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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7494

1、电、焊工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2、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工作衣不得束在裤腰内,应扣好钮扣;工作服和工作鞋不应受潮。在潮湿地方工作时,应穿胶鞋和用干燥木板垫脚。

3、禁止焊接有液体压力,气体压力的容器或带电设备。

4、对于存有残余油月旨或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容器,焊接前应先用蒸气和热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保容器清洗干净后方可焊接,密封的容器不准焊接。

5、在容器或容器状设备(如破碎机)内工作,应有人监护,注意通风并及时把有害烟尘排出。严禁将漏乙炔气的焊(割)炬及乙炔胶管携带到此类地点作业。

6、启动焊机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闸门刀开关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7、当电焊设备与电路接通时,人体不可接触带电部分;检修时要先切断电源。

8、焊接导线必须绝缘良好,切勿将导线放于电弧附近或烧红的焊件上,注意避免导线被焊件压坏。

9、焊钳手柄应有良好的绝缘,焊接时应带干燥手套。

10、更换焊条时,禁止身体接触在通电的焊件上。

11、在夜间或较暗处工作,应采用36伏照明灯。

12、电焊机空载电压应在60-90伏之间,交流电焊机应装机“交流弧焊机防触电装置”。

13、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品的场所或仓库附近焊接;在可燃物品附近焊接时必须距离5米以外,露天焊接时,必须设置挡风装置,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雨天和风力五级以上不宜在露天焊接。

14、在高空焊接时,应佩戴安全带,下方不得站人,焊件下方须遮板,以防火星落下引起火灾或灼伤他人。

15、每个氧气或乙炔减压器上只允许接一把焊炬或割炬。

16、电焊机的安装、检查和维修应由电工进行,电焊工不得私自拆修。

17、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热源和爆晒,与明火应保持10米以上距离(现场若有隔离板,与明火距离缩至5米);气瓶严禁受到撞击,吊运时要用吊笼装运;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有0.1-0.2MPa余压。

18、氧气瓶严禁沾染油污,严禁电焊机地线人氧气瓶上通过。

19、乙炔瓶必须直立置放,减压器输出口必须安装乙炔回火装置。

20、氧气瓶与乙炔瓶应分开存放,两者相距应保持3米以上。

篇2:电焊工施工安全交底2

  电焊工施工安全交底(二)

  交底人:

  被交底人:

  杭州**地基基础有限公司

  ⒈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⒉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⒊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⒋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熔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⒌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材、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

  ⒍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外须用轧头固定。

  ⒎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⒏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⒐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⒑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⒒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篇3:机厂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气焊工是矿山维修工的重要工种,负责矿井生产所需材料制作等工作,对所加工工件质量负直接责任。应熟悉并掌握基本操作技能,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等,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令、文件,自觉执行煤矿“三大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当班电气焊安全负责。

第2条工作前应先检查电焊机,使用时先按焊条直径,焊件厚度调节好电流;经常检查电焊机电源线,发现破皮立即更换,检查氧气、乙炔瓶是否有漏气现象,表带是否完好。

第3条焊、割地点距氧气瓶、乙炔瓶间距离应符合规程规定。必须使用保护工具,遵守操作规程。

第4条电、气焊工作地点附近,严禁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带油电气焊,防止火灾发生。

第5条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保安能力和业务水平,持证上岗。

第6条特种设备的电、气焊必须持市级以上单位颁发的合格证方能工作。

第7条井下、井口高空进行动火,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经审批后方可按措施要求进行作业。

第8条严守纪律,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9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公司、矿相应制度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犯规章制度,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蛮干的;

2、未认真履行本岗位责任职责造成后果的;

3、发现本岗位职责范围隐患不及时处理和汇报的;

4、不服从工作安排,违犯劳动纪律、培训制度,不按规定佩戴劳保、防护用品,违犯公司及矿各项规章制度的;

5、因所加工工件焊接强度未满足现场条件要求,造成事故或影响安全生产的。

6、未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工作的。