;3、招标文件补遗书中“暂按给定单价计取的材料”,施工中按投标文件量、价据实调整。

二、调整的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计算,不计预算包干费。

三、申报要求1、有关变更工程量的资料必须有:设计单位变更图或通知、监理工程师变更通知等,确认签证资料必须齐全。

2、上报的工程内容,必须符合上报条件,否则,一律不予承认。

3、对招标文件中暂定单价的材料、无当地信息价暂按定额计价的材料或因设计变更导致的材料价差调整,承包方在采购这些材料时应由业主或监理方见证确认,结算时附上确认衣据,否则,不予认可价差。

4、变更工程只计算出工程量,要求计算式步骤清楚。

5、对变更增加的零星工作或计划外用工采用计日工方法计价,每次发生时施工单位应邀请现场监理人员核对工日数并签证确认,完工后填报“计日工计量申报单”一式二份。

由现场总监批准后返施工单位一份。

四、签认程序1、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内容,初步确认工程量。

2、监理部投资组对工程量进一步核实,并按签证规定签发。

五、签证规定1、凡变更价款在5000元以上的经济签证,无业主签章不得转发施工单位。

2、工程变更经济签证单,500元以上或无合同单价的必须经监理部投资组审核确认签证,经现场总监签章后方为有效。

第三章工程结算及审查一、结算申报条件1、工程已竣工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等级;2、提供已完善的竣工图一套;3、变更签证资料签章齐全;4、结算申报资料三套。

二、申报要求1、结算资料装订成册,完整有序,主要包括:1.1图纸汇审纪录;1.2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或变更图);1.3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或业主签发的通知);1.4施工单位申报的经监理单位签章报业主签证的工程量和材料价格调整文件(调价材料应当附经三方认可的合同或发票以及其它有效价格证明文件)等。

2、结算书按要求编制,要求如下:2.1结决算书封面:***工程结算书、编制单位(签章);2.2编制说明;2.3价格汇总表;2.4工程量计算书;三、监理单位对工程结算的审核1、审核方法全面审核法2、审核内容2.1结算依据是否齐全,定额单价是否依照合同文件等;2.2工程量是否严格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有无漏算、重算等;2.3单价及价格是否严格执行地方有关文件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定额的套用是否合理等;2.4取费及调差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直接费用及各种取费基础是否正确;调差是否正确;费率的计取是否正确等;3、审核程序3.1坚持自审--互审--审批的特有程序,确认无误后,交投资组组长审核;3.2约请甲、乙双方就结算中的问题交底;3.3总监审核批准工程结算初步审查意见。

3.4建设单位送国家法定的造价审查机构进行造价审计。

进度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本细则依据建设单位所委托的《建设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有关现行规章编制。

2、本细则用于监理项目范围内所有施工项目进度计划控制。

3、施工单位应切实做到以工程质量求进度、以工程进度求效益,确保合同工期的按期实现。

第二章承建单位应报送的施工进度文件4、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工期、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现场自然条件及施工水平,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开工前10天将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单位审阅。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应包括下述资料:4.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4.2施工总进度表,包括带逻辑关系的横道进度表和网络进度图;4.3施工程序;4.4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4.5主要施工设备和材料,劳动力计划;4.6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作业规程;5、各单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单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要求期限和内容向监理单位报送详细的单项工程施工措施计划。

当单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作具体村注时,该施工措施计划应于该项工程开工前10天送达监理单位,并且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5.1施工布置;5.2施工进度;5.3施工程序;5.4施工方法和措施;5.5主要施工设备和材料、劳动力计划;6、施工单位必须在每年开始前10天向监理单位送交下一年度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于每季、月开始前5天,递交下季、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其内容应包括:6.1计划按期完成的工作进度网络图和横道图;6.2主要物资材料(钢材、木材、水泥)计划耗用量;6.3施工现场各类人员数量和下期劳动力安排计划;6.4材料设备的定货、交货和使用安排;6.5工程价款结算情况以及下期预计完成的工程投资额;6.6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7、由于各种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原因,致使施工进度计划在执行中必须进行实质性修改,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提出修改的详细说明,并须在计划修改实施的前10天提出修改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必要时也可由监理工程师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指示,由施工单位调整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8、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

对于必须报批的进度计划报告,监理工程师审阅后将限时退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

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经审阅”或“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9、除此之外,施工单位还必须于次月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当月施工进度实施报告,报告中应附有适当说明、形象进度示意和图片,使监理工程师能有效地审议和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

施工单位必须递交的分期施工进度表报告和说明书格式,在实施中,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会商确定。

实施报告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9.1监理项目内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9.2主要物资材料按实际进度的进货、消耗和储存量;9.3上两项按项目逐项统计的总计、逐月累计和计算百分比;9.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情况,以及现有施工机械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9.5施工现场各类人员的数量;9.6已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9.7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进度的影响因素以及重新达到原计划进度所采取的措施。

9.8记述意外事故,如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造成停工后复工情况。

第三章工期延误的责任10、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单位报送上述文件。

因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工程价款结算或其它支付签证拖延或其它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必须报批的进度计划报告,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单位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可视为已经审阅。

1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变更或减轻施工单位对合同工期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协调管理制度为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规范管理,依据国家、重庆市有关规定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业主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协调管理工作日常制度一、招标投标阶段1、招标文件编制制度2、开标、评标制度二、施工实施阶段1、工程会议制度2、工程信息管理制度3、工程文件管理制度4、竣工档案编制细则5、施工图纸会审制度6、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7、施工企业及人员资格审查制度8、现场及高程坐标交接制度9、工程开工申请制度10、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11、行文审签制度12、工程月报制度第二章会议制度一、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是承包人、监理工程师进入工地后第一次会议,是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之间相互了解,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见面会,必须在开工前举行。

