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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服务管理概述3

2024-07-16 阅读 4876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概述(3)

1.3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的机构设置

1.3.1物业安全服务管理机构设置概述

机构是企业为实现自己的经营方针、管理目标而设置的组织形式。机述概置设构机理管务服全安业物构的设置完全服务于管理,它能够保障管理者的意志得以实行,管理行为得以有效进行。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也是如此,物业公司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服务机构。

并且物业安全服务管理是物业管理工作的基础,合理的机构设置有利于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所以,要想做好物业管理,就必须对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的工作组织机构进行合理、有效的设置,这其中包括各部门的排列顺序、聚散状态、空间位置、联系方式和各运作要素之间相互关系的模式,从而实现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工作中管理与服务的相互平衡。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的机构设置与所管物业的类型、规模有关,物业管理的范围越大,安全服务管理的配套设施就越多,机构的设置也越复杂。

1.3.2物业安全服务管理机构设置的作用

为实现物业项目管理与运营的目标,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应该结合物业项目的规模、性质等实际情况,并要起到以下三大作用:

服务性作用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必须以方便业主和使用人、服务业主和使用人为设置原则,以服务至上为宗旨,为物业管辖区域内的业主提供最优质的安全服务管理服务。此外,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工作的服务性作用要求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门不仅要提供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畴内的基本服务,还要结合物业项目的特点以及业主和使用人的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

合作性作用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机构是一个有机整体,是由人、财、技术、信息等要素组成的运营系统,这个运营系统的整体功能,有赖于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的协调配合。各专业管理部门如果仍然采用各自为政的安全服务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则会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其弊端显而易见。因此,现在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保证物业项目内部各专业管理部门、班组、岗位等的相互合作。

效益与效率作用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组织机构设置要从实际出发,以提高物业项目运营的效率和效益为目的,减少层次,降低管理成本,实现有效监控,提高管理效益,从而实现既可保证有效的成本控制,又能提高综合服务质量,使业主直接享受到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工作的成果。

篇2:自管物业安全服务内容考核标准

自管物业安全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

一、安全服务内容

1、对山庄进行封闭式管理,做到安全方便。针对山庄特点制订封闭式管理方案,包括安装电子监控、周边布防、出入口设车闸、重点部位围栏封堵等。以电子身份卡等方式,授权业主及车辆自由出入。以出入管理记载外来访客、游客和服务配送人员进出,禁止闲杂人员进出山庄。

2、做好安全防盗、防破坏工作,防止侵害业主安全的行为发生。

3、维护公共区域的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对占用公共道路的建筑装修物料、垃圾等进行监管。

4、对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协调好与物业区域相邻的其他经营性单位和村镇居民的关系,对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采取适当方式加以劝阻和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涉嫌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

6、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7、对违反饲养宠物规定者及时劝阻、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8、使用、维护好电子监控、出入口车闸、岗亭、车辆、对讲系统等设施设备。

二、安全服务考核标准

1、制定山庄安全工作方案、工作岗位责任、人员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每缺一项次扣除服务质量标准分值200分)

2、保安人员档案健全。

(每缺一人扣除服务质量标准分值10分)

3、保安人员在岗时统一着装,佩戴带服务号码或姓名的标志牌,形象威严,办公场所禁止吸烟。

(如发现有人违犯此规定,每人次扣除服务质量标准分值10分)

4、在工作中使用礼貌用语,服务态度好;任何情况下不得与业主发生争吵,不得有不文明的言行。

(如使用不文明语言,经确认后每人次扣除服务质量标准分值20分。与业主发生争吵等行为,无论对与错,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20分;与业主发生肢体冲突者,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恶劣者应除名)

5、每岗必须有值班记录。

(每缺一岗扣除服务质量标准分值10分)

6、熟悉所服务社区的每一位业主房屋位置,能给来访人员以明确的口头指示或能准确带路。尽可能熟悉所有物业使用人和车牌号。

(业主向业委会投诉,经查属实,每次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20分)

7、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规范。道路、停车场不得出现任何非交通标志外的建筑物、临时建筑物、物品、摊位等。