1.1会议的参与者包括:业主或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承包人、分包人及其有关人员1.2第一次工地会议内容1.2.1介绍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分包人及组织,出示有关函件和名单。

1.2.2检查承包人工作准备情况1.2.3检查业主对合同的履行情况。

1.2.4检查监理工程师设施准备情况。

1.2.5明确工程施工监理例行程序。

第一次工地会议是以相互了解,检查工程有关各方准备情况,明确工程监理程序为主要目的,当上述目的达到,监理工程师可下达开工命令。

二、经常性工地会议1、生产调度会1.1每周一次,由总承包单位主持。

1.2会议参加者包括: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也可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1.3会议内容:检查上周工程质量、进度落实情况,安排本周工作,研究解决施工问题。

2、监理协调会2.1每二周一次,由总监或现场监理工程师主持。

2.2会议参加者包括:监理工程师、设计师代表、承包人以及承包单位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及高级职员(总工程师、经济师等),必要时可邀请业主代表,同时,监理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还可指定分包人,及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参加。

2.3会议内容:2.3.1确认上次会议记录,如无修改,到会者应声明上次会议记录属实且同意。

2.3.2审查工程进度情况,制订出下阶段进度计划。

2.3.3检查承包人的职员是否按合同规定到达施工现场,若有缺额,承包人如何处理。

2.3.4检查承包人的设备及材料到场情况,如发现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承包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2.3.5检查工程质量及承包人如何采取补救措施等。

2.3.6检查落实财务事项,主要讨论工程计量与支付问题。

2.3.7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延误及上述有关的一些重要事项进行讨论,作出决议。

3、联席会3.1每月一次,业主单位负责人主持。

3.2会议参加者包括:业主单位有关人员、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承包单位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及高级职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参加。

3.3会议内容: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解决重大问题,宣布重要决定。

4、监理例会4.1每周一次,由驻地总监或办公室主任主持。

4.2监理例会参加者包括: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要时邀请业主代表参加。

4.3监理例会的内容。

4.3.1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监理工作情况。

4.3.2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订改正的具体措施。

4.3.3研究协调各方关系,需向总监或业主请示、汇报的问题。

三、专题会议1、总监或现场总监根据需要和工程进展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2、专题会议内容包括:研究技术问题,延期、变更、索赔、工程竣工验收等。

四、会议要求1、与会人员必需准时到会,有准备地发言。

2、以上所有会议记录均应存档。

3、重要的会议要转发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

工程联席会纪要时间:二OO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地点:人员: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其它单位:主持:一、会议内容:二、议定事项:年月日主题词:纪要管理抄报:抄送:

第三章工程信息管理制度一、主要工程住处搜集1.1施工日记:1.1.1记录当日施工活动,包括用于工作的人员、机械,施工对象、工艺、当日气候,外来人员检查情况等。

1.1.2记录当日工程质量。

包括样品检验、材料试验、工程自检质量、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或书面指令。

1.2监理日记:1.2.1记录当日监理活动。

包括分管项目的质量、进度、当日巡视检查内容。

1.2.2记录当日监理事件。

包括发生事故及处理情况,对施工单位有何口头或书面指令,与工地总监或工程总监的联系情况,对监理员的指示。

1.3会议记录:1.3.1记录的内容: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和人员、会议内容、议定事项及待解决的问题。

1.3.2会议纪要整理:施工调度会、技术讨论会由施工承包单位整理三日内报监理,图纸会审、工程联席会、监理协调会纪要由监理单位整理。

1.4本细则第三章所述的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发出的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通知、简报、报告、批示、指令、文函等。

二、工程信息的储存2.1工程日常记录要求及时,准确。

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查验施工日记,工地总监要定期检查监理日记。

2.2工程信息要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专人管理,重要的信息要输入微机。

第四章工程文件管理制度本制度用于监理部承担的工程监理项目内,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承包单位之间所有的工程文件传递与管理。

一、工程文件分类与组成1.1设计文件指经业主单位签发送达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及其相应的变更通知。

1.2施工文件指承建单位根据承包合同或监理文件规定,应报送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工程项目开工申请、工程检测试验报告、工程支付结帐报表、各种工程问题请示以及与工程实施、竣工、维护等一切活动有关的图纸、文件、报告、图片、原始记录、报表、经济资料。

其中总承包单位签发的文件为一级施工文件,各项目承建单位签报的文件为二级施工文件。

1.3监理文件指监理工程师依据《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及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所编制签报签发的文件、纪要、月报、通报、通知、规定、批复、函件、签证等。

1.4业主文件指业主单位或业主有关部门签发、批转的与工程建设活动有关的文件、纪要、简报、通知、规定、批复、函件等。

二、工程文件签发要求及流程传递2.1构成工程文件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符合文件格式要求;书面文件要求用公文纸打印、复印,制式表格填写和文件签证要求用碳素笔。

2.2文件必须经单位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签章,签发文件必须是态度明确、文字准确、应用“照此执行、按修改意见执行、不能执行、同意呈报、整理后再报、不能呈报、属实、不属实”等词句。

不能用“可能、可以、是否、基本上”等词句。

2.3工程文件必须按时送达各单位办公室或(指定地点)指定人员签收登记,并及时传送有关负责人审签,除工程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形式、格式外、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均不得拒收和扣压,否则,将为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4除非业主另有要求,否则不符合文件管理办法和传递程序而来往的文件,可被视为非正式文件或无效文件而不具备合同所赋予的效力。

2.5以是否影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进度分急件和非急件。

可预料之工程事件而形成的工程文件为非急件,非急件行文时限各单位分别为3天;不可预料之工程事件而形成的工程文件为急件,急件必须在文件封面(首页)右上角注明“急件”,各单位收到急件后必须立即处理,且立即用电话或口头向有关单位及时通报情况,书面材料后补。

后补书面材料,各单位不得超过24小时,急件签收时间注明年、月、日、时;非急件签收时间注明年、月、日,除因不可抗力的交通、通讯因素所致延误之外,造成延误的单位承担经济损失。

三、设计文件管理3.1通过业主提供的设计文件均一式八份,其中监理留用三份,其余五份,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时间15天内)签发承建单位执行。

并在10天组织图纸会审。

对需要修改的设计文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通过业主转回设计单位,再返回的设计文件及时签发承建单位执行。

3.2未经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的任何设计文件,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非正式设计文件实施的工程,监理可拒绝支付签证。

3.3施工过程中,若因施工自然条件发生与设计文件不符的重大变化,承建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变更建议。

四、施工文件管理4.1总承包单位每月25日前应报送工程月报,内容包括:4.1.1本月完成工程投资,累计完成工程投资,工程支付结帐报表,业主上月审核结算的进度款及落实到位情况。

4.1.2本月完成工作量,累计完成工作量,工程形象进度。

4.1.3工程质量情况及分析评估和改进措施。

4.1.4施工设备进场及使用情况,施工材料进场,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现场主持工作时间及各单位投入劳动力总人数,总工日。

4.1.5各项目承建单位组织协调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和安全生产情况及处理意见。

4.1.6下月和季度施工计划、材料供应计划。

4.2总则规定的其它施工文件按时逐级及时签报。

4.3凡要上报业主的施工文件,项目承包单位须一式三份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转报业主二份。

4.4凡报审或要求批复的非急件,除工程承包合同另有规定以外,5天(报送业主的10天),急件在有限期内未批复,可视为监理工程师已同意。

五、业主文件和向业主单位报送的文件5.1除非业主另有要求,否则承建单位向业主单位报送的各种文件都必须先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转达,以确保命令源的一致性,避免现场施工秩序混乱。

5.2除非业主另有要求,否则业主单位下达和批转的工程文件都应通过监理单位向承建单位签发或转达。

5.3监理报送业主的非急件3天后未作批复,急件在注明的时间内未作批复,可视为业主单位已审批和同意。

六、监理文件管理6.1为利于施工顺利进行,缩短文件传递途径,必要时项目施工单位可直接向监理报送文件,监理单位也可同时向总承包单位和项目施工单位下达工程文件。

6.2项目施工单位对总包单位下达的工程文件有异议,可以接到文件24小时内报送监理工程师提出确认和要求变更的申请。

承建单位对收到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监理文件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总监理工程师申请变更指令。

承建单位对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监理文件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业主单位申请复议。

除非业主复议对监理文件作出否认、变更或修改,否则在复议期间,原送达的监理文件继续有效。

业主承担为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五章竣工档案编制细则一、总则1、为使工程文件资料完整、准确、统一管理和有效利用,依据国档发(1982)第34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第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92)第8号《建设项目档案案卷验收办法》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发《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国家建设部颁发《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993.5版),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用于建筑安装工程3、档案组卷、分类、排列、装订要求3.1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栋号组卷。

3.2按资料属性,即管理资料、材料和构配件质保资料、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评资料归类。

3.3资料目录、管理资料、质保资料、验评资料、竣工总结、竣工证书、立卷说明排列。

3.4装订要求用统一规格(300mm×200mm)的档案盒,文件统一用16开纸,每卷三份;竣工图另装盒(竣工图折叠办法见后图)。

3.5业主文件、设计文件、监理文件另组卷。

3.6建筑群或生活区另设综合卷,业主文件中1-9条,设计文件1-5条,监理的前期文件1-8条编入综合卷。

3.7卷盒面用1号黑体字,卷内目录、文件标题用3号字,文件内容用4号字打印,质量评定表格数据填写要求清晰端正,利于长期保存。

4、案卷的编目4.1案卷的内容均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按排列顺序统一编号;页号置于页面右下角;案卷内封(卷内目录),卷内备考不编页号。

4.2案卷采用内封面(见图1);档号、档案号、缩微号、密级暂不填写;卷内题名要简明、准确;填编制单位要同竣工图章单位,编制日期为卷内文件的起止日期,保管期限为长期。

4.3卷内备考表(见图2)的填写,要标明卷内科技资料文件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5、竣工图编制5.1原图施工无变动的,在新蓝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即作为竣工图。

5.2凡有一般性设计变更的,可在施工图(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章”后即为竣工图。

5.3凡有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及其它重大改变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绘制责任要求和费用依据国档发(82)34号文件执行。

5.4竣工图绘制三份二、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1、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保存的文件,要求资料工作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

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都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搞好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真实性,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文件档案资料。

2、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2.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

总承包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向监理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监理单位汇总、整理监理文件,在竣工验收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准确、完整的项目档案资料。

2.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

3、建立档案资料管理机构业主、监理、总承包、设计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档案资料,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篇3:某电力工程监理细则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电气(照明、动力)工程监理细则

一、总则

1.监理依据

1.1.承包合同

1.2.监理合同

1.3.设计文件及设计施工图

1.4.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

1.5.1.6.1.7.地方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的各项有关规定

1.8.业主的特殊要求或标准

1.9.项目的监理大纲或监理规划

2.监理目标:根据已经业主批准的监理大纲或监理规划之目标要求,根据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之分工,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到人,并明确本专业(或责任人)之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

二、照明工程

1、防雷、接地装置质量控制

1.1接地体制作:一般用基础桩主筋、基础承台或板钢筋、人工打入地基中的角钢、钢管等

做为接地体,接地体的结点距离、埋设深度、联结方法、引出线、测试点等应按照设计或规范要求。

1.2监理人员应检查接地体的材料、焊接质量、布置和联结,并参与接地电阻的测试和检查。

1.3接地引下线一般利用柱子钢筋,做引下线的柱子钢筋应做好标记以防止错联,遇焊接接

头应进行跨接;引下线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环形联结;引下线若敷设在外墙时应进行镀锌或镀漆防腐,并安装牢固。