(如有堆放,每次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20分)

8、山庄大门、各分区出入口岗亭、重点岗亭须24小时立岗值班,并设报警值班电话。

(如发现与规定不符,扣除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

9、严格执行《**山庄出入管理规定》。

(如发现违反此规定的行为,每次扣除服务质量标准分值20分)

10、巡查白天3次、夜间4次,夜间巡查需2人同行,有巡查路线图、内容和要求,做好记录。

(如发现与规定不符,扣除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

11、应急处理。岗亭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电话后,须立即按下列程序处置:

(对于接到报警后未及时处置或未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的,每件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

12、对火灾、水浸、刑事、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扣除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

13、建立对火警的特别应急制度和培训,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做应急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做到每年一次有业主参与的消防演习。

(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扣除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

14、对于山庄内的陌生人员进行盘查,可要求其出示出入证或其它身份证明。

(如没按照此条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10分)

15、商户服务人员必须办理短期出入证,凭证进入。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对商户人员的管理,阻止他们在超出商户周边范围的其他区域活动。

(如没按照此条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10分)

16、对饲养宠物违反规定者及时劝阻、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必须形成书面材料,由相关责任人签字,整理后存档。

(如发现没有按照此条标准进行处理,每次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20分)

17、使用、维护好电子监控、出入口车闸、岗亭、车辆、对讲系统等的设施设备。

(如有损毁,照价赔偿,每次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20分。如维护得好,每项奖励服务质量标准分值100分)

18、对出色保安人员、出色工作事件,给予服务质量标准分值10-200分的奖励。

19、年末根据业主满意度进行奖惩。参加满意度调查业主一般不低于50%。以业主满意度80%为基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给予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0分的奖励。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给予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0分的处罚。

20、重大责任事件的评议奖惩标准。按照发生治安刑事、交通肇事、消防安全事件由政府专业部门定性。保安负主要责任的,按照10000元/案件处罚;次要责任的按5000元/案件处罚;保安已履行责任的,免除责任;没有责任不处罚。全年无案件,给予服务质量标准分值10000分的奖励;全年业主无损失,给予服务质量标准分值2000分的奖励。

篇3:泽京物业安全服务工作内容规范

重庆泽京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服务部,主要为业主(住户)提供公共安全防范服务;协肋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案件、违法事件进行现场看护;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巡视、保养;建立各项安全、消防制度和各种应急方案,做好防范工作;对进入小区的人员、物品进行登记、放行;对装修工作进行监管;对交通秩序及停车场进行管理;努力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威严与服务并举!

在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中,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和设备,将人防、物防与技防有机地相结合,全面提高技术防范的手段,充分发挥其综合作用,全心全意为业主打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和谐社区!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门岗服务

管理区域实行全天24小时保安服务,控制小摊贩、推销人员等社会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对进出小区的物品进行盘问,实行物品出入有证据。

对进出管理区域的机动车辆实行出入证制度、登记制度和停车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物价局规定)。

禁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物品进入管理区域。

2.巡逻岗服务

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年365日全天候保安巡视服务。

为防盗、防火、防灾和维持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按制定的巡视路线,确保按合同要求巡遍全部公共区域。

在管理区域内制止占用公共场所任意施工的行为。

确保夜间(18:30~次日08.30)及国定节假日不发出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施工噪声。

3.监控岗服务

管理区域内监控系统全天24小时正常运行,并实行专人监控值班服务,定点监控录像,对可疑情况作跟踪监视及同步录像,监控系统任何人不得随意关闭。

4.车辆管理岗服务

指明行车方向;道路转弯处及大门口竖立交通禁令、禁示、禁鸣、限速等标志,确保道路车辆行驶畅通、安全。

停车库的通风、消防、排水及照明等设备、设施应保持完好。

保持停车库环境整洁,无渗漏水,地面平整,无积水。

辅助、引导车主安全停车,提醒车主勿将贵重物品遗忘在车内、勿忘关闭车窗车门。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现漏油、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提示车主,同时向管理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