1.4接闪器如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的制作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5质量验收: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材质和规格符合规定,联接正确,环联不开口;

焊接搭接长度、焊接部位防腐处理符合要求。

2.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

2.1.基本项目

2.1.1.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2.1.2.当线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并应减少弯曲。

2.1.3.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2.1.4.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50-80mm。

2.1.5.电线管不宜超过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2.1.6.电线管的弯曲处,不应有褶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2.1.7.电线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2.1.7.1.当线路明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

2.1.7.2.当线路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10倍

2.1.8.当电线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埋设接线盒,且接线盒内的位置便于穿线:

2.1.8.1.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2.1.8.2.管长度每超过20m,有一个弯曲。

2.1.8.3.管长度每超过15m,有二个弯曲。

2.1.8.4.管长度每超过8m,有三个弯曲。

2.1.9.垂直敷设的电线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埋设固定导线用的接线盒:

2.1.9.1.管内导线截面为50mm及以下,长度每超过30m。

2.1.9.2.管内导线截面为70mm-70mm,长度每超过20m。

2.1.9.3.管内导线截面为120mm-240mm,长度每超过18m。

2.1.10.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管,其水平或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0.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2.1.11.在TN-S,TN-C-S系统中,当金属电线管、金属盒(箱)、塑料线管、塑料盒(箱)混合使用时,金属线管、金属盒(箱)必须与保护地(PE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2.2.保证项目

2.2.1.导线的品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面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M

实测抽查5个回路,或检查地缘电阻测试记录,测试中必须有监理人员在场,并签字。

2.2.2.薄壁钢管严禁熔焊连接,塑料管的材质及试用场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22222

规定。

2.2.3.检查数量,不同材质的管子各抽查5处,检验方法:明设的管子采用现场观察检查,暗设的管子检查隐蔽工程记录,且隐蔽前须经现场监理人员认可并签字。

2.2.4.潮湿场所和直埋于地下电线管,应采用厚壁钢管或防潮型可饶金属保护管,干燥场所宜采用薄壁钢管或可饶金属管。

2.2.5.钢管的内、外壁均应作防腐处理,当埋设于混凝土内时,钢管外壁可不作防腐处理,直接埋于土层内的钢管外壁应涂两度沥青,采用重镀锌钢管时,锌层剥落处应涂防腐漆,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2.2.6.钢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铁屑及毛刺,切断口应平整。

2.2.7.钢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金属软管或可饶金属保护管,金属软管的长度不宜大于2m。

2.2.8.金属软管应敷设在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干燥场所,且不应直接埋于地下或混凝土中,当地潮湿等特殊场所使用金属软管时,应采用带有非金属护套且附配套连接器件的防液型金属软管,其护套应经过阻燃处理。

2.2.9.金属软管不应退后、松散,中间不应有接头,与设备、器具连接时,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处应密封可靠,防液型金属软管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

2.2.10.保护电线用的塑料管及其配件必须由阻燃处理的材料制成,塑料管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2.2.11.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及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2.2.12.塑料管按材质可分两种:硬塑料管、半硬塑料管及波纹软塑料管。半硬塑料管在制造时已加了阻燃剂,应是不延燃的,并有厌火性能,检查时用火把塑料管点燃后,移去火种后,被燃烧的塑料管仍在继续燃烧即为不合格品,反之为合格品。同样波纹塑料管也具有自灭火性能,半硬塑料管严格使用在吊平顶内、板墙夹层内或板条墙内,检查时如发现有半硬塑料管设在楼、板上,应要求承包商进行返工。硬塑料管适用于室内或有酸碱等腐蚀介质的场所,但不得在高温及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敷设。半硬塑料管适用于民用建筑的照明工程暗配敷设,不得在高温场所敷设。

2.3.基本项目

2.3.1.管子敷设。检查数量按管子不同材质、不同敷设方式各抽查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2.3.1.1.管子检查。

a,钢管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内无铁屑及污物,管口无毛刺,硬塑料管、半硬塑料管,表面无裂纹,无变形并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

b.检查管口有无金属套护口,已加套护口的应紧密、牢固、不脱落。

c.检查管子弯曲处不应出现凹凸和裂缝,对管壁薄、直径大的钢管弯曲,应注意检查操作人员在操作时的弯曲方法,正确弯曲方式是:管内先灌满砂,密实后再弯曲,可防止钢管弯曲时弯瘪等。检查有焊缝的钢管弯曲时,焊缝一定要放在弯曲的侧面,不得将焊缝放在弯曲方向的内侧和外侧,以防管子出现裂缝。硬塑料管明敷弯曲半径不应小于4D(D代表管外径,下同)。

2.3.1.2.盒箱设置的检查。

a.管子进入开关盒、灯头盒、接线盒、配电箱时,在箱盒内露出长度应小于5mm,管子露出锁紧螺母的螺纹应2-4扣,不得出现螺母拧紧不平整现象。

b.成排灯盒坐标于中心线的允许偏差为5mm,暗开关距门边150-200mm。

2.3.1.3.管子油漆的检查。镀锌管可不油漆;一般钢管应除锈、油漆;埋入混凝土结构内部的管子,外表面不得刷漆,防止管子和混凝土结合不牢,影响结构强度,其管内壁应进行涂刷漆防腐;镀锌管锌层受损伤、剥落应进行防腐处理。

2.3.1.4.暗配管保护层的检查。管子用垫层块应统一制作,管子与混凝土模板间应保持足够距离,固定可靠。管子保护层过薄,甚至外露,易被腐蚀,需尽量防止。

2.3.1.5.线路进入电气设备和设备器具的管口位置应检查连接紧密,管口光滑,护口齐全,明配管及其支架平直牢固,排列整齐,管子弯曲处无明显皱折,油漆防腐平整,明配管保护层大于15mm,盒(箱)设置正确,固定可靠,管子进入盒(箱)处顺直,在盒(箱)内露出长度小于5mm,用锁紧螺母(纳子)固定管口管子露出锁紧螺母的螺纹为2-4扣。

2.3.1.6.管子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1/2。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3扣,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b.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套管采用焊接连接时,焊缝应牢固严密;采用紧定螺钉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c.镀锌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定螺定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d.钢管连接处的管内表面应平整、光滑。

2.3.1.7.钢管与盒(箱)或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2.3.1.7.1.暗配的黑色钢管与盒(箱)连接可采用焊接连接,管口宜高出盒(箱)内壁3-5mm,且焊后应补涂防腐漆,明配钢管或暗配镀锌钢管与盒(箱)连接采用锁紧螺母或护圈帽固定,用锁紧螺母固定的管端螺纹宜外露锁紧螺母2-3扣。

2.3.1.7.2.当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

2.3.1.7.3.当钢管与设备间连接时,对室内干燥场所,钢管端部宜铺设电线保护软管或可饶金属电线保护管后引入设备的接线盒内,且钢管管口应包扎紧密。对室外或室内潮湿场所,钢管端部应铺设防水弯头,导线应加套保护软管,经弯成滴水弧状后再引入设备接线盒。

2.3.1.7.4.与设备连接的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200mm。

2.3.1.8.安装电器的部位应设置接线盒

2.3.1.9.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管卡内的最大距离应符合如下规定:

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

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150-500mm。

2.3.1.10.金属软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软管外径的6倍。

b.固定点之间间距不应大于1m,管长与终端、弯头中点的距离宜为300mm。

c.与嵌入式灯具或类似的器具连接的金属软管,其末端的固定管卡宜安装自灯具、器具边缘起沿软管长度的1m处。

2.3.1.11.金属软管应有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2.3.1.12.塑料管口应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并符合下列规定:

a.管与管之间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b.管与器件连接时,插入深度宜为管外径的1.1-;2.3.1.13.硬塑料管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敷;2.3.1.14.明配硬塑料管在穿过楼板或易受机;2.3.1.15;2.3.1.16行;2.3.1.17.塑料管在砖砌墙体上剔槽敷设时,;2.3.1.18.明配硬塑料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硬塑料管管卡间最大距离

--------------------------------------------------------------------------------

a.管与管之间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

b.管与器件连接时,插入深度宜为管外径的1.1-1.8倍。

2.3.1.13.硬塑料管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敷设时,应按设计规定装设温度补偿装置。

2.3.1.14.明配硬塑料管在穿过楼板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距楼板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2.3.1.15

2.3.1.16行。

2.3.1.17.塑料管在砖砌墙体上剔槽敷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拌面保护,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2.3.1.18.明配硬塑料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管卡间最大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硬塑料管管卡间最大距离(m)

2.3.1.19.管卡与管线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为150-500mm。

2.3.1.20.敷设半硬塑料管或波纹管宜减少弯曲,当直线段长度超过15m或直角弯超过三个时,应增设接线盒。

2.3.2.管内穿线:观察检查,抽查10处,或检查安装记录,安装记录需经现场记录认可。

2.3.2.1.检查管内穿线

2.3.2.1.1.检查承包商是否按设计要求选择管材种类和规格。如设计无要求,应按下列要求。

A.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

B.管内穿线在建筑物抹灰、粉刷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穿线前,应将电线保护管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C.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但下列几种情况和

设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a.电压为50V及以下回路。

b.同一台设备的电机回路和无抗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

c.照明花灯的所以回路。

d.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可穿入同一根管内,担管内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e.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应穿于同一钢管内。

f.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箱)内。

g.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h.重量。

2.3.2.2.接地(接零)检查

a.检查、抽查5处,观察检查。电管连接的末节两端应用圆钢接地跨接,焊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6倍,跨接两端采用焊接配电箱的总电源管与接地干线跨接,应将电源箱引出管末端与管连接成环形接地、接零保护。其重复接地应直接引入总电箱,其重复接地应与总连续可靠连接。专用接零保护线上不应带有负载,严禁经过熔断器。

b.钢管的接地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黑色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焊接跨接接地或采用接地线卡跨接。镀锌钢管或金属电线管的跨接接地线宜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2.4.允许偏差项目

2.4.1.管的弯曲半径,固定点,明配管任意2m平直度、垂直度根据规范要求在不同部位个抽查10处(每处一点),检查方法用尺量、拉线、吊线等。

3.槽板配线工程

3.1.保证项目

3.1.1.导线及槽板的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面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M。检查方法:实测抽查10个回路,或检查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测试时必须有现场监理人员在场并签字。

3.1.2.线槽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应光滑,无毛刺。

3.1.3.金属线槽应经防腐处理。

3.1.4.塑料线槽必须经阻燃处理,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3.1.5.配电所使用的电压均在500V以下,绝缘电阻值都应大于0.5M

3.2.基本项目

3.2.1.槽板敷设,观察抽查10处。线槽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1.线槽应敷设在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3.2.1.2.线槽的连接应连续无间断,每节线槽的固定点不应少于两个。在转角、分支处和端部均应有固定点,并紧贴墙面固定。

3.2.1.3.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

3.2.1.4.固定或连线槽的螺钉或其它紧固件,紧固后其端部应与线槽表面光滑相接。

3.2.1.5.线槽的出线口应位置正确,光滑无毛刺。

3.2.1.6.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或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0.2%,且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口错开,其间距不少于100mm,盖板锯成斜口对接。木槽板无劈裂,塑料槽板无扭曲变形。

3.2.2.线路保护观察抽查10处。槽板线路的保护检查,穿过梁、墙时,应有瓷管、钢管、硬塑料管保护,平顶下露出长度不应大于5mm,槽板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导线伸缩余量不小于150mm。

线槽内导线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1.导线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截面面积的60%。

3.2.2.2.在可拆卸盖板的线槽内,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接头处所有导线截面积之和不应大于线槽截面面积的75%。在不易拆卸盖板的线槽内,导线的接头应置于线槽的接线盒内。

线路穿过梁、墙和楼板有保护箱,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槽板断开,导线加套保护软管并留有适当余量。

3.2.3.导线的连接观察抽查10处。如槽板内有接头,接头受挤压,易受潮漏电;接头松动,增加了接触电阻。需要有接头时,应另外装设接线盒,将接头安放在接线盒内。当导线敷设在灯具、开关、插座以及接头处,应留出100mm的线头,以便连接。

3.3.允许偏差项目

水平或垂直敷设的直线段平整度、垂直度允许偏差均为5mm。

平整度、垂直度可分别用拉线尺和吊线尺分别抽查10段,每段测一点。

4.配线用钢索工程

4.1.保证项目:钢索、金具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终端拉环必须固定牢靠,拉紧调节装置齐全,钢索端头用专用金具卡牢,数量不少于两个。

保证项目检查数量抽查5条,检验方法采用观察检查。

4.1.1.钢索的质量检验:采用钢铰线做钢索时,应用镀锌的,不得采用含油芯线的钢铰线且单根钢丝直径应小于0.5mm。钢铰线不得有松股、断股、拉曲等现象;如采用镀锌圆钢做钢索,在安装前应调直、预拉伸和刷防腐漆。敷设在潮湿或含有腐蚀性物质的场所,应采用塑料护套钢索。

4.1.2.钢索安装的检查:钢索的端头用金属线绑扎紧固,漆应完整,有腐蚀性场所应用镀锌拉环和金具,终端拉环的固定应牢靠,应能承受钢索的全部受载下的拉力。钢索的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锌铁丝扎紧。

当钢索长度为50m及以下时,可在其一端装花篮螺栓,当钢索长度大于50m时,两端均应装设花篮螺栓。

4.2.基本项目

4.2.1.钢索的中间固定:观察检查5段。

4.2.1.1.吊钩间距离不应大于12m,中间吊钩宜使用圆钢,其直径不应小于8mm,吊钩的深度不应小于20mm。电线沿钢索敷设时,应保持平直,直线段每400mm处应有一固定点。钢索配线敷设后的驰度不应大于100mm,如不能达到要求时应增设中间吊钩。钢索长度在50m以下时,可以一端装花篮螺栓,当钢索长度大于50m时,两端均应装设花篮螺栓;每超过40m应加装一个中间花篮螺栓。钢索在终端固定处,钢索卡不应小于两个,钢索的终端头应用金属丝绑扎紧,钢索两端需用穿墙螺栓固定并用双螺母紧牢。

4.2.1.2.钢索配线按固定方式与所配导线的不同分别为钢索笈配线、钢索瓷柱配线、钢索电缆配线和钢索护套配线。钢索配线的接头及灯头处需用专用接线盒及灯头盒,钢索配塑料护套线时,采用塑料接线盒。

4.2.1.3.钢索配线时的各种支柱间,支柱件和灯头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表。

钢索配件零件间及线间距离(单位:mm)2

钢索中间固定点间距不大于12m,吊钩可靠地托住钢索,吊杆或其它支柱点受力正常,吊杆不歪斜,油漆完整。

4.2.2.接地(接零)检查:观察检查5段,基本项目参见配管配线工程。

4.2.2.1.建筑物装设彩灯的钢索配线接地(接零)的检查。建筑物装设彩灯时,线路应从底层以专用回路穿金属管沿无人经常活动的地方暗敷地下,并引至彩灯。金属管、零线同装设彩灯用的钢索相连后,再与接地装置相连,钢索上部应与顶部的防雷装置相连。

4.2.2.2.钢索及其吊架接地(接零)支柱敷设连接紧密、牢固,接地(接零)线截面选用正确,需防腐的部分涂漆均无遗漏。

4.3.允许偏差项目

4.3.1.件间的距离各种配线支柱钢管配线允许偏差(30mm),硬塑料管配线(20mm),塑料护套线配线(5mm),瓷柱配线(30mm)。

4.3.2.水平线路用拉线、尺量检查,垂直线路用吊线、尺量检查。按不同敷设线路各抽查10处,每处检查1点。

5.电气照明器具及其配电箱(盘)安装工程

5.1.保证项目

5.1.1.器具及其配电箱(盘)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大(重)型灯具及吊扇等安装用的吊钩、预埋件必需埋设牢固,吊扇吊杆及其销钉的防松防振装置齐全、可靠。全数观察检查大(重)型灯具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须经现场监理签字认可。

5.1.1.1.安装前应对照明灯具进行检查,其产品质量应有专业检验部门鉴定后的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时应核对型号等有关技术数据,并注意核对工程中所有灯具的重量是否符合要求。灯具应便于散热,结构轻巧、坚固,玻璃制品灯罩应厚薄均匀,透光率高,不易炸裂。灯具构造易于穿通导线,穿线孔壁应光滑,不致磨损导线绝缘。软线吊灯重量超过1Kg时,应补加吊链,吊链灯具的灯线不应受拉力,灯线宜与吊链编叉在一起,软线吊灯的两端应作保线

扣,吊灯灯具的重量超过3Kg时,应采用预埋吊钩或;5.1.1.2.在重要场所安装大型灯具的玻璃罩时;5.1.1.3.风扇吊钩预埋,须经现场监理人员检;5.1.1.4.吊扇吊杆及其销钉的防松,防震装置;5.1.2.器具的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和其他安装;5.1.2.1.抽查10处,观察检查和隐蔽记录;5.1.2.2.装置中的开关、金属插座、灯头座,;5.1.2.

--------------------------------------------------------------------------------

扣,吊灯灯具的重量超过3Kg时,应采用预埋吊钩或螺拴固定。

5.1.1.2.在重要场所安装大型灯具的玻璃罩时,应有防止灯罩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大型花灯如采用专用绞车悬挂固定时,绞车的棘轮必须有可靠的闭锁装置,绞车的钢丝绳抗拉强度不小于花灯重量的10倍。钢丝绳的长度在花灯放下时,距地面或其他物体不应小于250mm,注意灯线不应拉紧。采用吊钩固定,吊钩加工成型后,应做镀锌防腐。安装前,需经现场监理等有关人员,对吊钩及悬吊装置的牢固程度进行检验,并作1.2倍的过载起吊试验。

5.1.1.3.风扇吊钩预埋,须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查认可。

5.1.1.4.吊扇吊杆及其销钉的防松,防震装置须经现场监理检查认可。

5.1.2.器具的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和其他安装要求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5.1.2.1.抽查10处,观察检查和隐蔽记录。隐蔽记录须经现场监理人员签认。

5.1.2.2.装置中的开关、金属插座、灯头座,配电箱(盘)的金属架、电管等均应接地或接零。

5.1.2.3.所使用的接地跨接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其截面不应小于1.5mm。

5.1.2.4.低于2.5m的灯具外壳应妥善接地。

5.1.2.5.需要接地或接零的灯具、插座、开关的金属外壳,应用接地螺拴连接牢固。不得用导线缠绕,并加垫圈和弹簧垫圈压紧。

5.1.2.6.箱(盘)的接地应牢固,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箱柜门用软导线与接地的金属框架可靠连接。

5.1.2.7.所有专用接地或接零线的颜色应与工作电源导线有区别。

5.1.2.8.接零系统中的零线应在引入线及末端配电盘做好重复接地。

5.2.基本项目

5.2.1.器具安装:观察检查,抽查器具总数的10%。

照明器常采用吸顶式、壁式和悬吊式三种,根据配电方式、室内净高和对照度要求确定。

5.2.1.1.在配线进行完后,进行安装。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1.1.采用钢管做灯具的吊杆时,钢管的内径不应小于16mm,钢管壁厚度不应小于

1.5mm。

5.2.1.1.2.吊链灯具的灯线不应受拉力,灯线应与吊链编叉在一起。

5.2.1.1.3.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应作保护扣,两端芯线应搪锡。

5.2.1.1.4.日光灯和高压汞灯及其附件应配套使用,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

5.2.1.1.5.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用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于2个。当绝缘层直2

径为75mm及以下时,可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5.2.1.2.360及以下照明变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2.1.电源侧应有短路保护,其熔丝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变压器的额定电流。

5.2.1.2.2.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任意一端或中性点,均应接地或接零。

5.2.1.3.金属卤化物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3.1.灯具安装高度宜大于5m,导线应经接线柱与灯具连接,且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5.2.1.3.2.灯管必须与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合使用。

5.2.1.3.3.落地安装的反光照明灯具应采取保护措施。

5.2.1.4.嵌入顶棚内的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4.1.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近灯具外壳,且在灯盒内应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

5.2.1.4.2.矩形灯具的边框宜与顶棚的装饰直线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5mm。

5.2.1.4.3.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5.2.1.5.霓虹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5.1.灯管应完好,无破裂。

5.2.1.5.2.灯管应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且必须牢固可靠,专用支架可采用玻璃管制成,固定后的灯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最小距离不宜小于20mm。

5.2.1.6.插座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6.1.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3m,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校不宜小于1.8m。同一场所安装的插座高度应一致。

5.2.1.6.2.车间及试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宜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不应小于0.15m。同一室内安装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5mm,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1mm。

5.2.1.6.3.落地插座应具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

5.2.1.7.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7.1.安装在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开关,宜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且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5.2.1.7.2.开关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的距离宜为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1.3m,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2-3m,且拉线出口应垂直向下。

5.2.1.7.3.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开关距地面高度应一致,高度差不应大于1mm,同一室内安装的开关高度差不应大于5mm,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宜小于20mm。

5.2.1.7.4.相线应经开关控制,民用住宅严禁安装床头开关。

5.2.1.7.5.暗装的开关应采用专用盒,专用盒的四周不应有空隙,且盖板应端正,并紧贴墙面。

5.2.2.配电箱(盘、板)安装,观察检查、抽查5处。

5.2.2.1.照明配电箱(板)内的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5.2.2.2.照明配电箱(板)不应采用可燃材制作,采用的木质配电箱(板)应经阻燃处理。

5.2.2.3.导线引出面板时,板面线孔应光滑无毛刺,金属板应装设绝缘护套。

5.2.2.4.照明配电箱(板)应安装牢固,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暗装照明配电箱(板)四周应无空隙,其面板四周边缘应紧贴墙面,箱体与建筑物、构筑物接触部分应涂防腐漆。

5.2.2.5.照明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5m,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

5.2.2.6.照明配电箱(板)内应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接地线(PE线)IC流排,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5.2.2.7.照明配电箱(板)内的螺旋熔断器,其电源线应接在中间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5.2.2.8.照明配电箱(板)上应表明用电回路的名称。

5.2.3.导线与器具的连接、观察、通电检查按不同类别各抽查10处。

5.2.3.1.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中心触点的端子上,安装灯体引入线时,不应过于拉紧,同时应避免导线在引入处被磨伤。

5.2.3.2.一般灯具的分支及接线处应便于检查,安装灯体引入线时,不应过于拉紧,同时应避免导线在引入处被磨伤。

5.2.3.3.采用双芯棉织绝缘软线时,其中有花色线为相线,无花色线为零线。

5.2.3.4.导线在与接线螺钉连接时,应将导线的绝缘层剥去,再将导线的端部弯成较连接线螺钉略大的圆圈,再将螺钉拧紧。

5.2.3.5.铜与铝连接,则应采用瓷接头,使铜线与铝线合在瓷接头的接线端相连。

5.2.3.6.导线在器具、线盒的接头,应缠塑料薄膜带,包胶布。

5.2.3.7.插座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5.2.3.7.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为相线,左孔或下孔为零线。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为相线,左孔为零线。

5.2.3.7.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地线、零线均为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应与零线端子直接连接。

5.2.3.7.3.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

5.2.3.7.4.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位必须一致。

5.2.4.接地、接零,观察检查5处。详见配管、配线接地接零。

5.3.允许偏差项目

5.3.1.箱、板垂直度,照明器具的平整垂直高差中心线等数据详见规范。

5.3.2.配电箱(盘、板)抽查5台,器具抽查总数的10%,但不少于10套(件),每台件的各项均测一点。

5.3.3方法为用尺、拉线、吊线检查。

三、动力配电工程

供配电在任何一个现代化的企业里都是不可缺少的,供配电工程安装的质量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因此认真搞好供配电工程的监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把监理工作在施工阶段的重点放在质量控制上是非常必要的。电气动力供配电工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分项工程:电缆线路分项工程,配管及管内穿线分项工程,插接式封闭母线(硬母线)分项工程,电力变压器安装分项工程,高压开关柜安装分项工程,成套配电柜动力开关箱安装分项工程,避雷针及接地系统安装分项工程等。

1.供电工作申请流程图

建一个工厂,需要用电,首先要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供电单位根据申请,审核供电容量、电压、频率,供电条件、供电地址、电气设计图纸等。对供用电申请有一套工作流程请见附图一、附图二。业务办理的时间为144天(苏州工业园区供电局之规定),因此用电申请应在临时用电办妥后立即予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工程的进度。

2.供配电监理工作流程图

监理工程师对建筑电气工程质量的监督按照我公司编制的建筑电气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进行见附图三

3.工程监理依据

3.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3.1.1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气标准和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GB-50255-96)、

(GB-50256-96)、(GB-50257)、(GB-50258-96)。

3.1.2工程当地供用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1.3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室内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质监交底要点。

3.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质量评定资料)。

3.1.5建筑电气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3.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些要求

3.2.1项目业主的要求。

3.2.2方案设计、设计图纸。

3.2.3工程实施状况。

3.2.4工程设计变更。

4.分项工程的控制要点、控制手段。如下表

表一;注:旁站-指以现场巡视、观察及量测等方式进行的检;量测-指用简单的手持式量尺、量具、量器进行的检查;三证: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证5.质;5.1质量的事前控制;5.1.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电气量测、测量、试;?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与认可;?分包单位的管理组织及人员的资格与能力的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技能水平,包括特种工种上岗资格证;5.

--------------------------------------------------------------------------------

表一

注:旁站-指以现场巡视、观察及量测等方式进行的检查监督;观察-指以“目视”、“目测”进行的检查监督

量测-指用简单的手持式量尺、量具、量器进行的检查监督测量-指借助于测量仪器、设备进行的检查

三证: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证5.质量控制

5.1质量的事前控制

5.1.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电气量测、测量、试验数据。5.1.2资质、资格审查与认可。

?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与认可。

?分包单位的管理组织及人员的资格与能力的审查。

?分包单位的施工技能水平,包括特种工种上岗资格证审核。5.1.3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5.1.4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5.1.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分包单位自检制度,从而提高施工水平来确保工程质量。5.1.6施工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5.1.6.1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

5.1.6.2主动向当地质量监督站联系,汇报在本项目开展质量监督的具体方法,争取当地质量监督站的支持和帮助;

5.1.6.3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5.1.6.4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5.1.6.5施工前参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对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审核:

5.1.6.6图纸会审;开工前对设计施工图及有关说明进行会审,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并协助组织设计交底。

5.1.6.7工程开工前对重要工序与特殊施工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确认后方可实施。5.2质量的事中控制

5.2.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针对电气分部工程的具体情况,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参照表一的内容组织实施。

5.2.2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5.2.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检,初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5.2.4工程变更和处理: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经业主和设计院同意后实施。5.2.5符合相应规定。

5.2.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5.2.7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凡单项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工程复工,均应遵照规定的管理流程办理开工手续。

5.2.8质量、技术签证: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签字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最后核签。

5.2.9建立监理日志: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5.2.10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受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托对电气工程召开现场质量协调会,会后印发有关会议纪要。

5.2.11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业主报告工程质量动态情况:每月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应及时提出报告。5.3质量的事后控制

5.3.1隐蔽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凡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初检合格再提出验收申报表。

5.3.2电气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如附图四。

5.3.3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5.3.4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附图一10kV(20kV)有外部工程用电业务流程考核表:(停10kV、20kV线路)

备注:

1.本业务处理不包括用户内部用电工程。2.不包括电建公司施工及调度所设备投运期限。

3.本业务处理至表总期限为144个工作日(参考苏州工业园区供电局规定)。4.运行单位打投运报告至安排投运时间由配电工段考核。

附图二供用电申请流程表(草案);说明:;方框右上方角数字说明该过程将耗费的时间(单位:工;“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指在供电局(SPSB)注册过;附图三建筑电气工程师质量监理工程流程;接上页;接上页;附图四电气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图;

--------------------------------------------------------------------------------

附图二供用电申请流程表(草案)

说明:

方框右上方角数字说明该过程将耗费的时间(单位:工作日);*表示视用户的情况而定,任何用户原因的延误将导致通电日前的延迟;

“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指在供电局(SPSB)注册过的有资质的电力施工单位。电气设备验收标准为中华人们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50-91

附图三建筑电气工程师质量监理工程流程

接上页

接上页

附图四电气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